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真經(jīng)注卷之二
臨川吳澄述
道經(jīng)下
孔德之容,惟道是從。
孔德猶言盛德。容謂有而可見者。從,由也。萬有皆本乎德,凡形氣之可見者,德之容也。然德之所以有此容者,由道中出。
道之為物,惟恍惟惚。
德自道中出,而道則無也。德者,道所為物而似無似有,不可得而見,故曰恍惚。
恍兮惚兮,其中有物;惚兮恍兮,其中有象。
其字指德而言。物者,物生以后之形。象者,物生以前之氣。德雖恍惚惚恍不可見,然形之可見者成物,氣之可見者成象,皆德中之所有。先儒謂沖漠無朕而萬有森然已具者,此也。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
恍惚雖不可見,而似無似有,猶似可見。窈冥則昏昏昧昧,全不見矣,此道之無也。其字指道而言,精謂德也。有物有象者,德之容,皆其粗也。德者,有物有象之本,乃其精也。莊子曰:以德為本,以本為精。上文言物象本乎德,此言德出乎道。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二其字又指德言。真謂道也。信,實(shí)也,與真字同義。物象為粗而德為精,其為精者,乃甚真之道也。德之中有至實(shí)之道在焉。上文言道之中有德,此言德之中有道,蓋道即德也,德即道也,首章曰:此兩者同。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
不去謂常存也。閱猶歷也。甫,美也。眾甫,萬有也。萬有之美有時(shí)變滅,惟孔德由道中出者,自古及今不變滅而常存,故以不去二字名之,以其有常而遍歷古今無常之萬有也。
吾何以知眾甫之然哉?以此。
然,如此也。吾何以能知萬物之變滅無常如此哉?以此孔德之有常者知之也。
右第十八章
曲則全,枉則直,洼則盈,敝則新,少則得,多則惑。
曲,一倫也,《易》、《禮》、《中庸》、《莊子》所言曲字皆以偏而不全為曲,曲者,不全也。然能專攻其所偏,致精乎此,旁達(dá)乎彼,舉一反三,通一畢萬,久必會(huì)其全也。自初即欲求全,則志大心勞,分而不專,終不能全矣。枉者,不直也,尺蠖之屈而枉,所以能伸而直。洼者,不盈也,科坎之陷而洼,所以能受水而盈。敝者,不新也,秋冬之凋而敝,所以能逢春而新。少者,不多也,少則多,一句變文析為二句,少則易於有得,所以能積累而多。貪多則雜而生惑,於一且無所得,豈能多乎?不欲直,不欲盈,不欲新,不欲多,而以曲則全一句始之四者,皆不求全之推也。
是以圣人抱一為天下式。
此一句為一章宗旨,通貫上文下文之意。一者,沖虛之德也。式以在車為喻,高在憑較,卑則憑式。圣人抱此沖虛之德,濡弱謙下為天下式,如上下文五者,皆沖虛之德,自處於卑也?!疠^音角。
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惟不爭(zhēng),故天下莫能與之爭(zhēng)。
自見猶云自炫,明謂智之明,不自見者,用晦而明也。自是猶云自賢,彰謂名之彰,不自是者,暗然而日彰也??淦涔υ环?,功謂事之成績(jī)。負(fù)其長曰矜#1,長謂能之過人。人不自見,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而以夫惟不 爭(zhēng)終之四者,皆不爭(zhēng)之余也?!鹨娰t遍切。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誠全而歸之。
曲則全三字,古有是語,老子述之以為此章首句。章內(nèi)抱一為綱,曲則全以下五者,夫惟不爭(zhēng)以上五者,凡十事為目,皆曲則全一語所可詠也。故重述於章末而曰:古人所謂曲則全者,豈虛為此言而無其實(shí)哉。蓋之其誠實(shí)能全,而遂以全之效歸之也。
右第十九章
希言自然。
聽之不聞曰希,希言,無言也。得道者忘言,因其自然而已。
飄風(fēng)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
飄,狂疾也。驟,急暴也。自旦至食時(shí)為終朝,自旦至暮時(shí)為終日。不因其自然而輕躁發(fā)言,譬如天地之飄風(fēng)驟雨,皆反自然之常而為怪變者也。天地反自然之常,其為怪變尚不能久,不及終朝終日而止,況人而不因自然可乎?
