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5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導讀: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統(tǒng)一規(guī)劃、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點推進”原則,制定了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釋,將在2021年1月1日與民法典同步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二)、(三),以及相關(guān)具體意見、補充規(guī)定等文件均將同時廢止。
以下為《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與原司法解釋的新舊對比(附相應民法典對應條文):
整理:翁炎龍、安傳甲
來源:合而不同
來源: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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