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wèi)靈公篇第十五·七(386)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之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span>
【錢穆譯】先生說:“可和他言,而我不言,則失了人。不可和他言,我和他言了,則失了言。惟有知者,能不失人,亦不失言。”
【楊伯峻譯】孔子說:“可以同他談,卻不同他談,這是錯過人才;不可以同他談,卻同他談,這是浪費(fèi)言語。聰明人既不錯過人才,也不浪費(fèi)言語。”
【傅佩榮譯】孔子說:“可以同他談話卻不去同他談話,這樣就錯過了人才;不可以同他談話卻去同他談話,這樣就浪費(fèi)了言辭。明智的人既不錯過人才,也不浪費(fèi)言辭?!?/span>
失,遺漏。
“可與言”和“不可與言”怎么來判斷呢?這里應(yīng)該是假設(shè),假如事先知道一個人可以同他談話卻不去同他談話,就會錯失人,那誰會這樣做呢?同樣如果事先知道不可以同他談話卻去同他談話,就會浪費(fèi)言辭,那誰會這樣做呢?所以,“可與言”和“不可與言”都是在與之言的基礎(chǔ)上再加以判斷,斷定其是否“可與言”或“不可與言”,這樣才能做到像明智的人一樣不失人,不失言。
孔子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span>(《論語·堯曰3》)他說如果不知道一個人的言辭,就不能了解這個人。言為心聲,言語是一個人思想情感的表達(dá),反映了一個人受教育的程度、修行的程度高低。能知言,才能分辨什么人能交,什么人不能交。
衛(wèi)靈公篇第十五·八(387)
子曰:“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span>
【錢穆譯】先生說:“一個志士仁人,沒有為求生命安全而寧愿妨害仁道的,只有寧愿殺身來完成那仁道。”
【楊伯峻譯】孔子說:“志士仁人,不貪生怕死因而損害仁德,只勇于犧牲來成全仁德。”
【傅佩榮譯】孔子說:“有志者與行仁者,不會為了活命而背棄人生理想,卻肯犧牲生命來成全人生理想?!?/span>
志士仁人,有志向和道德的人。害,妨礙,損害。
孔子說,有理想有道德的人,他們不會為了求生而損害仁道,他們寧愿犧牲生命來完成仁道。注意能達(dá)到這樣境界的人是指有理想有道德的人,其他的人就很難具備這樣的思想了。后來孟子也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舍生取義”和“殺身成仁”都是講為了維護(hù)正義,完成仁道而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儒家不贊成隨意舍棄自己的生命,但在生命和道義兩者的選擇中,仁人志士可以心犧牲生命來換取道義。就像孔子所說:“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里仁8》)他完全把追求人生理想看作比珍惜自己的生命還重要。
現(xiàn)在的倫理已經(jīng)把尊重生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是的,沒有什么比生命更為重要和珍貴的了。在任何時(shí)候、任何場合,我們都不能放棄自己的生命。如果一個人愿意用生命來換取其它的東西,我想,他并不是不尊重生命,他只是覺得那個東西太重要了,可以和自己的生命一樣重要。對仁人志士來說,這個東西就是仁道,是他們一生致力追求的東西。生命固然可貴,如果人人都珍惜生命,那么這個和自己的生命一樣重要的東西怎樣得到呢?殺身是表明一種態(tài)度,一種信念,一種堅(jiān)定不移的決心,有不達(dá)目的誓不罷休的意味。
在現(xiàn)實(shí)中,有些人把榮譽(yù)看得比生命重要,為了榮譽(yù)可以舍生忘死;有人把財(cái)富看得比生命重要,他們寧為財(cái)死也不求生;有人把理想看得比生命重要,多少革命先烈,多少熱血青年,他們拋頭顱灑熱血就是為了追求理想的實(shí)現(xiàn);還有人把愛情看得比生命重要,還有人把誠信看得比生命重要……這些人不是漠視自己的生命,他們只是覺得他們的追求比生命更可貴,更值得讓他們追求,哪怕死都可以。
當(dāng)然現(xiàn)在我們不贊成放棄生命來達(dá)到某種目的,但我們?yōu)榱死硐牖蜃非?,可以有這樣的決心和信念,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可以激發(fā)人的巨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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