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網(wǎng)2月8日訊 昨天,中共鹽城市委政法委員會印發(fā)《關于做好全市政法系統(tǒng)領導干部信訪接待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從2月中旬開始,在市信訪局信訪接待大廳將設立涉法涉訴信訪接待窗口,每月的第二個星期二為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主要領導信訪接待日;每周星期二為市委政法委、市政法部門其他領導信訪接待日,時間一天。
主要是涉法涉訴類信訪問題
今年的政法部門領導干部大接訪行動采取市、縣兩級聯(lián)動的辦法,市本級組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領導班子所有成員,市國家安全局、市委610辦主要領導,市維穩(wěn)辦分管負責人開展信訪接待。
本次政法部門領導接訪采取定期接訪、預約接訪、隨機接訪、下訪等形式,現(xiàn)場解決問題;并通過電視、廣播、政府網(wǎng)站等主要媒體和信訪接待場所進行公示,公布接訪領導姓名、職務,接訪的時間、地點,向社會廣泛宣傳,擴大影響力。各縣(市、區(qū))也要參照市里模式安排政法部門領導接訪,與市里同步。
接訪的范圍主要是涉法涉訴類信訪問題。但以下幾種情況,不在接訪范圍內:已簽訂息訴罷訪協(xié)議,且沒有新的事實和理由的;已有結論的歷史遺留問題,如反映土改、三反、五反、文革等期間的問題;信訪問題正處于一審、二審、再審或偵查過程中的;已經(jīng)中央政法部門作出終結決定的。
最終意見交相關部門予以落實
記者注意到,市政法各部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將做好表率和示范,親自部署、親自接待、親自解決問題。要堅持“誰負責接待、誰負責處理”的原則,努力提高領導接訪的效果。政法部門主要領導在接待日接待處理信訪問題的意見就是最終意見,由大接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書面意見,交相關政法部門和縣(市、區(qū))予以落實。
參與信訪接待的其他領導干部,對于受理的信訪矛盾糾紛,不屬于政法部門的,可以轉交信訪部門交辦其他相關單位解決;對于屬于本部門的信訪事項,由參與接待的領導帶回單位予以解決;對于屬于其他政法部門的信訪事項,統(tǒng)一匯總交鹽城市涉法涉訴聯(lián)合接訪服務中心落實相關政法部門予以解決。市涉法涉訴聯(lián)合接訪服務中心將配合信訪部門及時做好協(xié)調和督促檢查工作,切實推動領導接訪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