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上出現“借”、“欠”、“還”3個字要警惕
免得被人鉆了空子
借錢不寫“借條”,寫“欠條”
生活中,很多人都將“借條”與“欠條”混為一談,其實兩者在法律上有著明顯的區(qū)別。假如兩者均沒有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一旦債務人賴賬不還,那么,借條的訴訟有效期長達20年之久,而欠條的訴訟有效期只有2年,一旦超過這一期限,債主就會喪失勝訴權,該借貸關系便不受法律保護。
所以,提醒大家,當別人開口向你借錢時,一定要讓對方寫借條;假如對方執(zhí)意要寫欠條,必須要在欠條內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
“今借”與“今借到”的區(qū)別
借條中“今借 ”與“今借到”只相差一個“到”字,就給了債務人賴賬的口實。假如借條中寫的是“今借某某10萬元”一些債務人便會以此大做文章,在法庭上辯解稱,借條雖然是我寫的,但只是表達了借錢意愿,本人并沒有真正收到錢!此時,假如債主拿不出其他的證據來反駁,往往就會吃“啞巴虧”。
因此,建議大家,借條書寫用詞一定要嚴謹、規(guī)范,才能避免上述情況的發(fā)生。此外,在將借款交給債務人時,最好采用銀行轉賬的方式,保留轉賬憑證,以備不時之需。
“還”,是“huan”還是“hai”
假如借條中出現“今還欠款10萬元”的字樣,可以理解為“今還(huan)欠款10萬元”,也可以理解為“今還(hai)欠款10萬元”,究竟是還(huan)還是還(hai)即使債主告到法院,連法官都難以判斷,最終往往以債主敗訴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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