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2年(天啟二年),一個秀才在桂林的一條街上被追上來的一條兇惡的狗撲倒在地,并且那狗騎在秀才身上瘋狂的撕咬著,眼看秀才就要命喪于狗。
這時,一個屠夫賣完豬肉后挑著擔子剛好路過,他見秀才情況危急,于是拿起屠刀沖上去,手起刀落剁了狗頭,救下了秀才。
原來,這狗是桂林一個皇親宗室之家所豢養(yǎng)。他們仗著權(quán)勢,素來驕橫,好養(yǎng)斗犬,以便宮廷賭博娛樂時,拿去比賽。但是平日里,他們的奴才也都驕橫跋扈,不僅欺壓百姓,即便官府他們也不放在眼里。
每當閑極無聊時,這些皇親的奴才們放出斗犬,任意讓狗追咬路人,以此來取樂。官府拿他們沒辦法,百姓敢怒不敢言。
天啟二年,有“閩中十才子”之稱的曹學佺被朝廷起用,任命他為廣西右參議。曹學佺剛正不阿,上任之前,對廣西皇親仗勢欺人的惡意行為早有耳聞,因此暗下決心很想好好懲治這幫惡棍。
皇親奴才這下看到主人心愛的狗被區(qū)區(qū)草民給殺了,這還了得!于是奴才們把那個屠夫抓起來,連同殺死的狗一起送到官府,要求官府判屠夫死罪,給他們的狗償命。
這案子正好由曹學佺審理,他仔細看完狀紙后,毫不畏懼地判決了屠夫無罪,而且還判決皇親須要賠償秀才醫(yī)藥費。
皇親感覺大失顏面,但又覺得確實是自己沒理,于是心生一計,要求過幾天再重新審理。
皇親回去后,偷偷給了秀才許多錢,要求秀才重新被審理時改掉原來的口供,改成是他自己與斗犬相好,當時是他跟斗犬在玩鬧戲耍,是屠夫惡從膽邊生殺了斗犬,要求屠夫給狗償命。
皇親威脅秀才,如果不這樣說就殺了他。
到了重審這天,秀才果然因為貪圖錢財,又害怕自己被皇親暗殺,更改了口供,出賣救了自己一命的屠夫。
曹學佺聽了秀才的口供后,勃然大怒,拍案而起,對秀才怒罵道:“人證、物證俱在,況且屠夫救你一命,你不思回報,反而要置屠夫于死地,與狗相好,認狗為友,如此忘恩負義,天容你,我曹學佺容不得你!”
曹學佺罵完,便令衙役杖擊秀才。秀才最后挨不過,于是供出是皇親許以他一筆錢,又威逼他做假口供。
至此,案件終于真相大白。
曹學佺最后判決為:屠夫無罪;秀才與狗相好,認狗為友,恩將仇報,革去秀才功名,給皇親當狗!最后寫了一句話告訴后人: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為讀書人!#歷史故事# #歷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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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實而不華lhd169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盡是讀書人
回復(fù)·19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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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里淘聲作者5
錯!讀書人也有仗義的吧,不要一棍子打死。
回復(fù)·17小時前
zkit211
原文當為“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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