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古稱長安。
僅僅是這座城市的名字,就足以讓筆者產生魂牽夢縈的感覺。如今的西安雖然也是燈火闌珊,卻總覺得不如盛唐時期的長安華貴。作為一個十幾朝的古都,深厚的文化底蘊值得任何人為之著迷??缭角曛鼗厥⑻频拈L安看一眼已成奢望,但透過古人留下來的器物和文字來窺探他們的人生,所幸還是能夠做到的。
2001年,西安理工大學曲江新校區(qū)尚未完全竣工。眾所周知,在西安任何的動土施工,都有可能與考古扯上關系,西安作為古都,在施工期間發(fā)現(xiàn)古墓、古董等都是常見的情況。曲江新校區(qū)搞基礎建設的時候,陜西省考古研究院派出專家對施工區(qū)域進行考察,將區(qū)域內發(fā)現(xiàn)的古墓進行保護性施工。
考古專家在新校區(qū)施工的區(qū)域共發(fā)現(xiàn)了古墓葬186座,這是一個古墓群,主要以唐朝的墓葬為主,多達140余座。在發(fā)掘清理的過程當中,專家發(fā)現(xiàn)這些墓葬都沒有被盜掘的痕跡,基本保持了墓葬原有的情況。只是這些墓葬的規(guī)格標準并不高,基本都是中小型土洞式墓,而這種墓在唐朝一般都是平民采用。由此推測,此次發(fā)現(xiàn)的墓葬群,應該是唐朝時期,位于長安城外的一處平民墓地。
唐朝的平民墓地主要特點是,墓小、簡易、隨葬品一般都很簡單、價格也不會很昂貴。因為平民大多數沒有什么值錢的物件隨葬,而且唐朝時期對于隨葬也有很高的要求。唐朝時期等級森嚴,對于墓葬的隨葬品也有嚴格規(guī)定,如果你的身份只是一個平民,即便你的家中頗為富有,隨葬品也不能“逾制”和“僭越”,否則就會犯下重罪。
所以,專家在清理發(fā)掘這片墓葬群的時候,其實是有心理預期的。只不過,他們在發(fā)掘的過程中卻遇到了一個十分特別的墓葬,引起了眾人的關注。
新校區(qū)的中部偏東一些的位置,專家們在鉆探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墓葬M2(位于墓葬群的二區(qū))。從外觀來看,M2與其他墓葬無異,屬于唐代中晚期的小墓葬。此墓坐北朝南,也是一座土洞墓。墓道是一個帶有斜坡的土洞,從地面向地下延伸,途中設置了三個天井,在墓道的盡頭有一個用磚封起來的墓門。
通過這扇封門后,便可以看到該墓的墓室,在墓室前的地上,有一塊凸起的墓志,墓志是用磚來構建,顯得有些簡陋,上面的字也不是雕刻而成,而是用紅色朱砂寫成,上面的字跡有些模糊,有個別的文字已經無法辨別了。
再往前走,便進入墓室,這是一個拱頂墓室,棺床位于墓室的一側,在棺床上有一具普通的木制棺材,已經腐朽。專家們在發(fā)掘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不少的漆器,還有一些銅器、鐵器、銀器等。從M2墓中的發(fā)掘情況來看,似乎并無特別,無論是墓葬內部構造,還是在墓中發(fā)現(xiàn)的簡陋隨葬品,雖然有一些特別之處,但大體上與其他小唐墓也并無二致。
考古專家們對墓室內的棺樽進行發(fā)掘清理時,卻有了驚人的發(fā)現(xiàn)。在女墓主的棺槨中,竟然發(fā)現(xiàn)了一頂極其奢華的金花冠,這樣的發(fā)現(xiàn)令考古專家們也覺得不可思議,因為這頂金花冠無論從哪個方面考慮,也不該出現(xiàn)在這樣一座小墓當中。若不是親眼所見,如此奢華的金花冠出現(xiàn)在M2中著實令人難以置信。
這頂金花冠極為不俗,制造工藝屬于上乘,使用的材料更是名貴,幾乎使用了唐朝時期能夠找到的所有的制作飾品的名貴材料,包含了蚌殼、綠松石、金、珍珠、水晶、紅寶石、瑪瑙等。除此之外,女墓主隨身佩戴的三件配飾也極其奢華,用料和工藝與金花冠同屬一類。
M2是一個平民使用的唐朝洞式小墓,墓中又只有她一人而已,并無其他人合葬,一個平民的墓為何會出現(xiàn)價值如此不菲的金花冠和配飾呢?即便她的家境可能比較富足,但筆者在前文也已經提到,唐朝對于隨葬的標準有著明確的規(guī)定,如果“逾制”和“僭越”都是重罪,她的家人難道不害怕嗎?
