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類: 老年生活 |
分類:老年生活
說明
從古到今,家庭里最難處理的關(guān)系是婆媳關(guān)系,最難解決的矛盾是婆媳矛盾。多少年來,這個千古難題令許多英雄好漢搖頭嘆息,大傷腦筋。
在舊社會,女人無論在社會上還是在家庭里,地位低下,生活在最底層。做媳婦的更是屬于“弱勢群體”,難以與婆婆“分庭抗禮”。那時候的婆媳關(guān)系是統(tǒng)治和被統(tǒng)治的關(guān)系,婆媳矛盾的表現(xiàn)形式只能是“媳婦受婆婆的氣”,在婆婆面前是惟命是從,逆來順受,沒有出頭之日。
過去有這么一句話:“多年的媳婦熬成婆?!笔裁匆馑迹烤褪钱?dāng)婆婆不在世了,自己的兒子娶了媳婦,原來的媳婦升任為婆婆,終于有了出頭之日,可以對自己的兒媳婦吆五喝六,發(fā)號施令了。這是飽受婆婆統(tǒng)治的兒媳婦對未來的一種向往和期盼,也是對無力改變自己命運的無奈的自我麻醉,是類似“阿Q精神”的自我慰藉。
在新社會,婦女解放了,文化素養(yǎng)、經(jīng)濟收入、家庭地位、社會地位大大提高,實行“男女平等”,“男尊女卑”的封建法權(quán)意識早就扔進了歷史的垃圾堆。在家庭里,家庭成員之間也講究民主平等,沒有高低貴賤之分了,媳婦不再忍受婆婆的虐待。媳婦和婆婆幾乎是“伯仲之間”、“勢均力敵”,可以分庭抗禮。于是,今天的婆媳矛盾往往就形成了“對抗”的局面。
婆媳矛盾一旦形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這種矛盾是很難排解的。
但是,我以為,還是可以試著尋求一些解決問題的辦法的。
要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還得從分析矛盾形成的原因開始。原因找到了,問題就等于解決了一半。
有人說,婆媳關(guān)系不好,是因為雙方?jīng)]有血緣關(guān)系。也有人說是“代溝”的問題。這是個原因,但不是主要的原因。
你看,公公和兒媳婦沒有血緣關(guān)系,也有“代溝“,但他們之間一般沒有什么矛盾。岳父、岳母和姑爺之間同樣也沒有血緣關(guān)系,也有“代溝”,有矛盾的也不多。常言說:一個女婿半個兒。多數(shù)情況,岳父母對姑爺甚至比對親兒子還好。個中緣由,還不是指望姑爺對自己的女兒好。
因此,婆媳之間矛盾多、難解決,恐怕還得從都是“女人”這個性別特征上和婆媳之間的“特殊關(guān)系”上尋找原因。
首先,自古及今,家庭生活中一般是“男主外,女主內(nèi)”。這種長期以來自然形成的習(xí)慣性的分工,使婆媳二者都是管錢、管物、管孩子、管飲食起居生活安排、管家庭環(huán)境布置、管一家大小的衣食住行、吃喝拉撒等等家庭事務(wù)。他們管的事務(wù)太具體、太瑣碎,而婆媳二人原來又不是來自一家人,長期以來形成的生活方式和習(xí)慣各不相同;再加上兩代人之間天然存在的“代溝”,觀念上的差異,難免在一些具體的家庭事務(wù)上產(chǎn)生分歧和磨擦。
第二,女人有許多優(yōu)秀的品性,如勤勞、能干、能吃苦,節(jié)儉、精打細算、會過日子,溫存、細膩,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等。但往往也有心胸狹隘、敏感多疑、好嘮叨、過于注重小節(jié)、較真、斤斤計較、愛挑剔等弱點,一般沒有男人那樣胸襟寬闊、豁達、包容。再加上人的自然天性本來就是“異性相吸,同性相斥”。這樣,婆媳之間難免在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上或細枝末節(jié)上發(fā)生摩擦或沖突。
第三,女人重感情且外露。婆婆愛自己的兒子,因為是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媳婦愛自己的丈夫,因為是自己的丈夫。婆婆為兒子生活得幸福而善待媳婦,媳婦為使丈夫高興而孝敬婆婆。與此同時,婆婆的思想深處往往又怕媳婦對兒子太好了,兒子會忽略了自己;媳婦潛意識里也擔(dān)心婆婆對丈夫太好了,丈夫冷落了自己。這種內(nèi)心深處的矛盾、擔(dān)心和戒備,往往成為激化婆媳矛盾的潛在的“催化劑”。
針對上述原因,要消除婆媳隔閡,緩和矛盾,建立和諧的婆媳關(guān)系,我建議:
第一,常言說:“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眱纱嗽谝黄鹕?,婆媳之中有一方要主動“讓賢”,放手讓一方全面主持家庭事務(wù),另一方當(dāng)“甩手掌柜的”,落個清閑、清凈。盡可能做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徹底放手,不是該自己管的事別瞎攙和。古人說:“一家二貴,事乃無功。”婆媳兩個人都當(dāng)家,那是什么事也做不成的。
第二,婆媳雙方各自嚴(yán)于律己,加強修養(yǎng),自覺克服自身的弱點。不要互相指責(zé),多做自我批評。與此同時,婆媳雙方都要高姿態(tài),多看對方的長處和優(yōu)點,對對方取寬容、包容態(tài)度,而不要企圖改變對方。包括婆婆也不要企圖改變兒媳婦。過去的“教婦初來”,現(xiàn)在行不通了。盡力做到尊重對方的個性,求大同存小異,和平共處,盡量適應(yīng)對方,包容對方,相安無事。
第三,婆媳之間發(fā)生摩擦或沖突,“一身兼二任”的兒子丈夫責(zé)任重大,要會從中斡旋、調(diào)和,必要的時候要巧妙地運用“善意的謊言”。這非常重要。善于斡旋、調(diào)和,誰都疼你,你則會“福有雙至”,能享“雙重?!?;若斡旋、調(diào)和不好,鬧得里外不是人,就會“禍不單行”,遭受兩面夾擊,要受“夾板氣”,遭“雙重罪”。
第四,做兒子丈夫的,要擺好自己的位置。在婆媳之間發(fā)生摩擦或沖突的時候,既不能當(dāng)“裁判”或“法官”,評論、判定誰是誰非,因為家庭是個講情不講理的場合;更不能當(dāng)一方的“辯護律師”或“黑裁判”,只為一方說話、辯解,不能“拉偏架”。而應(yīng)充當(dāng)應(yīng)對自如、左右逢源的“調(diào)解員”、“消防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第五,有條件的,兩代人最好分開別居。兩代人在“一個鍋里攪馬勺”,難免“馬勺碰鍋沿兒”。分居單過,會大大減少矛盾,即或是婆媳之間在某些問題上有分歧,也不至于發(fā)生直接的沖突或“短兵相接”的對抗?!熬嚯x產(chǎn)生美”,距離使人向往,兩代人常來常往,有分有何,婆媳關(guān)系反而會更為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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