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況可以采取財產保全手段?
因對方當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對方當事人的財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2、什么情況下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如何進行訴前財產保全?
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提供擔保的,申請會被法院駁回。
4、進行訴前財產保全后不起訴會有什么后果?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決;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立即開始執(zhí)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措施。
5、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準備哪些資料?
(1)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書及訴前財產保全擔保各一份;
(2)證明申請人、被申請人、擔保人主休資格的證明資料;
(3)證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民事關系的證據(jù)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合同書、欠據(jù);
(4)證明概要查封的被申請人的具體財產線索及所有權證明;
(5)與申請查封的標的額相當?shù)膿X敭a清單及所有權證明;
用房屋或國有土地擔保的,必須提交產權證及房產登記信息卡(已抵押或被查封的房產和土地不能擔保);
用現(xiàn)金擔保,必須提交存期為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折或存單(存折或存單由本院暫為保管);
上述材料必須提交原件核對復印件一份;
(6)擔保人為第三人時,擔保人本人需現(xiàn)場確認擔保(單位除外),若第三人無法現(xiàn)場確認,需提交相應的公證證明;
(7)與訴訟請求相關的其他證據(jù)材料。
6、申請保全措施需要交納多少費用?
財產數(shù)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shù)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7、如果申請財產保全不符合規(guī)定,人民法院會如何處理?
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按規(guī)定交納保全費用而沒有交納的,人民法院不會對申請保全的財產采取保全措施。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未按照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應財產擔保的,人民法院將依法駁回其申請。申請人申請財產保全有錯誤的,將要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受到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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