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
從事於道,謂以道為事也。道者,有道之人。德者,有德之人。失者,庸下之人,所為不能無失者也。同,與《莊子□齊物論》之齊相近,謂與之合一,不相非異也。惟因其自然而希言,故凡上等次等下等之人,皆視之一同而無非異。蓋道者德者與我為一,無所容言矣,至若失者,他人雖以為失,彼則自以為是,固亦有自然之是也,豈可不因其所是以是之,而乃妄言以非之哉?莊子曰:不言則齊,齊與言不齊,言與齊不齊也,故無言。亦老子希言自然而玄同之意?!瘕R與言與音余。
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道德之人以我同之,印證參同,夫何間然。失者之人以我同之,亦或緣彼之獨(dú)是而悟我之公是,則三者之人皆以我伺之而有得也。然此惟有道之人者能之,茍道之實(shí)有所不足於己,則其待人也,必有不以道之實(shí)者焉,而是是非非強(qiáng)加分別矣,豈能如此玄同也哉。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於道也,曰余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也。
又以人之行立譬前事。立與行亦因其自然,或於自然之外而求益趺立,起其踵而立以增高其身,跨開其足而行以增闊其步,暫時(shí)如此而不能久也,終必不可以立,不可以行而遂廢。彼自見者之終不能明,自是者之終不能彰,自伐者之終無其功,自矜者之終無所長,亦若此焉爾。食之不盡者曰余,肉之附生者曰贅,物兼人與鬼神而言。自見、自是、自伐、自矜之人,若律之於自然之道,譬若食之已余者不當(dāng)食,行之如贅者不當(dāng)行也。加多於常分而不可用,幽顯之間有物亦當(dāng)惡之,而有道之人不肯以此自處也。或曰行讀如形,古字通用。司馬氏曰:棄余之食適使人惡,附贅之形適使人丑。蘇氏曰:飲食有余則病,四體有贅則累。
右第二十章 此章自然二字為宗旨。希言而玄同,自然者也。風(fēng)之飄,雨之驟,立之跂,行之跨,食之余,行之贅,非自然者也。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前章道之為物,物謂德也。此章有物混成,物謂道也。混渾通,混成謂不分判而完全也。先天地生,首章所謂天地之始,四章所謂象帝之先也。
寂兮寥兮,獨(dú)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
寂,闐靜也。寥,虛廓也。言其無聲無形也。獨(dú)立乎萬物之表,無可與對(duì)而未嘗變易,故曰不改。周行乎萬物之中,無不徧及而未嘗窮匱,故曰不殆。天下母者,德也,而德者道所為,故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qiáng)為之名曰大。
此物無可得而名者,以其天地萬物之所共由,於是假借道路之道以為之字。字者,名之副而非名也。字不足以盡之,不得已而強(qiáng)名之,曰大。至大莫如天,而天亦在道之內(nèi),則天未為大也。此道其大無外而莫能載焉,故大之一言,庶乎可以名之爾。
大曰逝,逝曰遠(yuǎn),遠(yuǎn)曰反。
逝謂流行不息。遠(yuǎn)謂悠久無疆。反謂無有無名。蓋萬有皆有,惟道皆無,無與有相反,故曰反。大之一言未足以盡道,故推言之謂其大而不息。不息而久,久而無有,所以為道,若有則非道矣。下篇曰:反者道之動(dòng),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莊子曰:太初有無,無有無名。蓋謂此也。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
王謂圣人之有位者。古今惟道最大,無可與比,此以天地圣人與道,并言而曰四大,何也?蓋天地得此道以為天地,圣人得此道以為圣人,其所以能大者,以其有此道也。王之下特加亦字,又特言王居其一,蓋氣之至大者天,形之至大者地,圣人之身眇然而立乎兩間,以其道同乎天地,故其大亦同乎天地,而不以氣形與身之大小論也。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人者,圣人也。法者,水平之準(zhǔn),與之平等如一也。人之所以大,以其得此道而與地一,故曰法地。地之所以大,以其得此道而與天一,故曰法天。天之所以大,以其與道一,故曰法道。道之所以大,以其自然,故曰法自然。非道之外別有自然也,自然者,無有無名是也。
