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許衡“治生”:
《宋元學案》之《魯齋學案》中云:學者治生,最為先務。茍生理不足,則于為學之道有所妨。彼旁求妄進,及做官謀利者,殆亦窘于生理所致。士君子當以務農為生,商賈雖逐末,果處之不失義理,或以姑濟一時,亦無不可。
陳按:政權易主之后士人的出處問題,一直為史家關注。大抵而言,中原政權為夷人所據有三時期:一為五胡元魏時期;一為金元時期;一為清代。華夷之辯,在此幾階段最為緊張。大抵而言,不少讀書人都會退居鄉(xiāng)野以全其節(jié)志。但在元代入主中原后,士人有了更多的選擇。
劉因為金朝人,祖上為金朝世儒,他雖不積極仕元,但也主張南北混一,華夷之辯在他那變得十分模糊?!遏旪S遺書》卷十一《病中雜言》詩云:“直需眼孔大如輪,照得前途遠更真。光景百年都是我,華夷千載亦皆人。”在新的政局下,許衡提醒士人,要保持義理。他既模糊了華夷之辯,也模糊了四民分業(yè)的思想。而后的吳澄以“元亨利貞”來比喻道統(tǒng)的傳承,儼然以“貞”為己任,這種道統(tǒng)觀的強化,調和了華夷之間的緊張,同時也給儒者的生活方式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二、劉因“理學本于六經”與“古無經史之分”
陳按:劉因“理學本于六經”之說,顯然是為了糾正宋代以來學者隨意議論的毛病。劉因的原話是“議論本于注疏”,也就是說,宋儒發(fā)明義理,也是為了解釋六經,而不是超越六經,更不能替代六經的地位。
歐陽守道《巽齋文集》卷七《送黃信叔序》對“好議論而忽六經”的現象有詳細的描述:今熟思之書易得,有銅錢數百,即可得語錄若干家。取視之,編類整整,欲言性,性之言千萬;欲言仁,仁之言千萬。而又風氣日薄,機警巧慧之子,所在不絕產,被以學子之服,讀《四書》數葉之書,則相逢語太極矣,自先圣所刪定詩書,已有置而不讀,蓋無問其他。。。。。嗚呼,其不為俗化一大厄歟?
此后的顧亭林亦主此說。大抵也是為了糾正明末空談的流風。如全祖望在《亭林先生神道表》引亭林先生話云:古今安得別有所謂理學者?經學即理學也。自有舍經學以言理學者,而邪說以起。
又“古無經史之分”。似乎呂思勉對胡適有一批評文章,大意云,讀書少之人方以為章學誠為倡言“六經皆史”第一人。于章學誠前言經史關系者,多如牛毛;涉及“經”或“某經”為“史”之語,亦不可勝數。劉因于《敘學》中云:古無經史之分,《詩》、《書》、《春秋》皆史也。
更有甚者將“六經皆史”之論遠溯至劉向、劉歆父子,以為《漢書藝文志》開經史分別之先河,突出了經的地位。后之王通、劉知幾亦有些許關于“經即史”的言論,不過大體是從史學體例而言的。劉因的言論中,只講了《詩》、《書》、《春秋》三者為史。這與王、劉等人類似,凡此種種,只可視為“經即史”某一方面的表述。
我個人倒認為,“六經皆史”可追溯到宋代的劉恕。劉恕在《資治通鑒外紀序》中云:古有史而無經,《尚書》、《春秋》皆史也; 《詩》、《易》者, 先王所傳之言;《禮》者, 先王所立之法, 皆史也。之前的史家,多將《詩》、《書》、《春秋》三者視為“史”。而劉恕在此則將范圍擴充至五經,先王之法既屬道德說教,同時也昭示史跡可循。
此后的郝經在其《經史論》中提出“古時未有經史之分”,劉因似是直接受到他的影響:古無經史之分??鬃佣洠?而經之名始立,未始有史之分也。六經自有史耳,故《易》即史之理也;《書》,史之辭也;《詩》,史之政也;《春秋》,史之斷也;《禮》、《樂》, 經緯于其間矣。何有于異哉!至于司馬遷父子為《史記》,而經史始分矣。其后遂有經學、有史學,學者始二矣。
經典需要時間的檢驗,自然會留下歷史的痕跡,從這個角度而言,每部經典都是一部歷史,從時間的角度出發(fā),多系歷史的角度;而經之所以為經,不惟有歷史的因素,同樣也有道德的因素。經書不僅描述上古治世的人倫道德,同時也對現實的生活作出安排與約束,為后續(xù)的社會發(fā)展提供指南。朱子與東萊關于“經史之辨”就頗能體現這點:
伯恭無恙時,好說史學,身后為后生輩胡涂說出,一般惡口小家,議論賤王尊霸,謀利計功,更不可聽。
張栻亦講東萊:“先懷利心,豈有利上誘得就義之理”。朱、張認為,講史易流于功利,徒明興衰勝敗,而不知其義理所在。“經”毫無疑問閃耀著義理的光輝,而“史”則未必。
要而言之,關于“經”與“史”的分際之始,曰《史記》或《漢書》皆可;然而對于“六經皆史”的觀點,則自劉恕、郝經、劉因以及后來的王陽明、李贄等人,都于此有大同小異的表述。然而我們也不能因此否認章學誠的“開山”意義。之前學者雖多言及此,然影響寥寥。章學誠大倡“六經皆史”,并在《文史通義》中詳加闡發(fā),直接影響到后之學者,降經為子,在學術史上有莫大影響。這也是前儒不能及之處。
三、黃宗羲對明代理學的評價
