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克,立體主義代表畫家。卻比其他立體派畫家多了些不可縮減的具體與一針見血的分析;也保留了少有的和諧淡雅的色彩與典雅流暢的線條。色彩與線條在他手中像是孩子的玩具,不斷被擺弄出新花樣,從有形到無形,再到有形,色彩間或從形式中抽離出來,又融回到色彩。畫面也因著生命的經驗與思考被帶入超脫物質的形而上之精神內涵。其實,藝術家的每一次形式的變化都是其內心深刻思考的顯現。
人不應想
把大自然已經完滿造成的東西
再制造一次。
不應通過模仿那些消逝著和流變著
而我們錯誤地認為不變的東西
來顯示真誠。
我們須透入自然事物里面,
成為它們。
繪畫的目的
不是為了再現一個故事般的事實,
而是提供一個繪畫的事件。
比起模仿自然來,
我情愿和自然處于和諧一致中。
我試圖:
在某一事物放棄了它的一般功能,
當它在一瞬間成為陳舊廢物時,
我才去把握它;
當它的相對用途已經停止,
到那時,
它將成為一個藝術創(chuàng)作的對象
而獲得普遍有效性。
畫題并不是這對象,
而是那新的統(tǒng)一體,抒情性,
它是完全從各種手段里誕生出來的。
感官消滅形式,
精神創(chuàng)造形式,
只有精神才在創(chuàng)作中起決定性的作用。
我愛糾正既定的法規(guī)。
人須警惕某個可套用一切的公式,
以此代替創(chuàng)造
只會產生出更多的公式化廢物。
如果失去了與自然的任何接觸,
就不免地陷入到裝飾化。
因此,在畫畫之前
人不應預先存有一個觀念。
相反,每一次繪畫,
都應是一次新的探索。
當我面對著一塊白畫布時,
我永不知道,
什么會從那里產生出來。
這是畫家必須擔負起來的冒險。
在我開始畫以前,
我永不在我的精神里看見那幅畫;
相反,我相信,
直到那開始潛在它里面的觀念完全消滅之后,
我的畫才完成。
對于我來說,
畫出物與物之間的間隙
與畫出具體的物件同等困難。
這種間隙在我看來,
是和物件同等重要的組成部分。
正是物件們之間的相互關系
及物件與間隙的關聯構成了主題。
喬治·布拉克(Georges Braque,1882-1963),法國畫家,立體主義代表。1882年5月13日生于塞納河畔的阿讓特伊,1963年8月31日卒于巴黎。1907年,與畢加索相識,深為其作品《亞維農的少女》所傾倒,兩人遂成為至交,共同籌劃了立體主義運動。他的影響實際上并不比畢加索小,“立體主義”這一名稱還是由他的作品而來。布拉克的作品多數為靜物畫和風景畫,畫風簡潔單純,嚴謹而統(tǒng)一。布拉克還是一位雕塑家、插圖家和舞臺設計家。他的繪畫有裝飾趣味,對20世紀西方現代派藝術具有很大的影響力。畢加索曾把布拉克與詹姆斯·喬伊斯并稱為當代“兩個最費人猜疑卻又人人都能了解的人”。
本文摘引自
《西方美術名著選譯》
作者:宗白華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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