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看一個例子:一個10歲大的小女孩在捉弄他3歲的弟弟,她告訴弟弟,爸爸是她一個人的,弟弟真正的爸爸是只猩猩,動物園里的老虎會咬掉弟弟的頭;如果弟弟不聽話,就會被一輩子留在動物園里……可這個小女孩以前很少這樣捉弄弟弟,這讓媽媽很生氣,媽媽批評了她。
你是否用過這樣的方式批評她:“你為什么總是這樣頑皮?本來很高興的事,都讓你給弄糟了。我真不應(yīng)該帶你們出來玩,反正每次你都會這樣,總是搞得大家不開心?!?/span>
這樣的批評顯然是害的,媽媽讓這個小女孩覺得自己一直是頑皮的孩子,自己的行為是無法改變的,以后也會這樣,媽媽已經(jīng)討厭我了。
因為,兒童早期的自尊往往是全或無的:“我好”或者“我壞”。這些兒童常常把不好的表現(xiàn)或者社會拒絕歸因于自身的人格缺陷,而這些是他們沒有能力改變的。
埃里克森認為,如果兒童不能很好地解決主動對內(nèi)疚這一沖突,兒童長大后可能會不斷追求成功或炫耀自己;備受壓抑、失去自發(fā)性或者自以為是、心胸狹窄;忍受各種心身疾病的痛苦。只有成人給予必要的指導,兒童對自身能力的評價才能不斷發(fā)展,在兒童中期時,他們的自尊會變得更加現(xiàn)實,才能避免過度競爭、追求成功以及壓抑和內(nèi)疚的傾向。
如果這個小女孩一直接受這樣悲觀的解釋風格,她或許會變得叛逆,反正怎么做都讓媽媽討厭,也沒必要做出改變;也或許她會變得沉默甚至抑郁,因為媽媽已經(jīng)不喜歡我了,我還是不要去惹媽媽生氣了,就這樣壓抑自己老老實實地呆著吧。
相反,如果媽媽這樣說:“你不準再捉弄弟弟了。你今天是怎么了?你一向都是個好姐姐。你教弟弟玩游戲,你與他分享玩具,可今天你對弟弟一點都不友好。動物園對小孩子可能是個可怕的地方,你這樣嚇他對他一點也沒有好處,你知道我們都不喜歡這種行為。我要求你向弟弟道歉,如果你再這樣捉弄他,晚飯后就不準到外面去玩,知道了沒有?”
很顯然,這個小女孩的行為需要受到懲罰。媽媽要求她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改變做錯的地方。媽媽提出了她特定與暫時的行為問題,是只有今天這樣而不是一直如此;
媽媽還告訴她,以前她一直表現(xiàn)很好,出現(xiàn)今天的問題并不是普遍性的;媽媽還要求她必須做特定的事,向弟弟道歉,以及如果再繼續(xù)下去,就要承擔特定的后果,晚飯后不準到外面去玩。
媽媽的批評向這個小女孩傳遞的信息是:媽媽覺得我一直是個好姐姐,可她覺得我今天對弟弟不好,如果我向弟弟道歉,媽媽就會原諒我的錯誤。很明顯,媽媽沒有針對小女孩的個性進行批評,而是對她特定的行為且是可以改正過來的錯誤行為進行批評的。
其實,孩子最初的樂觀或悲觀風格是在兒童時期逐漸形成的,不僅從現(xiàn)實世界中得到,也從聆聽父母如何批評他和批評自己中得到。
塞利格曼告訴我們,要選擇正確的批評方式,因為父母的批評方式會影響孩子的解釋風格,必須遵循兩項規(guī)則:第一項規(guī)則就是準確;第二項規(guī)則是在實際情況允許的情況下,應(yīng)該以樂觀的解釋風格來批評孩子。
因此,父母必須控制自己的情緒、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在孩子幼小的心靈中種下悲觀的種子,一旦這樣種子生根發(fā)芽,就可能讓孩子終生飽受抑郁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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