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熱播劇《都挺好》賺足了觀眾的眼球和眼淚,劇到最后蘇大強意識到自己身患阿爾海默茨氏綜合癥(俗稱“老年性癡呆”),緊急把子女召集到身邊,宣布要立遺囑。立遺囑的目的不明而知,就是想把自己的財產(chǎn)留給想給的人,那么,我們有必要來了解一下遺囑方面的法律常識。
一、常見的遺囑形式:
一般分為口頭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公證遺囑。
1、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是由立遺囑人口頭表達方式所立的遺囑??陬^遺囑完全靠見證人表述證明,極其容易發(fā)生糾紛。因此法律規(guī)定遺囑人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以口頭方式立遺囑,并且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應(yīng)當用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之前所立口頭遺囑無效。
優(yōu)點:
(1)訂立遺囑方便、快捷。
缺點:
(1)口頭遺囑由于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較難判斷,則只有在危急情況下才能使用,如遺囑人病危、臨終前等。
(2)在危急情況消失后應(yīng)當立即補訂書面遺囑,防止不必要的麻煩。
2、自書遺囑
遺囑人自己書寫的遺囑。自書遺囑應(yīng)當由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公民在遺書中涉及死后個人財產(chǎn)處分的內(nèi)容,確為死者真實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jù)的,可按自書遺囑對待。
優(yōu)點:
訂立、修改和撤銷自書遺囑方便、快捷。
缺點:
(1)因為自書遺囑要求自己書寫,需要明確個人財產(chǎn)在其死亡后如何分配,所以對遺囑人的知識水平有一定要求;
(2)遺囑內(nèi)容的合法、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難以保證。多數(shù)遺囑人畢竟不是法律專業(yè)人士,所以遺囑的內(nèi)容是否全部合法、有效,例如是否涉及處分他人財產(chǎn)、表達方式是否到位,以及遺囑是否可以順利執(zhí)行等都難以保證;
(3)遺囑效力易產(chǎn)生爭議。因是自書遺囑,利益相關(guān)人可能對遺囑是否確為遺囑人書寫,訂立時遺囑人是否具有行為能力,是否受到脅迫等提出異議,從而產(chǎn)生糾紛。
3、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是由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通常是在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病不能寫字的情況下不得已而為之的。但為了保證代筆人書寫的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減少糾紛,應(yīng)由個以上無利害關(guān)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在場見證人和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
優(yōu)點:
(1)代書遺囑可以彌補遺囑人知識水平不足的問題;
(2)代書遺囑中存在見證人,可以證明遺囑人立遺囑時的精神狀態(tài),是否為其真實的意思表示等事實。
缺點:
(1)很多時候,遺囑代書人并非律師等法律專業(yè)人士,因此常有遺囑無效的情形發(fā)生;
(2)如果因代書遺囑糾紛訴至法院,見證人必須出庭作證,除非是專業(yè)律師,一般的公民見證人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不能或不愿出庭作證,一旦見證人不能出庭作證,則遺囑的效力將受到影響。
4、錄音遺囑
錄音遺囑是由錄音機錄制下來的遺囑人口授的遺囑。用錄音方式立遺囑容易被偽造和剪輯,因此,法律規(guī)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yīng)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證明遺囑的真實性。
優(yōu)點:簡單易行,可以真實反映遺囑人的話語,也可以解決遺囑人書寫困難等問題。
缺點:錄音遺囑的真實性難以確定,同時需要見證人見證,所以其缺點與代書遺囑的缺點類似。
5、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jīng)公證機關(guān)辦理的遺囑。公證遺囑的方式是最嚴格的遺囑方式,經(jīng)過公證的遺囑具有很強的證據(jù)效力和證明效力。為了預(yù)防糾紛,減少訴訟,訂立遺囑的,最好采用公證遺囑的方式。而且公證遺囑的費用也不高,一般情況下公證費為幾百元左右。公證遺囑在生效前如果需要變更遺囑內(nèi)容或撤銷遺囑的,也需要采用公證的方式。
優(yōu)點:
(1)效力高。相比其他幾種遺囑形式,公證遺囑效力最高;
(2)不易發(fā)生遺囑無效的情形;
(3)不易發(fā)生遺囑效力問題的爭議。
缺點:
(1)有成本。公證遺囑需要花費一定的公證費;
(2)變更或者撤銷麻煩;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都必須通過公證遺囑進行,所以程序相對繁瑣,較麻煩。
二、不同類型遺囑的效力如何?