右第二十一章
重為輕根,靜為躁君。
根,本也。躁,動(dòng)也。君,主也。輕以重為本,動(dòng)以靜為主也。
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
君子吉行乘乘車,師行乘兵車,皆輕車也。輕車后有輜車,載寢處服食所用之物,謂之重車,雖乘輕車而終善人謂善於其事之人。不善人謂不善於其事之人。師者,人所尊事以為法者。資者,如以財(cái)貨給人,俾人籍之賴之而得以有所成者。彼善而此不善,以彼之善與此之不善者相遼,而人灼見此之不及彼,則彼人之善可為此不善人之師矣。彼不善而此善,以彼之不善,與此之善者相形,而人遂見此之過於彼,則彼人之不善乃為此善人之資也。謂因彼之不善以成此之善名,故曰資。然善不善之名對(duì)立,豈有道之世哉。下文言有道者歡使世之人不以善名,亦不以不善名也。
不貴其師,不愛其資。雖知大迷,是謂要妙。
愛猶云喜好也。要猶云至極也。妙者,玄不可測(cè)。使不善者之遇善人,雖可以為己之師,而不貴重之也,蓋不欲名斯人之為善也。使善者之遇不善人,雖得以為己之資,而不喜好之也,蓋不欲名斯人之為不善也。善不善之名俱泯,一概玄同,無可分別,雖有智者,亦大迷而不知其孰為善執(zhí)為不善,斯乃妙不可測(cè)之至極,曰要妙。
右第二十三章 前二節(jié)言圣人不可名之善,后二節(jié)言常人兩可名之善不善。其不彰不可名之名者,謂之襲明。其不分兩可名之名者,謂之要妙。
知其白,守其黑,為天下式。為天下式,常德不忒,復(fù)歸於無極。
白謂光明,黑謂塵暗,無極謂無所窮盡。
知其雄,守其雌,為天下溪。為天下溪,常德不離,復(fù)歸於嬰兒。
雄謂剛強(qiáng),雌謂柔弱,嬰兒謂無所識(shí)知。
知其榮,守其辱,為天下谷。為天下谷,常德乃足,復(fù)歸於樸。
榮謂尊貴,辱謂卑賤,樸謂木質(zhì)未斲為器。此章之意,欲自常德而反本復(fù)始,以歸于太初之道。常德者,沖虛不盈之德,故寧黑毋白,寧雌毋雄,寧辱毋榮。知其守其者,雖知彼之可尚,然寧守此而自處於下。乘車之式,流水之溪谷,皆謂自處於下也。如是則於常德不差忒,不相離而德足乎己矣。既全此沖虛之德,乃可復(fù)歸於太初之道,莊子所謂德至同於初也。曰無極,曰嬰兒,曰
樸,皆以喻太初之道。
樸散則為器,圣人用之則為官長,故大制不割。
木樸之未徹也,抱其天質(zhì)之全,及破碎其全,則散之而為所斲之器。圣人之未用也,蘊(yùn)其內(nèi)德之體,及發(fā)露其體,則用之而為各官之長。官天下之長者,天子也。官一國之長者,諸侯也。上三節(jié)皆欲自末而本,此二句則言自本而末者。然樸雖已散而猶欲復(fù)歸其全,則已散如未散。圣人雖已用而猶欲復(fù)歸其全,則已用如未用。蓋以不散為散,不用為用也。凡有所裁制者,必須以刀割裂其全,而大制則以不制為制,故不割裂也。大散不散,大用不用,亦如大制者不割也。
右第二十四章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吾見其不得已。
取天下謂使天下悅而歸己也。為謂作為。取天下者德盛,而人自歸之爾。茍若有所作為,則是欲用智力以強(qiáng)服天下,豈能得天下之歸己哉。
天下神器,不可為也。為者敗之,執(zhí)者失之。
天下者至大之器,有神司之,不可以智力有為而得。敗謂不成也,彼以智力為之者,欲成其事而其事反不成,謂不能得天下之歸服也,故曰為者敗之。未得天下而取天下者固不可以有為而得,既得天下而守天下者亦不可以有心而留。譬如寶器,若常執(zhí)之在手,不須臾舍,惟恐其或失者,反不能保其不隕隊(duì)而失也,故曰執(zhí)者失之。
凡物或行或隨,或呴或吹,或強(qiáng)或羸,或載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此承上文執(zhí)者失之一句而言守天下之道。有天下者,豈能保天下之長為我有而不亡也哉。蓋得失存亡之相禪,如行隨呴吹強(qiáng)羸載隳八者之相反而相因,圣人知其勢(shì)之必至於此也,而處之有其道焉。凡過盛必衰,衰則亡之漸也,惟不使之過盛,則可以不衰,而又何有於亡。甚也,奢也,泰也,極盛之時(shí)也。去甚者,欲其常如微之時(shí)。去奢者,欲其常如儉之時(shí)。去泰者,欲其常如約之時(shí)。能不過盛,則可以保天下之不亡矣。邵子謂飲酒但令其微醉而不可成酩酊,看花但及其半開而不可至離披,蓋此意也。蘇氏曰:或行於前,或隨於后,或呴而暖,或吹而寒,或強(qiáng)而益,或羸而損,或載而成,或隳而毀,皆物之自然,勢(shì)之不免者也。愚人私己而務(wù)得,乃欲拒而違之,其禍不覆則折。惟圣人知其不可逆則順以待之,去其甚,去其奢,去其泰,使不至於過,而天下無患矣。董思靖曰:圣人知事勢(shì)之相因亦理之常,故任之自然而不使之盈且過也。
