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在民法上屬于絕對要式法律行為,只有符合《民法典》規(guī)定的形式才能成立,遺囑在被繼承人及遺囑人死亡時生效;遺囑沒有按照《民法典》規(guī)定的形式訂立的,遺囑不成立。《民法典》規(guī)定的遺囑形式有6種,本文主要介紹這6種形式的遺囑。
一、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在實踐中運用的最多,大部分遺囑人在訂立遺囑時,首先想到的就是自書遺囑,那么,訂立自書遺囑應當注意什么呢?我國《民法典》第1134條是對自書遺囑的規(guī)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自書遺囑是遺囑人關(guān)于其死后財產(chǎn)處置的正式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nèi)容,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筆,遺囑人簽名的地方不能以蓋章或者按指印代替。自書遺囑若有涂改、增刪,應注明涂改、增刪之所處、字數(shù)及時間,并另行簽名。
二、代書遺囑
《民法典》第1135條認為,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guān)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nèi)容,由一名見證人代書記錄,經(jīng)向遺囑人宣讀、講解,遺囑人確認無誤后,由代書人、見證人、遺囑人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的,可以摁指印代替,最后注明年、月、日。
三、打印遺囑
打印遺囑與代書遺囑相同的是,都需要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并在最后注明年、月、日。但是,根據(jù)《民法典》第1136條的規(guī)定,除了滿足上述要求,打印遺囑還要由遺囑人口述或書寫遺囑內(nèi)容,并打印成書面文件,遺囑人和見證人在遺囑的每一頁都要簽名。
四、錄音錄像遺囑
《民法典》第1137條對錄音錄像遺囑作出了規(guī)定:“以錄音錄像形式訂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痹阡浺翡浵襁z囑中,遺囑人訂立完遺囑后應將錄音錄像遺囑當場封存,注明年、月、日,并由全體見證人在遺囑封縫處簽名。
五、口頭遺囑
《民法典》第1138條對錄音錄像遺囑作出了規(guī)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這里要注意的是,與其他遺囑不同,口頭遺囑的訂立遺囑人須存在“危機情況”,無此危機情況,所立口頭遺囑不成立。并且危機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六、公證遺囑
《民法典》第1139條對公證遺囑作出了規(guī)定,遺囑人應親自到公證機關(guān)申請辦理公證或者請求公證人員到其所在地辦理遺囑公證,不得代理。應由兩名以上的公證員共同辦理,因特殊情況只有一名公證員辦理的,要在遺囑上簽名或蓋章,并注明年、月、日;遺囑人口授遺囑的,由公證人員記錄,向遺囑人宣讀,經(jīng)遺囑人確認無誤后,由公證人員、見證人、遺囑簽名人蓋章或摁手印。公證人員在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審查的基礎(chǔ)上依法作出公證,出具《遺囑公證書》,一式兩份,由公證機關(guān)和遺囑人分別保存。
遺囑是遺囑人對自己百年之后的財產(chǎn)的處置,在訂立遺囑時一定要仔細斟酌,采取科學合法的方法訂立,合理分配自己的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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