【論語導讀】1.11 三年無改于父之道
《論語》學而篇第十一章,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意思是,孔子說:“父親在世的時候,要觀察他的志向;父親去世之后,要觀察他的行為;如果他對父親的正道能長期堅持下去,沒有改變,就可以說是做到孝了” 那如何更好理解這段話呢?下面做一下簡單說明。
1、父。在孔子時代,男女社會地位已經不平等了,是男權社會,女子沒能進正式學堂跟老師學習。通常家庭是父親做主角的,母親是配角,所以這里的父,指只局限于父親的理解,在當時也不為過,符合當時的社會現(xiàn)實。但孔子其實是提倡仁愛思想,主張人格平等,對于父親或母親過世,都要守三年之喪;父母對于每個人的成長都是無私的照顧與很大的幫助,因此這里的“父”理解為父母,更合孔子本意。如此,可補充原文如下:父母在,觀其志;父母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母之道,可謂孝矣。這樣,就更好地為現(xiàn)代人所理解。
2、三年。有人把文章的“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同“三年之孝”聯(lián)系起來,認為本章中這個“三年”,就是三年,這樣理解是不對的。守喪三年,這個通行的禮法,但超過三年就可能過度了,長期守下去是不現(xiàn)實的。但是對于父親正確的為人處世之道,卻是值得而且應該長期堅持下去,這樣才是盡到孝道。本章中的三年是虛指,代表多年,長期,而非具體實指的三年。
3、父之道。每個人都離不開父母的撫育培養(yǎng),不僅是身體的基因,每個人身上的優(yōu)缺點,都可能來自父母。父母是子女的第一個老師,也可是最有影響的老師。父之道,可以解釋為父母正確的為人處世之道,父母好的地方,正確的地方。那么父母在的時候,他的志向是不是符合父母之正道;父母過世后,他的所作所為是不是遵循父母之正道,而且長期堅持下去,這個才算是做到孝。顯然“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的盡孝時間,是從父母在世的時候就開始的,而不是父母不在時,才來談孝的。這點也進一步說明,本章的“三年”一定不要錯誤理解成簡單的三年而已,而是表示長時間的意思,即無論其父在不在,長期堅守其父正道,才是盡孝之本。中國人有修族譜的傳統(tǒng),特別是那些有家訓,可以說是“父之道”存在傳承最好的印證。好的家訓,往往是一個家族興旺發(fā)達的文化內因和精神所在,如曾國藩的曾氏家訓,自曾國藩開始200年出名望子孫240余,未出一敗家子。由此進一步證明,孔子教導我們“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的意義所在。
今天,作為子女的,應該好好去反省總結父母身上的優(yōu)點長處。平時趁父母還在世上的時候,多跟父母溝通,噓寒問暖,了解父母是怎樣培養(yǎng)教育自己的。能夠總結寫下來自然更好,然后看看自己是否做到了哪些,還有哪些不足。今天逢年過節(jié),與父母團圓時,做子女的不妨多去了解一下父母以及自己家族的歷史情況,這也是盡孝的一個表現(xiàn)。
白云山人201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