右第二十五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強(qiáng)天下。其事好還。
王氏曰:以道佐人主,尚不可以兵強(qiáng)天下,況人主躬於道者乎?蘇氏曰:圣人用兵皆出不得已,非不得已而欲以強(qiáng)勝天下,雖或能勝,其禍必還報(bào)之。楚靈、齊愍、秦皇、漢武,或以殺其身,或禍其子孫,人之所毒,鬼之所疾,未有得免者也。
師之所處,荊棘生焉。大軍之后,必有兇年。
政和注曰:下奪民力,故荊棘生;上違天時(shí),故有兇年。蘇氏曰:兵之所在,民事廢,田不修;用兵之后,殺氣勝,年谷傷。凡兵皆然,況以兵強(qiáng)天下邪?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強(qiáng)。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驕,果而不得已,是謂果而勿強(qiáng)。
兵之善者,果決於一時(shí)以定亂而已,不敢阻兵弗戰(zhàn)以取勝而為強(qiáng)也。蘇氏曰:勿矜、勿伐、勿驕、不得已四者,所以為勿強(qiáng)也。
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不道早已。
有道者常如嬰兒孺子,故能不老。而長年若壯則必老,此不道者也。不道者早已,言其不能久也。蘇氏曰:壯之必老,物無不然,惟有道者成而若缺,盈而若沖,未嘗壯,故未嘗老,未嘗死。以兵強(qiáng)天下,壯亦甚矣,能無老乎。
夫佳兵者不祥,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也。
佳猶云嘉之也。不祥謂無吉慶而有兇災(zāi)也。不處謂不肯以此處身也。
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
此指言不處之實(shí),不處平日所貴之位而處所不貴之位,不肯於用兵之位處身也。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
謂其殺人乃兇災(zāi)之器,非吉慶人所用之器也。恬者,不歡愉,淡者,不濃厚,謂非其心之所喜好也。為上謂不好用兵,乃為可尚也。勝而不美謂兵雖得勝,亦不肯以為美事。
美之者是樂殺人也。樂殺人者,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
此推言不美。若以戰(zhàn)勝為美事,是以殺人為樂也,不可以得志於天下,要終而言之以示戒。
吉事尚左,兇事尚右。偏將軍處左,上將軍處右。
此又申言上文不處之意。
殺人眾多,以悲哀泣之,戰(zhàn)勝以喪禮主之。
此又申言上文不美之意。
右第二十六章
道常無名。
此言道也。
樸雖小,天下不敢臣。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賓。
樸指道,言道彌滿六合,而斂之不盈一握,故曰小。至尊者道,故人之體此道者,可以君天下而天下不敢臣之。侯謂一國之君。王謂天下之君。若能守此道,則萬物尊之為主而將自賓矣。自者,非我欲其如此,而彼自如此也。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道之功普遍於天下,譬如天地之氣相合而降為甘露,雖無人使令之,而自能均及於萬物。萬物生畜於此道之中,故有道者可以為萬物之主,而萬物咸賓焉。蘇氏曰:甘露被於萬物,無不均徧。圣人體道以應(yīng)諸有,亦如露之無不及者,故能賓萬物也。
始制有名,
此言德也。始者,道也。制,制作也。猶言為也。有名者德也。道無名,自道而為德,則有名也。
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所以不殆。