黃宗羲《明儒學案》中《發(fā)凡》指出:有明事功文章,皆不及前代,獨于理學,前代之所不及也。牛毛蠶絲,無不辨析,真能發(fā)先儒之所未發(fā)。程門之辟釋氏,其說雖繁,總是在跡上,其彌近理而大亂真者,終是指不出。明儒于毫厘之際,使無遁影。
陳按:黃宗羲對明代理學的總體評價便是“精微”。在《明儒學案》的這句表述中,“理學”似乎成為了明代所特有的學術形態(tài)。明儒對義理探討的精微程度,確實空前絕后。但有一點必須指出的是,明儒并非另起爐灶,提出新的問題并加以解決。仔細分析他們所探討的問題,無一不是從宋儒處來的。也就是說,明儒的問題意識幾乎都是承繼宋儒的,比如“太極”、“理氣”、“心性”、“主靜”與“主敬”等等。黃宗羲所謂的“真能發(fā)先儒之所未發(fā)”,講的便是,明儒接著宋儒的問題講,并更深入地解決細節(jié)問題,對原說進行部分修正。此間如曹端講“太極能動靜”、“孔顏樂處”,薛瑄講“理氣無先后”、“心統(tǒng)性情”,吳與弼講“洗心”都是接著宋儒,特別是周、程、朱諸子的問題講的。所以,唐君毅認為,王學是從朱學轉手而得。明代初期的理學,順著宋儒的問題,作了更精微細致的辨析,同時也為王學的出現埋下了伏筆。
另外,我們不能認為明儒只是辨析精微,而不重視操行踐履。事實上,明初諸儒對“身體力行”異常重視。這種“身體力行”,既包括向上工夫,求圣人之心精,也包括向下工夫,主道德實踐。如曹端數十年“特從古冊中翻出古人公案,深有悟于造化之理”,薛瑄主張“格物窮理”、“復性工夫”吳與弼講“敬義夾持,明誠兩進”,陳獻章講“靜中體會出端倪”、湛若水講“隨處體認天理”、“一內外”、“兼知行”,王陽明之“知行合一”、“致良知”等。我倒認為,明儒不斷強化對“心”的重要性的理解,這是趨勢是明顯的。諸儒主張“心”的作用,凡此種種修養(yǎng)工夫,都是為了讓“心”對人的行為有更好的統(tǒng)攝,使之符合道德的要求。
這不僅不是“流于空虛”,反而更重視道德踐履的可操作性。甚至可以認為,王學之所以不同于朱學,形上的思辨尚在其次,道德實踐的步驟與方式才是二者爭論的重點,這也是在朱陸之辯中有所體現的。
四、陳、湛兩學之流傳不同
《明史》之《儒林傳序》中說:原夫明初諸儒,皆朱子門人之支流余裔,師承有自,矩矱秩然。曹端、胡居仁篤踐履,謹繩墨,守儒先之正傳,無敢改錯。學術之分,則自陳獻章、王守仁始。宗獻章者曰江門之學,孤行獨詣,其傳不遠。宗守仁者曰姚江之學,別立宗旨,顯與朱子背馳,門徒遍天下,流傳愈百年。
陳按:由上可知,明儒學術之分,自陳獻章、王守仁始。獻章之學,湛若水繼之。然而對于獻章之學,湛氏也有有修正之處。主要為體現在對“心”的解釋與修養(yǎng)功夫上。
羅欽順說:“近世道學之昌,白沙不為無力,而學術之誤,亦恐自白沙始。至無而動,至近而神,此白沙自得之妙也;彼徒見夫至神者,遂以為道在是矣,而深之不能極,幾之不能研,其病在此”羅氏此言,主要在批評陳氏的對“心”理解上。陳過分強調了“心”的神秘意義,而湛氏則不同,其分“初心”、“習心”,有純善與或善或惡之分;其次,陳氏“主靜”,認為“舍彼之繁,就吾之約,惟在靜坐”;而湛氏則主“隨處體認天理”,于“動、靜、心、事”上都可以實踐對天理的體認,修養(yǎng)方法的多樣是陳、湛一個重要的不同之處。
陳氏非??粗卣渴线@位弟子,并將傳道的重任交付與他。陳有一詩贈與湛若水,此詩與跋都非常有趣,頗見陳氏為學之風骨,特錄于下:
江門釣臺與湛民澤收管
其一云:皇王帝伯都歸盡,雪月風化未了吟。莫道金鍼不傳與,江門風月釣臺深。
其二云:小坐江門不算年,蒲裀當膝幾回穿。于今老去還分付,不賣區(qū)區(qū)敝帚錢。
跋語云:達摩西來,傳衣為信,江門釣臺,亦病夫衣缽也。今付與湛民澤收管,將來有無窮之祝。珍重珍重!
雖然湛氏是陳氏的得意門生,但湛氏對陳氏的學說也并非墨守不變。以上也略有說明。湛氏修正之后的學說,卻與其師說“其傳不遠”的結果迥異。如黃宗羲《明儒學案》之《甘泉學案》曰:王、湛兩家,各立宗旨,湛氏門人,雖不及王氏之盛,然當時學于湛者,或卒業(yè)于王;學于王者,或卒業(yè)于湛,亦猶朱、陸之門下,遞相出入也。其后源遠流長,王氏之外,名湛氏學者,至今不絕。又如羅洪先《湛甘泉墓表》云:相從士三千九百余。
《明史》與《明儒學案》編寫時間相差不遠,對陳、湛師徒二人學問的流傳做出了不同的評價,其中自然有許多因素。然而最重要的一點,湛氏“隨處體認天理”之說,明確了修養(yǎng)工夫的多樣性,那么也就增加了成善、成賢、成圣的可能性,這與王陽明“致良知要在事上磨”的主張非常相近,以故湛氏曾說:“某平生與陽明公同志,他年當同作一傳矣”。湛、王所主張的“易簡工夫”,或是湛學、王學流遍天下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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