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詐騙橫行,騙局越來越精準,離不開個人信息被非法泄露這個幫兇!
文 | 北京楊文戰(zhàn)律師
來源 | 北京楊文戰(zhàn)律師的法律博客
電信詐騙橫行,騙局越來越精準,離不開個人信息被非法泄露這個幫兇!山東臨沂18歲女孩徐玉玉以568分的成績剛被南京郵電大學錄取,8月19日下午她接到一個171開頭陌生電話,稱有筆2600元助學金要發(fā)給她。按照該電話指示,她把業(yè)已準備好的9900元學費匯給對方,之后方知受騙,到派出所報案后,在回家路上突然昏厥,繼而身亡。
而這種事,并非偶然,8月24日,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大二學生小文(化名)訂機票后收到詐騙短信,對方自稱航空公司客服,以小文的航班被取消,在ATM機上辦改簽可獲得補償為由,誘導小文按照提示操作。結(jié)果,小文全年學雜費6100元被轉(zhuǎn)走。
你可以說他們受騙是缺乏社會經(jīng)驗,但是如果騙子沒掌握他們的準確個人信息、情況,那么有針對性地設計騙局,相信他們也不至于那么容易上當。
就在昨晚,楊律師也收到一條短信:
這種鏈接,先在孩子要開學的時候發(fā)來,如果有家長一不小心點進去,估計木馬、病毒就中了,手機里的信息、資料、綁定的銀行卡就危險了!
騙子知道山東女孩被大學錄取,才會設定助學金的騙局;騙子知道小文訂了機票,才會設計取消的騙局。這種指名道姓有針對性的騙局,對缺乏足夠警惕性的人是致命的!騙子固然可惡,但泄露個人信息的人更是幫兇!
個人信息非法買賣的市場猖獗,誰能想到一條包含多項內(nèi)容的學生信息,一分錢就能買到?
齊魯晚報記者聯(lián)系到一個專門銷售學生信息的信息中介,表示要購買學生的信息,對方先給記者發(fā)了一份湖北一地市中學的學生信息。
信息販子提供的“樣品”中,一百名學生的個人信息都非常詳細,從姓名到身份證,再到家庭住址和父母聯(lián)系方式,應有盡有。
騙子根據(jù)此類如此詳盡的信息資料設計騙局,顯然個人信息泄露是騙子的重要幫兇!
非法提供他人個人信息是犯罪行為,依據(jù)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從目前情況來看,雖然因此罪名被處罰的人已經(jīng)不少了,但是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依然猖獗,說明相當一部分并未受到追究!
除了提醒大家增加騙局的識破能力,不要上當被動預防外,司法機關還是應該加大對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的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
而且,在電信詐騙橫行的當下,個人信息泄露所造成的社會危害,與目前的刑罰相比,似乎并不相稱,立法機構(gòu)也應該考慮是否加大量刑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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