在這五種遺囑形式中,以公證遺囑效力最高。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shù)份內(nèi)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遺囑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遺囑為準。
三、蘇大強所立遺囑屬于哪種類型,效力如何?
蘇大強在宣布遺囑前,手里拿著一份手寫材料,對自己的生平進行了一下自我總結(jié),然后宣布了自己的遺囑:把子女給他買房子的錢原額退還給各個子女,把有紀念意義的一只鋼筆留給了孫女,把賣老房子的錢和退休工資積蓄全部留給了二兒子蘇明成。電視里遺囑完事了,但是就這個遺囑引發(fā)的法律問題還是有必要了解一下:
1、該遺囑是屬于口頭遺囑還是自書遺囑?
雖然蘇大強拿著幾張紙,但上面是否寫了其所表述的遺囑內(nèi)容?不詳。
如果為自書遺囑,必須把其所表述的遺囑內(nèi)容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否則不符合自書遺囑的構(gòu)成要件。
如為口頭遺囑,根據(jù)規(guī)定“只能在危急的情況下才可以以口頭方式立遺囑”,而劇中情形并不屬于情況危急情形,所以不符合口頭遺囑條件。
所以,結(jié)論是:蘇大強的遺囑不符合口頭遺囑條件,是否屬于自書遺囑,要看遺囑內(nèi)容是否是其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才能確定。
2、蘇大強所立遺囑的財產(chǎn)范圍其是否有處置權(quán)?
立遺囑的財產(chǎn)范圍僅限于屬于立遺囑人自己那部分的財產(chǎn),對不屬于自己的財產(chǎn),其不享有處分權(quán)。蘇大強所立遺囑的財產(chǎn)范圍包括老宅賣房款、其本人的退休工資積蓄等。
對于屬于其個人財產(chǎn)其有完全的處置權(quán),可按個人意愿來立遺囑。比如:蘇母去世后蘇大強個人的退休工資積蓄,其婚前的個人財產(chǎn)。
對于老宅賣房款,一般情況下,首先要區(qū)分是屬于婚后共同財產(chǎn),還是婚前個人財產(chǎn)。如老宅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chǎn)其享有完全處置權(quán),如屬其與蘇母婚后共同財產(chǎn),那么對于蘇母所享有的那一半,其并沒有處置權(quán),蘇母去世前并未立下遺囑,依法定繼承對于蘇母的那一半房產(chǎn)應(yīng)由蘇大強及三個子女共四人來平分。 從劇中可知,對于賣老宅錢幾個子女是一致同意以父親蘇大強名義購買新房,即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幾個子女的行為也等于放棄了繼承權(quán),或者將該部分財產(chǎn)贈予父親蘇大強,所以該老宅無論是蘇大強婚前個人財產(chǎn)還是婚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也都屬于蘇大強了,蘇大強有處置、分配權(quán)。
3、蘇大強有立遺囑的民事行為能力嗎?
值得注意的是,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蘇大強身患阿爾海默茨氏綜合癥(老年性癡呆),可以說民事行為能力間歇性受限,從劇中情節(jié)來看,其立遺囑時是清醒的,語言表達邏輯清晰,有立遺囑的行為能力。
法律歸法律,親情更溫暖,劇中幾個子女對于蘇大強手中的財產(chǎn)并沒有覬覦,而是都竭盡所能的滿足這個父親各種有理、無理的要求,讓其安享晚年。
律師建議:
立遺囑的目的就是,要確保遺產(chǎn)的繼承符合被繼承人的真實意愿,即把遺產(chǎn)留給想給的人。為避免爭議影響遺囑的效力,還是建議盡量到公證處作遺囑公證,對于自書遺囑除了由本人書寫、簽名、簽寫日期外,可對立遺囑人宣讀自書遺囑的過程進行錄音錄相,以避免產(chǎn)生不必要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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