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文物
元朝是蒙古族入主中原建立的,定都大都(北京),取《易經(jīng)》“大哉乾元”作國號“大元”,傳五世十一帝,歷時九十八年,朱元璋北伐后將之驅(qū)逐,“北元”從此退居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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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中斷了唐宋變革的歷史進程,推行全民當差服役、將居民按職業(yè)劃為民戶、軍戶、站戶、匠戶、鹽戶、儒戶、醫(yī)戶、樂戶等“諸色戶計”制度,以及投下制、驅(qū)口制、籍沒制、人殉、宵禁、海禁等諸多弊政,重塑了宋后中國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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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歷史較短,史料相對較少,學者及民間似是而非的觀點不少。著名作家周作人認為蒙元時期存在“初夜權(quán)”問題,民間認為“初夜權(quán)”是蒙古人占領(lǐng)中國后,漢人結(jié)婚時新娘讓地方上的蒙古人長官先睡三夜。其實,這些并無史實支撐,正史更沒有相關(guān)記載。“初夜權(quán)”并非源自元朝,也并非中國獨有,中世紀的西歐比較普遍。元朝帶來的草原文化中,根本沒有漢人觀念中的“貞操”概念,婚前性行為很普遍,入主中原后,習慣性將這種理念帶入漢人區(qū)。元朝的統(tǒng)治比較黑暗,但是否恢復“初夜權(quán)”很難找到確鑿的史料進行確認,只有一本清光緒年間的小說集《燼余錄》曾經(jīng)提及。元末漢人蜂起抗爭,諸多針對蒙古人的檄文,都未提及罪惡的“初夜權(quán)”。元朝的“初夜權(quán)”沒有形成公開的律令,很可能是一些蒙古統(tǒng)治者的隱性權(quán)利。
元代文物
以現(xiàn)有史料估算,元代中原蒙古人不超過四十萬,漢人、南人接近億人,人口比例在1:250以上。加之當時人口密度低,蒙古人想做到嚴密的管理是非常困難的。以江南地區(qū)為例,當時鎮(zhèn)江路人口計10萬戶,蒙古人不過30戶。真的普遍實行“初夜權(quán)”,蒙古人豈不精盡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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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初夜權(quán)”相關(guān)聯(lián)的,是民間存在的“摔頭胎”習俗。一些學者及民間認為,“摔頭胎”習俗源于元朝,原因是既然蒙古人享有漢人的“初夜權(quán)”,當事女子的頭胎極有可能具有蒙古人的,為了維護華夏血統(tǒng)的純正,出生的第一個孩子必須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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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人的“四等人制”,是講元朝建立后,蒙古人作為統(tǒng)治民族列為第一等級,其次根據(jù)所征服地區(qū)民族的時序,又依次分為色目人、漢人、南人三個等級。四等人的政治待遇有所區(qū)別,在任職、科舉、刑律等方面,均有不同的待遇?,F(xiàn)存的史料中,沒有發(fā)現(xiàn)有相關(guān)法令,只是清末民初史學家屠寄《蒙兀兒史記》中有記載,只是《蒙兀兒史記》在學術(shù)界有一定的公認度,民眾的認同度也容易獲得。
元代文物
蒙元統(tǒng)治時期,據(jù)稱老百姓二十戶共用一把菜刀,這是民間對元朝“保甲制”的通俗解讀。保甲制度差不多是中國歷代王朝同用的社會統(tǒng)制手段,本質(zhì)特征是以“戶”(家庭)為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漢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百家為“里”;唐代四家為“鄰”,五鄰為“?!保賾魹椤袄铩薄愃频墓芾硎侄窝乩m(xù)至民國。元朝的特別之處,是將“保甲制”推向極端:二十戶為一甲,設(shè)“甲生”,這種基層管理者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對管轄戶的財產(chǎn)等隨時、隨意取用;漢人、南人不得擁有金屬刀具,只能共用一把菜刀,且菜刀平日里須寄放在管理者家。鐵器以及軍用器械的管理,歷朝歷代都有,現(xiàn)實生活中基層管理者的為非作歹,是傳統(tǒng)社會的一種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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