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內(nèi)容:審判瑣記:李國慶、俞渝撕成這樣,算是離婚的哪重境界?】
橙子之前在審判瑣記: 如何在拿到判決書前判斷案件輸贏一文中提到,在拿到判決書之前,是有很多跡象可以預判案件結(jié)果的。一些朋友讀完后表示很受啟發(fā),橙子今天結(jié)合一個案子,再聊聊這個話題。
前些天,一位從事律師職業(yè)的同學前往福建某地開庭,這是一件勞動爭議糾紛,同學是勞動者一方的代理人,一審大獲全勝,用人單位不服提起上訴,于是同學依舊作為勞動者一方的代理人出庭。在交流這件案件時,同學說了以下信息:開庭時間是上午8:30,庭審用了不到一個小時就結(jié)束了,庭審中法官幾乎都在詢問對方,庭審結(jié)束后書記員說上午還有兩個庭,同學道了聲辛苦就離開了法庭。
該案結(jié)果如何呢?我和同學的意見完全一致,肯定又是同學這一方大獲全勝,不過同學的信心源自于對案情的把握。橙子對案情完全不了解,但是從庭審的細節(jié)依舊可以做出同樣的判斷。
一是開庭時間在8:30
各地法院下班時間未必一致,但上班時間大體上都是上午8:30。清晨是上班族一天中最匆忙的時段,8:30到了單位也未必能夠或者愿意馬上開始工作,因此開庭時間一般都定在9:00,如果案件少難度小的,定在9:30也不罕見。因此本案法官把開庭時間定在8:30,說明這天上午法官的庭審任務(wù)是非常重的,或者要開好幾個庭,一般而言這幾個案子的難度都不是很大,或者只開一個庭,但案情復雜耗時長;
二是本次庭審之后還有兩個庭
庭審結(jié)束時書記員明確表示接下來還有兩個庭,這說明本案屬于第一種情況,即多個庭但案情不太復雜,不然法官也不會一個上午安排三個庭,如果案情復雜的話,很容易造成連鎖反應(yīng),影響下一個案子按時開庭。而同學的案子排在第一位,很明顯是主審法官認為上午安排的三個案子中,這個案子是案情最簡單預計耗時最短的,一件二審案件承辦法官庭前作出這種預判,很明顯是有利于一審案件勝訴的一方的;
三是庭審中都在詢問對方
庭審中法官重點詢問的對象及詢問分配的時間反映了法官對于案情的判斷。一般而言,庭審中法官重點詢問的一方,有時是相對不利的一方。庭審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查清案件事實,對于法官而言,詢問是查清事實最簡單的手段,特別是如果案件的關(guān)鍵事實能得到雙方的一致認可,或者某項重要的事實對一方當事人不利,又得到了這一方當事人的認可,法官查清案件事實的工作就非常簡單了。例如離婚案件中,被告不同意離婚,那么法官就會重點向被告詢問分居時間,如果被告認可的分居時間與原告陳述的一致,那么法官這一項的調(diào)查任務(wù)就完成了。本案也是同理,用人單位是上訴的一方,法官全程都在對其詢問,很明顯是對這一方上訴時陳述的事實和理由不太認同。
順便說一句,在家事案件中,很多當事人因為缺乏法律知識和庭審經(jīng)驗,對法官的很多舉動會產(chǎn)生誤解。特別是庭審中覺得法官對自己詢問少,自己發(fā)言的時間也少,總覺得法官是在偏向?qū)Ψ?。這種誤解的產(chǎn)生可以理解,但當事人由此產(chǎn)生的對法官的不信任乃至不理智的舉動確實給法官帶來了困擾。我這位同學作為律師倒是對此充分理解,告訴我說整個庭審過程中一直優(yōu)哉游哉,淡定的不得了。
通過以上三點,再結(jié)合庭審不到一小時就結(jié)束了,案件的結(jié)果會如何,不是已經(jīng)一目了然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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