道之無名而為德,則名亦既有矣,故人之用此德者,當(dāng)知止於德,不可再降而下也。將猶晉人將無同之將,辭之不迫者也。老子以道為上德,言在德之上,以仁為下德,言在德之下也。又言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七而后義,失義而后禮,故專言道德而槌提仁義,蓋以仁義下於德也。此章言德而曰夫亦將知止,其意若曰自無適有,當(dāng)知至於德而止,不可再適也。德之有名,已下於道,復(fù)下於德可乎?知止於德,則猶未遠(yuǎn)於道也。不殆,不窮匱也,謂可長久不敝壞也。蘇氏曰:圣人豈徇名而忘樸,逐末而喪本哉,是以乘萬變而不殆也。
譬道之在天下,猶川谷之與江海。
上文言自無而有,當(dāng)止於德。此又言自有而無,當(dāng)復(fù)於道。蓋道之在天下,猶江海為眾流之所歸。德者猶溪谷之眾流,德而復(fù)歸於道,則猶溪谷之會(huì)同于江海。
右第二十七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勝人者有力,自勝者強(qiáng)。
智能知人,徇外之智爾。能自知?jiǎng)t內(nèi)能盡性也,故謂之明。有力能勝人,恃外之力爾。能自勝則內(nèi)能克己也,故謂之強(qiáng)。
知足者富,強(qiáng)行者有志。
能盡性而又能達(dá)於命,則無所歆羨而常有余,惟明者能之。能克己而又能勇於善,則有所秉持而常無怠,惟強(qiáng)者能之。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壽。
惟明惟強(qiáng),則見真守固,逮至查滓消融,功用純熟,思為俱泯,神化吻合。住世之時(shí),各隨所在而此心不失,始終如一,故謂之久。厭世之后,雖去其宅而此心常存,古今不二,故謂之壽。
右第二十八章 或曰:老子之道以昧為明,以弱為強(qiáng),而此章言明言強(qiáng),何也?曰:老子內(nèi)非不明,外若昧爾。內(nèi)非不強(qiáng),外示弱爾。其昧其弱,治外之藥。其明其強(qiáng),治內(nèi)之方。并行而不相悖也。
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泛,廣也,謂如水之泛濫洋溢。道之廣無所不在,或左或右,隨處而有,取之左右,無所不可也。
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功成而不居。
恃,賴也。生謂春生之始,萬物賴道以生,而道則無言,前章云萬物作而不辭是也。功成謂冬藏之時(shí)#2,宰物之功既成,而道不居其功也。
衣被萬物而不為主,常無欲,可名於小矣。
此申言萬物恃之以生而不辭。春生之時(shí),道普徧萬物,如以衣衣之,以被被之,所謂元亨播群品,元亨誠之通,而道不自為之主。常無欲謂其無心也。此一本之散為萬殊,乃道之分而至小者,其可名之於小矣乎?蓋不可也。若其可名,則非不辭,不為主,常無欲之道矣?!鹨氯ヂ暋?br> 萬物歸焉而不知主,可名於大矣。
此申言功成而不居。冬藏之時(shí),萬物反本復(fù)命,會(huì)歸于一,所謂利貞固靈根,利貞誠之復(fù),而物亦不知其孰主之。此萬殊之合為一本,乃道之總而至大者,其可名之於大矣乎?蓋不可也。若其可名,則非不居功,不知主之道矣?;蛞刹恢髦旅摮o名三字,可名於小矣、可名於大矣二句,蓋設(shè)為疑問之辭而不質(zhì)言也,句末雖無乎字而有乎字之意,如前章能無離乎?能嬰兒乎?能無疵乎?能無為乎?能為雌乎?能無知乎?一本無六乎字,而解者必以有乎字之意釋之,此其例也。又如《大雅詩》曰:有周豈不顯乎?帝命豈不時(shí)乎?而詩文但曰有周不顯,帝命不時(shí),亦其類也。
是以圣人能成其大也,以其不自大,故能成其大。
此章言天地之道,結(jié)語乃言圣人,蓋圣人與天地一也。歲功成,而萬物歸,道之至大也,而天地不居其功,萬物不知所主,是天地之道雖大,而不自以為大。圣人亦若此矣,是以能成其大也,亦以其道大而不自以為大,故能成其大焉爾。
右第二十九章
執(zhí)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泰。
執(zhí)謂體之而不違。大象喻道也,下篇云:大象無形,道隱無名。往,歸往也。不害謂利。言體道之圣人為天下之人所歸往,民既歸往,而圣人以不利利之。蓋利之以利,則有利亦有害。利之以不利,則常利而不害,則民得以常安,常平,常泰也。政和注曰:安則無危,平則無诐,泰者通治。
