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說】
法院判決認為,雙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主要是代際溝通的問題,而且徐先生也明確表示希望挽救婚姻,最終判決駁回了胡女士的訴訟請求。法官勸徐先生妥善處理好夫妻矛盾與家庭關系,孝敬長輩、改變陋習;胡女士也應心懷寬容,珍惜夫妻感情,重歸家庭生活。
她說丈夫出軌還傳染性病,孩子不滿周歲就要離婚
2011年,李女士和林先生通過網(wǎng)絡相識,后登記結婚。2014年底,李女士發(fā)現(xiàn)丈夫有外遇,經(jīng)常與一女子出游,并有多次開房記錄。孩子未滿周歲,李女士就起訴要求離婚。
李女士說,因為丈夫把性病傳染給自己影響生育,后通過醫(yī)學手段才有了孩子。除了爭取孩子的撫養(yǎng)權,她還提出了精神賠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包括廈門的一套房子。
林先生雖同意離婚,但他認為主要原因是雙方性格差異、夫妻關系不和諧,以及因為生育的事情產生矛盾和隔閡,對于婚外情他堅決否認。
為了證明丈夫出軌,李女士提供了林先生與一女子出游的親吻照片,以及與照片時間吻合的交通票據(jù),時間是去年8月李女士懷孕期間。
廈門的這套房產,產權證上寫的是李女士和林先生按份共有,各占一半。沒想到林先生的父親另案起訴,要求依據(jù)當時他的出資比例來算,請求法院確認他享有57.9%的產權。
【法官說】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經(jīng)過調解未能和好,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因此準予離婚。婚生子未滿周歲,還處于哺乳期,由母親撫養(yǎng)更合適,林先生每月支付1500元撫養(yǎng)費至孩子滿18周歲。另外,法院認定了林先生違反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而且發(fā)生在妻子孕期,違背了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則,酌情應該賠償李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判決還對其他的共同財產做出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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