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能拿到多少?如果調(diào)休劃算嗎?……“十一”7天長假越來越近了,“加班費”再度成為關注焦點。
昨天下午,記者從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國慶節(jié)10月1日、2日、3日當天加班,單位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10月4日到10月7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在寧波,如果國慶假期前三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是180.7元(60.23×300%);后四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資至少是120.5元(60.23×200%)。本報通訊員 吳小玲 周霞 本報記者 段瓊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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