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父母返還已出嫁女兒20萬元彩禮”的法院判決引發(fā)關注。由于岳父母不同意婚事,女婿婚前付了20萬元彩禮錢,才領了結婚證。因原本答應幫助保管彩禮的父母拒絕把錢還給女兒,女兒將父母告上法庭。江蘇省連云港市東海法院依據(jù)相關法律,判決兩被告立即返還其女兒20萬元。 彩禮、婚房、嫁妝,這是中國由來已久的傳統(tǒng)習俗。而如今“返還彩禮”的這一法院判決不禁引發(fā)眾人疑問:彩禮到底是什么性質的錢?婚房、嫁妝是不是也跟彩禮一樣能要求返還?就此,北京市銘滔律師事務所的焦景收律師給廣大讀者進行了解析。 案件聚焦 父母拒還彩禮 女兒告上法庭 據(jù)媒體報道,朱莉與陳川于前年2月相戀,但朱莉的父母得知陳川曾未婚生有一女,不同意女兒與陳川交往。他們后來提出,讓陳川拿20萬彩禮錢,兩人才可以結婚。陳川多方籌款,前年7月把20萬元彩禮給了朱莉。 朱莉的父母將這筆錢暫為代管,稱等女兒出嫁時再交給她,當日便將20萬元存入銀行。 陳川與朱莉領取結婚證后,去年3月,朱莉開始向父母索要20萬。但父母稱這錢借給別人用了,拒不還錢,雙方多次發(fā)生糾紛。 朱莉認為,20萬元彩禮錢是丈夫陳川給她的,而父母想占有。 是彩禮還是養(yǎng)老錢 法院判全額還錢 法庭上,朱莉的父母稱當初不同意女兒婚事,女兒和女婿托人說和,許諾他們“提出什么條件都答應”。他們擔心女兒嫁過去后當后娘不易,也防女兒婚后出意外,就讓陳川拿20萬元,給女兒留個保障,也可作為兩人的養(yǎng)老備用。最終女婿同意給20萬元彩禮,他們才答應二人相處。 但朱莉稱,父母當時說她年齡較小,不宜保管這20萬元,待她出嫁時再給。丈夫陳川將20萬元彩禮明確贈予她,這筆錢應為她的合法財產(chǎn),其父母無權占有。 庭審中,陳川明確表示20萬元是他給朱莉的。岳父母雖稱這錢是為養(yǎng)老備用,但他們沒到需贍養(yǎng)的年齡,也沒能提供證據(jù)支持。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或借婚姻索要財物。根據(jù)相關法律以及證據(jù),東海法院認定這20萬元彩禮為朱莉所有,判決其父母立即返還。 疑問1 彩禮是給女方還是女方家庭的? 解答:男方明確表示彩禮給女方,應算贈予女方,女方家庭應返還。 北京市銘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焦景收律師認為,此案的關鍵在這20萬彩禮的性質認定上。普通意義的彩禮,是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結婚之前,彩禮一般均由女方父母保管。在一些農(nóng)村地區(qū),由于受到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有些人會認為彩禮應當是給女方家庭的,女方父母對彩禮享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結合本案來看,女方的父母就是認為彩禮應當歸自己所有。 焦景收律師解釋說,兩被告的想法符合中國社會長期以來形成的慣常思維,但這種想法并不代表有法律依據(jù)。從法律意義上講,男方將20萬元的彩禮給付戀人或者妻子,這是典型的贈予行為。因此,男方贈予的對象應當是戀人或妻子,而非女方的父母。相應的,20萬彩禮的所有權人應當是戀人或妻子而非她的父母,其父母應當將這筆款項返還給女兒。 長期從事家事法律及實務研究的焦景收律師介紹說,傳統(tǒng)觀念與法律認知的沖突,是子女與父母產(chǎn)生糾紛的根源所在。從朱莉父母的角度來說,由于長期受到傳統(tǒng)觀念的影響,認為女婿送的彩禮就應當是給女方家庭的。而對于法律意識增強的年青一代來說,彩禮從法律意義上就是男方對女方的一種贈予,彩禮最終的歸屬應當是女方。 “在這類糾紛中,男方的意思表示就顯得尤為重要。正因為考慮到男方明確表示彩禮是給付女方朱莉的實際情況,法院才最終做出朱莉勝訴的判決?!?/p> 疑問2 彩禮能要回,那父母陪送“嫁妝”能討回么? 解答:贈予嫁妝不能隨便撤銷,但3種情況父母可要回。 如果男方給的彩禮,女方能從父母那里討回來,那么父母陪送給女兒的嫁妝,若反悔還能要回來嗎? 焦景收律師說,女方父母陪送嫁妝的行為,在法律上應當視為贈予行為?!叭绻窃诮Y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認定為是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chǎn);如果是在結婚登記后陪送的嫁妝,則一般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但雙方若有財產(chǎn)的特別約定,則依據(jù)約定處理?!?/p> 既然是贈予行為,諸如貴重首飾、瓷器等動產(chǎn)以交付為生效要件,而房屋等則以登記作為生效要件。交付或登記后,就無法隨便撤銷贈予要回嫁妝了。 焦景收律師說,父母不能要回陪送的嫁妝也不是絕對的,如果存在以下3種情況,父母還是可以要回的:一是獲得嫁妝的女兒和女婿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是獲得嫁妝的女兒和女婿對贈與人有扶養(yǎng)義務而不履行;三是獲得嫁妝的女兒和女婿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疑問3 父母提供的“婚房”還能不能要回來? 解答:除三種法定情形不可撤銷贈予,但在父母名下的屬其個人財產(chǎn)。 很多男方父母都遵從中國的傳統(tǒng)家庭觀念,那就是兒子結婚父母應該備婚房?;榉康奶峁┯址謳追N情況:一是父母提供全款購房,房屋登記在兒子名下;二是父母提供首付款,讓兒子結婚后自己還貸款,而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三是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婚房,房屋登記在雙方子女的名下。 焦景收律師認為,這三種情況對應了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第一種情況,由于是男方父母全額出資并登記在男方一人名下的,那么這種房屋的所有權歸男方個人所有,屬于婚前財產(chǎn)。第二種情況,由于是男方父母提供首付,貸款是由結婚后的男女雙方償還,所以在房屋所有權定性上仍然屬于男方個人所有。當然,一旦男女方離婚時涉及分割時,需要根據(jù)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房屋的情況給予女方補償。第三種情況,由于雙方父母均有出資,法律上則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將房屋界定為男女雙方按份共有。 焦律師說,父母給兒子購買婚房,一般都會被認定為贈予行為。相應的,如果不存在前文提到的法定撤銷贈予行為的情形,父母也是無法要回婚房的。當然,有些父母將為兒子置辦的婚房登記在自己的名下,這種情況下,當然就屬于父母個人財產(chǎn)了,就不存在要回之說了。 律師提醒 法院判決易做 親情傷后難愈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但畢竟傳統(tǒng)觀念根深蒂固,彩禮、婚房及嫁妝,成了結婚前不得不面對的三大問題。隨之而來,相應的糾紛也層出不窮。 焦景收律師提醒廣大讀者:彩禮、婚房及嫁妝,都是父母對子女婚姻美好期許的象征,從法律上講是具有明確指向性的贈予行為。一旦因此發(fā)生糾紛,無論是父母還是子女,均應當以親情為主導、法律為依據(jù),妥善處理彼此的糾紛。畢竟,法律關系很好捋順,法院也會很快出具一份判決書。然而,捋不順的是子女與父母之間在判決之后的親情關系。 記者 林靖 J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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