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二年三月戊子(十九日),北魏太師京兆武公馮熙在平城去世。夏四月辛丑(初三),北魏朝廷為馮熙舉行哀悼儀式。當(dāng)時,由于太傅、錄尚書事、平陽公拓跋丕不樂意南遷洛陽,所以他和陸叡一起上表建議孝文帝返回平城參加馮熙的葬禮。孝文帝接到他們請示后對他們說:“自從開天辟地以來,那里有天子大老遠(yuǎn)地趕去給舅舅送葬的事呢?如今朝廷剛剛開始營建洛陽新都,你們怎可妄自以此事誘引朕,陷朕于不義呢?凡是平城留守令、仆以下的官員,統(tǒng)統(tǒng)交付御史加以貶斥。(開辟以來,安有天子遠(yuǎn)奔舅喪者乎!今經(jīng)始洛邑,豈宜妄相誘引,陷君不義!令、仆以下,可付法官貶之。)”孝文帝非但沒有采納拓跋丕和陸叡的建議,反而發(fā)出詔令,迎接馮熙以及博陵長公主的靈柩南下,把他們安葬于洛陽,葬禮依照晉代安葬安平獻(xiàn)王司馬孚的禮儀而進(jìn)行。
五月,北魏廣川剛王拓跋諧去世。北魏有關(guān)官員又上奏道:“廣川王的妃子埋葬在平城,不知道是讓廣川王隨他的妻子回葬于平城呢?還是讓他妻子隨廣川王移葬到洛陽?(廣川王妃葬于代都,未審以新尊從舊卑,以舊卑就新尊?)”孝文帝說:“凡是代京人遷到洛陽的,死后全都埋在邙山。如果丈夫先期死在代京,那么妻子死后可以送回代京安葬;如果丈夫死在洛陽,不可以送回代京隨他的妻子安葬。其他州的人,聽從自便。(代人遷洛者,宜悉葬邙山。其先有夫死于代者,聽妻還葬;夫死于洛者,不得還代就妻。其余州之人,自聽從便。)”丙辰(十九日),孝文帝又下達(dá)詔令:“遷移到洛陽的人死后,葬于河南,不得送回北邊安葬。(遷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還北。)”于是,從代京遷居到洛陽的人全部成為河南洛陽人。
中國人對家極其重視,不但活的時候不愿意背井離鄉(xiāng),甚至到了死后,也要魂歸故土。孝文帝雖然年輕,但經(jīng)過中原文化的熏陶之后,也深知這一點,所以對身后之世考慮得也十分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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