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宅基地再次改革,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除了集體所有權不變,要保障宅基地農戶的資格權,適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權。那么,這是不是就意味著宅基地使用權可以合法買賣了?城里人是不是就可以到鄉(xiāng)下去購房養(yǎng)老了呢?對于這個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就比如農村土地政策,農民承包土地,自負盈虧。農村土地“三權分置”:所有權屬于國家,承包權屬于農民,經營權流轉。也就是說,農村的土地可以由其他企業(yè)、個人去經營,獲得合法收入。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可以有效解決農村勞動力流失后的土地閑置的問題。農民在進城打工的同時,又多了額外的一筆收入,這也有利于解決我國貧富差距的問題。土地由,專門的企業(yè)、公司進行打理,土地實行規(guī)?;?、機械化生產,極大的提高了農村土地使用率。
雖然《土地管理法》已經作出了修訂,但是城鄉(xiāng)居民建設用地還未進行改革,所以,城里人下鄉(xiāng)買地買房是屬于違法行為。農村土地是歸集體所有,國家法律也明確規(guī)定,城市人口不得購買農村房產。即使房屋是屬于個人財產,但是地隨房走,城市人購買了農村房產,就相當于非法占有集體土地。
近年來,隨著城市環(huán)境的惡化,城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來越多的城市老年人選擇到鄉(xiāng)下頤養(yǎng)天年。就比如很多的北方老年人,選擇在海南過自己老年生活一樣。城市人口在農村購買房產,就相當于自己在城市購買了一套房產,只是用于居住,又不占有,所以是可行的。
當然,城里人,購買農村房產,并不是為了增值,更多的是為了頤養(yǎng)天年。但是,隨著更多的城里人購買農村房產,可能會抬高農村房屋價格,我想有先見之明的房地產開發(fā)商早已看到了農村土地這塊“大肥肉”。
總之,目前我國法律明確規(guī)定城里人是不可以去鄉(xiāng)下購置房產的,宅基地改革也遙遙無期。所以,城里人是不可以私自到農村建造房屋歸自己所有的。但是,如果出于養(yǎng)老目的,通過合法的途徑購買農村房產,是完全可以的。
從利益角度講,農民出售自家房屋,掙到錢后去大城市追尋好的城市服務,城里人為了獲得更好的環(huán)境生活,花錢購買農民的房產,兩全其美的事,我認為這是完全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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