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于離婚時房屋分割問題的幾種情況:
婚前出資情況 | 登記情況 | 分割辦法 |
-—— | 男方和女方兩人名下 | 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chǎn)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男方父母全額出資 | 男方名下 | 房子是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chǎn),如果夫妻二人沒有其他的約定,離婚時,女方自然也就沒有權利要求分割了。 |
男方的父母只出了首付款,剩余的房款是夫妻二人在結婚后共同還貸 | 男方名下 | 一般情況下會將房子判給男方,也就是出首付款的那一方,而且由其繼續(xù)支付剩余的房貸。對于兩個人在婚姻期間共同還貸的部分,包括本金、利息還有房子的增值,則由男方對女方作出補償。 |
男方父母出錢 | 男方和女方兩個人名下 | 房產(chǎn)應認定為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chǎn)。除非夫妻二人約定份額,否則分割時男方女方各占50%。 |
男方、女方父母共同全款出資 | 男方和女方兩個人名下 | 因為雙方尚未結婚,不具備法定的婚姻家庭關系。雙方父母的出資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一般是按照各自父母出資的比例分割房屋。 |
2.夫妻一方個人所有的房屋,在婚后增值部分的收益和出租產(chǎn)生的收益,分別歸誰所有?
增值收益歸房屋產(chǎn)權人所有;出租收益歸雙方共有。
戀愛有風險,結婚需謹慎。毛主席說“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房本不寫愛人名字的婚姻是否也是耍流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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