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擇丈夫上我有這樣一個觀念,前提當然他是真的很愛很愛我,其次是在這個婚姻里,要讓我有成就感!
因此,我覺得,如果嫁一個什么都有的男子,豈不只是坐享其成,不會有成就感。如果我跟一個男人在一起,他什么都沒有,我們白手起家,一切成就都是我跟他努力得來的,每一點每一滴都有我的心血,我有百分之百的權(quán)利可以與他分享。這才是時代女性!
拿我和志雄來說,我們非常相愛,但我們要結(jié)婚時,我父母及所有認識我們的人都反對。我們倆背景實在不同,我是正常家庭教育下長大的孩子,父親是山東人,家教很嚴,他認為女孩子一舉一動都應得體。所以,我從小是好學生、好女兒,得到師長疼愛。
志雄的成長背景和人格性情,正如志雄所說的,和我可
說是南轅北轍。我選上志雄,因為沒有比他更符合我'條件'的男人了。我真的覺得他很愛我,而且,這個男人很可憐,從小沒媽、沒好家教,他使我興起一個很大的使命感,如志雄講的'要改造這樣一個壞蛋',要把這樣一個壞男人變成一個好男人。
而且我是基督徒,我尊重神的命令,神造就我、告訴我就是要幫助一個男人,于是我?guī)е@種使命感“下”嫁志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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