換一個角度來考慮,難道這位年輕的女墓主的身份特殊,有爵位在身,所以才敢隨葬如此價值的金花冠和配飾嗎?如果真是如此,那么她為何又被葬在一個平民墓葬群中,墓葬又為何采用洞式墓呢?而且,在女墓主的隨葬品當中,只有金花冠和三件配飾價值高貴,但隨葬品中,幾乎一半左右都是價值一般的隨葬品,完全符合平民的標準。
一個又一個疑問,隨著奢華的金花冠和三件配飾的出現(xiàn),浮現(xiàn)在考古專家們的腦海中,他們經過討論決定,弄清楚這些謎團的關鍵,就是要弄清楚女墓主生前的真實身份以及去世時所處的情況,只有還原女墓主的真實人生,才能弄清楚女墓主的隨葬品為何簡陋和奢華并存。為此,考古專家將目光轉向了墓中的那塊墓志。
墓志是考古中比較常見的出土物,在M2中出土的墓志,寫在一塊邊長30厘米左右、厚5厘米左右的墓磚上,墓磚其中的一面被打磨光滑后,再以朱書的形式在上面留下文字。這種樣式的墓志,在唐朝時期屬于比較簡陋的墓志,有身份的墓主人一般都會采取雕刻的形式,雕刻而成的墓志會保存得更長久,也更為美觀。
M2的墓志上,一共寫有200余字,其中記載了女墓主的個人信息以及簡單的家庭信息,還有一部分是丈夫在妻子死去后表達悲痛的文字,令人讀了心生悲憫。筆者將墓志上的文字形成電子版,引用如下:
大唐宣德郎兼直弘文館侯莫陳故夫人 李氏墓志銘并序╱夫人諱倕,字淑嫺,五代 祖 圣唐神堯皇帝,豫章╱郡王 亶之孫,嗣舒 王津之第二女也。夫人德茂瓊源,□□╱蘭 緒,生于盛邛,長自河閑,柔順稟于天心,禮 約非于師訓,及╱升筓之歲,蒼雁來賓,皮帛 表儀,出配君子,承富貴之裔,逾╱□組紃之 功,處羅綺之榮,無忌澣濯之色,豈謂膏肓 □□,╱ 藥石無征,云雨滅于陽臺,魂魄歸 于泉路,粵以大唐╱開元廿四年四月七日, 春秋廿有五,終于亰兆勝業(yè)之里第,╱即以 其年月廿二日,遷厝于龍首原,禮也,晨□警 路,╱哀挽成吟,里絕相聲,行多慟咽,有子 在于襁褓,未╱経吹棘之悲,親戚感而臨棺, 終痛彌天之別。乃為╱銘曰: ╱ 翠崋之北, 皇城之東,傷陂白玉,沉于此中,□□╱曠野 兮生荒草,千秋萬歲兮多悲風。╱
——《大唐宣德郎前直弘文館侯莫陳故夫人李氏墓志銘并序》
《大唐宣德郎前直弘文館侯莫陳故夫人李氏墓志銘并序》是墓志的全稱,其中的“□”符號則是已經無法辨識的碑文,只能聯(lián)系前后文字對其進行推測補充,這里展示的是原文,讀者朋友們有興趣的可以自行嘗試補充此部分。墓志上還記載了立墓志的時間是公元736年,也就是唐開元二十四年。
女墓主名為李倕,公元712年出生,死于公元736年,去世的時候只有25歲,但她已經結婚十年。十五歲的女孩子在唐朝時稱為“升笄之歲”,在這個年齡結婚符合歷史。李倕的身份確實不一般,根據墓志上的記載,她的身份并不是一個普通的平民,而是李唐的宗室女。
算起來李淵是她的五代祖,李淵的第十八個兒子李元名是她的曾祖,李淵在世的時候封為舒王。李元名有一個兒子名為李亶,被封為豫章郡王。武則天把持朝政期間,對李姓宗室諸王進行大肆殺戮,李亶因為被人構陷而死,李元名也受到逼迫。直到唐中宗掌權,李元名才恢復爵位,唐朝又重新回到李家手中。
李元名雖然恢復爵位,但他的小兒子當時都已經死了,他已經沒有兒子可以繼承自己的爵位了,只好選擇了李亶的兒子李津承嫡為嗣舒王,M2的女墓主正是這位嗣舒王李津的次女。如果按照李家的輩分來論,李倕與當時的皇帝李隆基屬于平輩。
李津雖然是承嫡的嗣王,但這個“王”的身份卻沒有半點水分,李倕作為王的女兒,按照唐朝的制度來看,被封為縣主才符合邏輯。但從李倕墓葬的情況來看,顯然她并沒有被封為縣主,因為縣主在當時被視為正二品,不會以這種平民的標準下葬。
筆者查了李津的相關資料發(fā)現(xiàn),李津在李倕出生的那一年,曾出任過左威衛(wèi)將軍。身為王爺,又任將軍,他的女兒獲得一個縣主的封制應該不是難事。但事實上,李倕一直到出嫁都沒有爵位,再到結婚十年后病逝,都始終沒有獲得冊封。
如此一來,李倕在去世的時候應該是以某某夫人的身份來下葬,從墓葬的情況來看,李倕的丈夫顯然也不是一個地位很高的人。在墓志當中,甚至連李倕丈夫的名字都找不到,只是被記載為“侯莫陳氏”。
墓志上顯示,侯莫陳氏在李倕離世那一年的官職為“宣德郎、前直弘文館”。其中的“宣德郎”為正七品的下階文散官。至于“前直弘文館”則更有意思,弘文館在當時歸門下省管轄,在弘文館中有很多的學士,六品以下的稱為直學士,因其兼任七品宣德郎,所以也稱為直弘文館,而那個“前”字,則證明李倕的丈夫甚至連直弘文館都已經卸任了,最好的情況也是秩滿待選。說得直白一些,就是等待朝廷給安排個新工作。
侯莫陳氏不僅是一個下階的官吏,還處于秩滿待選的狀態(tài),可見李倕離世時,他的處境也并不好。李倕身為宗室女,為何會嫁給侯莫陳氏呢?難道他雖然不是高官,但出身有什么特別之處嗎?