樂與餌,過客止。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不可既。
既,盡也,言外物之可利者皆不能久,惟道之利人,以不利為利,故能久也。樂者,歌吹舞蹈之聲容。餌者,飲食之味,饗燕之禮。設(shè)樂設(shè)餌以悅樂賓客,然客既過去,則其聲容與味亦止而無復(fù)有可為,暫焉之悅樂而不能以終日也。道則非如餌之可飲食,非如樂之有聲容可視聽也,然用之則能常安,常平,常泰而無可盡之時(shí),非如樂餌暫焉悅樂而已,故曰用之不可既。
右第三十章
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強(qiáng)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之,是謂微明。
歙,闔也。張,開也。老子謂反者道之動(dòng),又謂玄德深矣遠(yuǎn)矣,與物反矣。故其所為大槩欲與人之所見相反,而使人不可測(cè)知,故借此八者相及之四事設(shè)譬,而歸宿在下文柔勝剛、弱勝強(qiáng)六字,亦猶前章言善救人善救物,而章首先借善行、善言、善計(jì)、善閉、善結(jié)五者為譬也。孫吳申韓之徒,用其權(quán)術(shù)陷人於死,而人不知,論者以為皆原於老氏之意,固其立言之不能無弊,有以啟之而遂謂天下誰敢受老氏之與者哉,則因其言而并疑其心,亦過矣。注者又欲諱護(hù)而為遁辭,蓋胥失之。視不可見曰微,微明者,微其明也,謂匿其可見者而使之不可見,猶前章言襲明也,人但見其張之、強(qiáng)之、興之、與之,而不知其欲歙之、弱之、廢之、奪之也,故曰微明。○歙音翕。
柔勝剛,弱勝強(qiáng)。
彼剛而我欲以剛勝之,彼強(qiáng)而我欲以強(qiáng)勝之,不亦難乎?我以柔弱自處,則剛強(qiáng)者不我忌也,而終於能勝之,何哉?蓋與之相反,而使之不可測(cè)知故也。蘇氏曰:天下之剛強(qiáng)方相傾軋,而吾獨(dú)柔弱以待之,及其大者傷,小者死,而吾以不校坐待其斃,此所以勝也。然圣人豈有意為此以待勝物哉?知?jiǎng)葜匀?,而居其自然爾?br> 魚不可脫於淵,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魚脫於淵,見其易制而為人所取。國之利器以示人,人見其為利且將效之,或求過之,而我之利者不足以為利矣。不脫於淵,不以示人,則不可測(cè)知,所謂微明也。
右第三十一章 此章主意在第二節(jié)柔勝剛?cè)鮿購?qiáng)六字。其第一節(jié)謂欲與人相反也,第三節(jié)謂欲使人不可測(cè)知也。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
道之無為,久而不變,非特暫焉而已,故曰常無為。雖一無所為,而於所當(dāng)為之事,無一不為也。若無為而事有廢缺,則亦何取其無為也哉?此之無為,蓋性焉安焉者也。
侯王若能守,萬物將自化。
侯王若能守此無為之道,則雖無心於化物,而物將自化。
化而欲作,吾將鎮(zhèn)之以無名之樸。無名之樸,亦將不欲。
欲謂有心為之。作猶起也。言未能純乎無為之道者,方將待物之化而遽有心於欲其化,欲之之心一起,則非無為之道矣。吾欲作者之自吾也。鎮(zhèn)謂壓定使之不起。無名之樸謂此無為之道也。欲作之時(shí),必將以此無名之樸鎮(zhèn)壓,其有心之欲以道自治也。既以此無名之樸鎮(zhèn)其欲,則其欲亦將不欲矣,此之不欲復(fù)焉執(zhí)焉者也。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靜者,作之反其始也。欲作既以道鎮(zhèn)之,則欲者不欲,而作者靜矣,故雖無心於正天下,而天下將自正。其與萬物將自化者亦無以異,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右第三十二章 此章前二節(jié)言無為而民自化,后二節(jié)言好靜而民自正。
道德真經(jīng)注卷之二竟
?。? 曰:原作『曰能矜』,『能』衍,據(jù)粵雅本刪。
?。? 冬藏之時(shí):『時(shí)』原脫,據(jù)粵雅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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