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書法講究一字不成行是對的,這主要是考慮到一幅書法作品整體的協調和審美,才成為約定俗成的書法創(chuàng)作規(guī)則。這樣的情況主要是牽涉到書法作品的章法處理問題。
那么,書到最后還剩一個字怎么辦呢?怎么處理這一個字與整幅作品的和諧關系呢?我認為,辦法總比困難多?,F在,我就告訴題主處理這個問題的辦法。
辦法一,把落款的一部分寫在正文中。書法作品的落款字數可多可少,這要根據作品剩余空間的情況而作恰當處理。在正文剩一個字,但一字又不能占一行的情況下,就果斷地把落款寫在正文中,字的大小與正文中的字的大小應一致,視情況可往下寫兩到三個字或多個字,之后再用落款常用字體進行落款。按照這個處理辦法,可使書法作品整體協調一致,并不影響整幅作品的觀賞。
辦法二,有意識地把書法作品正文中的字缺少一個,在落款中予以注明。但作品中的第一個字不得落下之。
比如,你的作品正文中書的是一首古人的《梅花》詩,可以這樣處理:墻角數枝梅,凌寒獨自開。遙知不是雪,為有暗香來。題主可把“凌寒獨自開”中的“獨”字有意識的不寫出,在落款中可以這樣寫:寒下落一“獨”字,之后繼續(xù)落款。這樣的處理辦法是符合書法創(chuàng)作規(guī)則的,而且古人也用過這樣辦法。
辦法三,補字。
在書法創(chuàng)作中,根據章法需要,為了處理好一字不成行的問題,亦可在書法作品中故意少寫一個字,爾后補上。這個辦法適應于草書和行書創(chuàng)作。篆書,隸書,楷書作品不適應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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