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江西省開展高速公路差異化收費試點。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11月14日,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試點1
南昌至上栗高速 貨車通行費打八五折
江西省將對部分路段實行貨車差異化收費試點,選取南昌至上栗高速(S38)作為試點路段,對合法裝載運輸的貨運車輛通行該路段的通行費實行8.5折優(yōu)惠。
試點2
昌九高速九江南—荷花壟—泊水湖區(qū)間 免收通行費
根據試點方案,對南昌至九江高速公路九江南至荷花壟至泊水湖區(qū)間車輛,以政府付費方式免收通行費。
試點3
使用贛通卡走ETC車道 通行費最高打八六折
對使用贛通卡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費的合法裝載運輸貨運車輛通過人工車道、ETC車道實行差異化收費。具體為:
●使用贛通運政卡通過ETC車道,實行8.6折優(yōu)惠;
●使用贛通儲值卡通過ETC車道,實行9折優(yōu)惠;
●使用贛通儲值卡、贛通運政卡通過人工車道,實行9.1折優(yōu)惠;
●使用贛通記賬卡通過ETC車道,實行9.3折優(yōu)惠;
●對貨車使用贛通記賬卡通過人工車道實行9.4折優(yōu)惠。
試點4
指定港口進出集裝箱車輛 按里程遞減收費
對南昌、九江港、贛州無水港區(qū)指定港口進出,且由南昌、九江、贛州指定收費站駛入或駛出高速公路的合法裝載的四軸(含)以上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按計費里程實行遞減階梯式收費,具體為:
●對單次計費里程小于100公里且通行省內高速公路的集裝箱車輛,對車輛按照計重收費標準的70%收費;
●對單次計費里程大于100公里且通行省內高速公路的集裝箱車輛,對100公里及以下部分里程按照計重收費標準的70%收費,對超過100公里部分的里程按照計重收費標準的60%收費;
●對通過省界收費站的集裝箱車輛,對其在江西省內高速公路計費里程,按照計重收費標準的50%收費。
提 醒
車輛偷逃通行費永久取消優(yōu)惠資格
對超限超載的四軸(含)以上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按照普通貨車收費。對假冒國際標準集裝箱等違規(guī)車輛和在港口與高速外路出入口之間進行拼貨配載的舞弊車輛,永欠取消享受此項優(yōu)惠資格,按照普通貨車收費;對出具虛假材料,或與貨運企業(yè)、貨運車輛串通進行其他偷逃通行費行為的港口企業(yè),永久取消享受此項優(yōu)惠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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