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況下的高血壓的診斷治療是我國一線醫(yī)生棘手的問題。近期,《特殊類型高血壓臨床診治要點專家建議》頒布,它對各種特殊類型高血壓的特征進行了全面詳實的闡述。關于冠心病以及急性冠脈綜合征(ACS)合并高血壓的降壓治療,小編將其中的要點內容進行匯總整理,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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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合并高血壓患者的降壓治療推薦
(1)高血壓合并慢性穩(wěn)定型心絞痛患者:既往心肌梗死患者用β- 受體阻滯劑,既往心肌梗死、左心室功能障礙、糖尿病或慢性腎臟病用一種ACEI 或ARB,和一種噻嗪類利尿劑(Ⅰ A)。
(2)對無心肌梗死既往史、左心室功能障礙、糖尿病或慢性腎臟病蛋白尿患者,也應考慮β- 受體阻滯劑、ACEI 或ARB,和噻嗪類利尿劑聯(lián)合使用(Ⅱ a B)。
(3)如果β- 受體阻滯劑禁忌或產生不能耐受的副作用,非二氫吡啶類CCB(地爾硫或維拉帕米)可以代替,但是不用于左心室功能障礙者(Ⅱ a B)。
(4)如果心絞痛或高血壓仍未控制,在β- 受體阻滯劑、ACEI 和噻嗪類利尿劑基本方案基礎上,可以加用長效二氫吡啶類CCB。對有癥狀冠心病和高血壓的患者,應該謹慎聯(lián)合使用β- 受體阻滯劑和非二氫吡啶類CCB(地爾硫或維拉帕米),因其增加嚴重緩慢性心律失常和心力衰竭的風險(Ⅱ a B)。
(5)穩(wěn)定型心絞痛患者,血壓目標值為<140/90 mm Hg(Ⅰ A)。但是冠心病、既往卒中或短暫腦缺血發(fā)作及冠心病等危癥(頸動脈疾病、周圍動脈疾病、腹主動脈瘤)的部分患者,可以考慮較低血壓目標值(<130/80 mm Hg)(Ⅱ b B)。
(6)高血壓患者使用抗血小板或抗凝藥物無特別禁忌證,但嚴重未控制的高血壓患者正在使用抗血小板或抗凝藥物,需立即降壓以降低出血性卒中的風險(Ⅱ a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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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S合并高血壓患者的降壓治療推薦
(1)ACS患者,如果β- 受體阻滯劑使用無禁忌,最初降壓治療包括短效β1- 選擇性受體阻滯劑并無內在擬交感活性(酒石酸美托洛爾、比索洛爾)。通常于就診24 h 內開始口服用藥(Ⅰ A)。嚴重高血壓或持續(xù)缺血患者,可考慮靜脈用β- 受體阻滯劑(艾司洛爾)(Ⅱ a B)。血流動力學不穩(wěn)定患者或出現心力衰竭失代償時,β- 受體阻滯劑的使用應延遲至病情穩(wěn)定(Ⅰ A)。
(2)ACS合并高血壓的患者,應考慮使用硝酸酯類降低血壓或緩解持續(xù)心肌缺血或肺淤血(Ⅰ C)。疑似右心室梗死患者和血流動力學不穩(wěn)定患者,應避免使用硝酸酯類。如果適宜,最初治療首選舌下含服或靜脈用硝酸甘油,隨后可改為長效制劑。
(3)無左心室功能障礙或心力衰竭時,如果β- 受體阻滯劑存在禁忌或不能耐受,持續(xù)缺血的患者則可用非二氫吡啶類CCB代替,如地爾硫或維拉帕米。如果單純β- 受體阻滯劑不能控制心絞痛或高血壓,合理使用ACEI 后可以加用長效二氫吡啶類CCB(Ⅱ a B)。
(4)如果患者發(fā)生前壁心肌梗死,血壓持續(xù)升高,出現左心室功能障礙或心力衰竭的證據,或患糖尿病,應該加用ACEI(Ⅰ A)或ARB(Ⅰ A)。左心室射血分數保留和無糖尿病的較低危急性冠脈綜合征患者,ACEI 可以考慮作為一線降壓藥物(Ⅱ a A)。
(5)心肌梗死后左心室功能障礙患者出現心力衰竭或糖尿病,并已經接受β- 受體阻滯劑和ACEI 治療,適用醛固酮受體拮抗劑,但必須監(jiān)測血清鉀水平。血清肌酐水平升高(男性≥ 2.5 mg/dl,女性≥ 2.0 mg/dl)或血鉀升高(≥ 5.0 mEq/L)的患者,應避免使用這些藥物(Ⅰ A)。
(6)ACS患者出現心力衰竭〔紐約心功能分級(NYHA)Ⅲ級或Ⅳ級〕或慢性腎臟病患者eGFR<30 ml·min-1·(1.73 m2)-1,袢利尿劑優(yōu)于噻嗪類利尿劑。持續(xù)高血壓患者,用β- 受體阻滯劑、ACEI 和醛固酮受體拮抗劑血壓仍未控制,部分患者可以加用噻嗪類利尿劑以控制血壓(Ⅰ B)。
(7)急性冠脈綜合征患者血流動力學穩(wěn)定,血壓目標值為<140/90 mm Hg(Ⅱ a C)。出院時血壓目標值<130/80 mm Hg 是合理的選擇(Ⅱ b C)。血壓應該緩慢降低,謹慎以避免舒張壓降至<60 mm Hg,以免導致冠狀動脈灌注降低并加重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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