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呂霞)1月25日記者從省委組織部獲悉,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結合我省干部隊伍建設實際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任務的落實,制定出臺了《甘肅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談心談話辦法》。《辦法》確定,全省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至少每年要與下一級黨政正職談話1次,有計劃地與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談話。
《辦法》規(guī)定,全省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至少每年要與下一級黨政正職談話1次,有計劃地與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談話。分管領導每年要與所分管部門的班子成員至少談話1次。省、市(州)、縣(市、區(qū))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一般每年要與班子其他成員談心談話2次。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之間也要經?;ハ嗾勑?,交流思想,溝通感情。領導班子副職一般每年要與分管內設機構主要負責人談心談話2次。組織部門要經常與所聯(lián)系的領導干部談心談話。
《辦法》確定,談心談話主要包括日常溝通談心談話、人事調整談心談話、退休談話、考核考察反饋談話、告誡提醒談心談話、誡勉談話等。談心談話以個別談心談話為主,也可采取集體談心談話的方式進行。涉及重要內容的談心談話應當有書面記錄。組織(人事)部門每年初要制定相關領導的談心談話計劃并抓好落實,各級領導干部要主動同所聯(lián)系的干部談心談話,為干部表達正常訴求提供渠道。要把談心談話了解到的情況,作為干部教育培養(yǎng)、獎勵懲戒、選拔使用的重要依據(jù)。
作者: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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