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有罪論,是指在傷害事件中,常常會出現怪罪受害人的情況。是基于人類本能的認知偏差,偏頗的,非理性的邏輯。
他人遭遇性侵時,總有人跳出來指責:“還不是你穿得太少了!”
他人遭遇校園暴力時,總有人鄙夷地說:“他們怎么不欺負別人,就欺負你?還不是你自己有問題!”
他人被逼到自殺,總有人冷嘲熱諷:“還不是他自己太脆弱了?這點小事都扛不??!”
……
這樣的人,相信大家一定不會感到陌生,生活中他們或許還記得偽裝一下,我們一般見不太到,但是網絡上就不一樣了,大家暢所欲言,一個個都露出了自己的本性。
就連看個電視劇都有人在彈幕里瘋狂罵角色,說她受到侵犯是活該,還有更難聽下流的詞匯。
受害者有罪論無處不在,甚至很多時候,連受害者自己都會認為自己有罪。
這樣的思維模式到底來自何處?
人性從來都是復雜的,有光輝偉大的一面,也有陰暗惡劣的一面,我們不是圣人,每個人都會對社會對他人產生惡意,但是有些人能完成自我勸解,有些人卻不顧后果肆無忌憚地釋放出來了。
這種惡意在很多時候都是沒有來由的,甚至很多人根本不認識受害者本人,前因后果也沒有捋清楚,抄起鍵盤就開罵,把刺刀隨意地扎在別人身上,看著別人受罪還覺得有趣,邊指責邊看笑話,最后再狀似無辜地說一句“又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這么說”。
人生活在什么環(huán)境里,思維和認知就會受到那個環(huán)境的影響,是群體效應的一種表現。假如一個群體都認為受害者是有罪的,那么在這個環(huán)境里長大的受害者本人也會這樣覺得。
有很多給女生看的言情小說里都是這樣寫的:女性角色受到侵犯了,永遠是崩潰地大哭精神出問題,嚴重的還會因此自殺。其中有一句經典臺詞:“我不干凈了!”就是受害者有罪論的表現。
什么叫“不干凈了”?
無故被狗咬了一口,你不會認為是自己的錯;被鳥屎淋到頭上,你只會暗呼倒霉;那為什么到了性侵上就變成了“我不干凈了”?
世人崇拜強者蔑視弱者,是自古以來的習慣。這種心理沒有一個標準的尺度,因此時常會變得歪曲畸形,就是變成——我不管你是對是錯,反正你受欺負了,那就是你活該,落后就要挨打!
其實這是一種典型的偷換概念。
落后就要挨打固然沒錯,但是受害之所以成為受害,就是因為這種“打”是不被社會認可的“打”,是在絕對力量不對等情況下的欺凌,也叫犯罪。
真正的強者應該是保護弱者,挑戰(zhàn)更強者,而不是靠欺凌弱者尋找存在感。為那些罪犯開脫的人,內心深處往往也是扭曲的,他們也渴望能有個弱者欺負,而從未想過當這些傷害落到自己身上會怎樣。
想要破解這種思維也簡單,直接拋出質疑:如果受害者真的有罪,那法律為什么不這樣規(guī)定呢?
還是說,受害者有罪論的擁護者們比國家立法機關還要懂人權和自由?
受害者有罪論是封建糟粕的產物,是那些管不住自己的施暴者為自己開脫的手段,是那些心懷惡意的潛在施暴者對做出了他們所不敢做的事情的人的擁護,是充滿惡意踐踏人權的言論!
受害最深的往往是遭遇了性侵的女性,每次到這種事情發(fā)生的時候,網絡上總是一片烏煙瘴氣。他們用骯臟的言論侮辱受害者,或是高高在上地說上兩句風涼話,好似那個女性活該去死一樣。
穿得少是罪,長得漂亮是罪,半夜走在路上是罪,沒有感到羞愧難當也是罪。
在這種思維下,什么都是罪,只要遭到了不幸,那你就是罪人。
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假如有人在路上被逆行的車輛撞到,是不是也要怪罪那個人?因為他沒有預判到車輛的逆行,因為他不該出現在馬路上?
假如有人在街上莫名挨刀,是不是也可以理解為是他活該倒霉,誰叫他那個時候出現在那里?
越是類推下去就越是會發(fā)現這種邏輯的不通之處,但偏偏在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無意識地被這樣的邏輯困住,明明錯的不是自己卻也要自責或者受到責難。你們有過這樣的經歷嗎?打在評論區(qū)告訴小編吧!
作者|蘇庸子
編輯|蘇庸子
圖片|來源網絡
參考資料|Journal of affective disor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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