筆者又查了一下侯莫陳氏的相關資料,發(fā)現(xiàn)這個姓氏屬于鮮卑的大姓,家族在北周的時候還算高貴,屬于八柱國之一。但在隋朝以后,就已經沒什么存在感了,基本可以排除李倕的丈夫侯莫陳氏有什么深厚的背景。
李倕身為李唐的宗室女,門第高貴,卻沒有被冊封為縣主。這也就算了,等她到了適婚年齡的時候,為何又下嫁給一位家族沒有什么背景的低階官員呢?由于沒有史料記載,墓志之中又沒有說明這個情況,李倕下嫁侯莫陳氏的問題,沒能得到一個確切的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李倕的娘家當時非常有錢。因為墓志中記載了這樣一句話,“終于京兆勝業(yè)之里第”,長安城勝業(yè)坊,那可是長安城中聚集著王侯將相的富人區(qū),甚至許多宗親也都在那里居住,李倕的家住在那兒,已經足以說明問題。
李倕的墓葬雖然規(guī)格較低,明顯比縣主的墓要小,而且隨葬的也不是彩繪隨葬陶俑,只是粗制的陶俑,墓志也只是規(guī)格較低的磚墓志。但有一個關鍵點不能忘,李倕的金花冠和三件配飾的價值卻極高,甚至比縣主墓中所隨葬的金花冠都要奢華。
這其中主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李倕的家里非常有錢。既然有錢為什么不給她修一個氣派一點的墓葬呢?因為要遵守唐制,即便是李倕家,也不敢行“逾制”和“僭越”之事。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李倕的門第雖然高貴,但他下嫁給侯莫陳氏后,墓葬的規(guī)格就需要按照侯莫陳氏的地位來建。而侯莫陳氏只是一個低階官吏,規(guī)格自然就較低了。
在墓志的記載中,對時間的記載也反映出一些情況,李倕死后僅僅15天就完成了下葬。要知道,李倕當時的年紀僅有25歲,從墓志中記載的“有子在于襁褓”來看,她的死很可能是意外難產而死,在此之前,無論是夫家還是婆家,都肯定不會為她準備隨葬品。
短短15天的時間,也根本不足以對李倕身后事進行充足準備。由此來看,在李倕墓中的奢華物品以及配飾,很可能都是她在世時所穿所用的物品。而那座簡陋的墓葬和那些粗陋的隨葬陶俑,則應該是李倕的丈夫家臨時購置來的。
唐朝時期盛行夫妻合葬,李倕所葬的洞式墓,很可能是一個臨時墓葬。由于妻子墓葬的規(guī)格取決于丈夫的地位,而侯莫陳氏當時的地位很低,并不排除侯莫陳氏準備等到自己得到新的官職,或者日后高升了再提升李倕墓的規(guī)格,并在自己死后與李倕合葬。
事實證明,李倕最終沒有再更換更好的墓葬,而是在那座簡陋的洞式墓中躺了千余年。從墓中的情況來看,李倕最終也沒能等到丈夫與自己合葬。
在墓志的字里行間中,仔細品讀時仍能感受到李倕丈夫的喪妻之痛,“有子在于襁褓、未經吹棘之悲”,帶給筆者的畫面感很強烈,讓人可以輕易感受到他寫下“曠野兮生荒草、千秋萬歲兮多悲風”時的悲涼。
古代生子對女子而言本就是極其危險之事,難產而死的概率極高,筆者也深知侯莫陳氏喪妻后十分痛苦,但有些話還是不說不快。
古代的墓志銘表達了生者對于死者的思念,至少侯莫陳氏在墓志中表達了自己的痛苦。但這份悲痛、思念之情究竟能有幾分真呢?李倕雖然死了,但她的娘家人仍在,其父親很有可能也在人間。李倕的背景很大,對侯莫陳氏的影響自然也很大,侯莫陳氏的墓志是寫給愛妻李倕,其實又何嘗不是寫給李津看?畢竟,朝廷未來給他安排什么樣的差事,岳父大人的影響力還是能輕易左右的。
但從李倕墓室的情況來看,侯莫陳氏在李倕死后很可能沒有升官,否則李倕也不至于一直在這樣的墓室當中。而侯莫陳氏對李倕的愛也未必是真心,否則,他即便是未能成為高官,也應該在死后與李倕合葬,以“夫妻同穴”為這段愛情畫上圓滿的句號?;蛟S,李倕當年選擇下嫁,可能是被辜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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