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勞動仲裁律師本月辦理的案件,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案件隱去當事人具體信息。
章某,女,36歲,2010年3月入職某公司,其主要任務是審定工程項目的造價,把客戶報過來的方案所述價格,依據(jù)一定的審定方法,盡量降低,兩者之間的差價,為審減額,章某的待遇為5100元/月作為基本工資,提成為審減額的10%。
舉例:某工程報上來的款項為3000萬元,審定的金額為2000萬元,則審減額為1000萬元,章某應得提成則為100萬元。
本案中,章某入職該公司,該公司老總與其口頭承諾按照上述待遇,并未簽訂書面合同。入職后,章某早出晚歸,天天加班,周末節(jié)假日也不休息,很好地完成了任務,并受公司指派前往外地出差。
但公司兩個月來遲遲未予發(fā)放一分錢工資。章某與老板溝通,并未見效果。
咨詢律師。
【北京勞動仲裁律師的建議】
第一,取得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jù)。
第二,盡量取得考勤的證據(jù)。
第三,盡量協(xié)商,由公司支付一部分工資。并取得雙方關于約定10%提成的證據(jù)。
【進一步情況】
后來,章某經(jīng)過幾次溝通,公司支付了1萬元,作為章某兩個月的工資。主張雙方就此兩清。在溝通過程中,章某與對方法定代表人兼總經(jīng)理重新提到了關于待遇的約定,對方對此給予確認。
【仲裁請求事項】
根據(jù)案件情況,本案仲裁請求事項為:
要求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未上保險辭退員工的經(jīng)濟補償金,加班費,工資差額及差額的25%經(jīng)濟補償金,工資差額之提成部分。
【仲裁庭審過程】
庭審中,對方律師主張雙方為勞務關系,主張章某為憑借自己的技能和設備,雙方口頭約定的勞務合同,公司已經(jīng)一次性支付其全部勞務款1萬元。因此不予支付上述所有請求。
北京勞動仲裁律師辯論意見:
第一是區(qū)分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
根據(jù)《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12、在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具有勞動關系時,可考慮下列因素:(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工作的組成部分。
本案有考勤卡、雙方關于薪酬談話的錄音、工資支付銀行記錄為證。章某嚴格按照對方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組成部分的勞動,應認定為勞動關系。
第二是根據(jù)錄音情況,詳細梳理錄音所能證明的事實。具體如下:錄音證據(jù)證明的事實:
錄音一:(
(1)申請人
(2)被申請人認可并贊賞申請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
(3)給提成,且提成比例為10%。
錄音二:(
(1)工作時間為:
(2)給被申請人提成額度。
錄音三:(
(1)工作時間。
錄音四:(
(1)被申請人未予開具離職證明。
(2)工資標準為5100元/月。
【仲裁結(jié)果】
1、認定雙方為勞動關系。
2、支付除提成部分以外的所有仲裁請求。
【北京勞動仲裁律師案件評析】
1、錄音證據(j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能夠充分地說明事實。勞動仲裁中應該注意合理使用錄音證據(jù)。
2、加班費部分,在司法解釋三出臺后,加班費的主張相對困難,但由于我方證據(jù)充分,提供了考勤卡的復印件和照片,贏得了仲裁的支持。
3、提成部分,因為涉及金額較高,且雙方為口頭約定,缺乏更充分的證據(jù)支持,未予采信,關于此部分,將根據(jù)當事人意見決定是否起訴。
綜合來看,此案取得了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