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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服飾

  公元1368年明王朝建立后,朱元璋吸取元末農民起義的教訓,對農民作出讓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社會經濟很快得到恢復和發(fā)展。特別是由于政府大力提倡種植棉花,強制性地規(guī)定種植桑、麻及木棉等經濟作物,推動了紡織生產。當時,江南地區(qū)的農村婦女普遍參與紡績勞動,由此帶動了棉紡織技術的發(fā)展和提高。明朝初年,松江(今上海市松江縣)已成為出產棉布的中心,其布質精密細麗,暢銷四方,直至清朝,一直享有“衣被天下”的美譽。明代中葉以后,棉布的使用范圍越廣,甚至皇帝的“近體衣”“俱松江三梭布所制”,“太廟紅纻絲拜裀[yin因,墊],立腳處乃紅布”(陸容《菽園雜記》卷一)。棉花和棉布已普遍成為人們制衣御寒的服裝材料。以往人們所穿用舊絲麻絮裝的缊袍,已為木棉裝的胖襖所代替,過去人們所說的“布衣”,也由麻布轉指棉布了。

  明初,朱元璋極力加強中央集權,采取了種種措施,加強全國的集中統(tǒng)一,服飾制度的制定是其中的一項。

  朱元璋一做皇帝,即實行他“復漢官之威儀”的主張①,下詔將元代遺留的辮發(fā)、椎髻、深襜、胡帽,男子的褲褶窄袖及辮線腰褶,婦女的窄袖短衣、裙裳等一律禁止。又上采周漢、下取唐宋,對服飾制度作了大的調整。這套服制先后用了20多年時間,直至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才基本定型。永樂、嘉靖時又作了些更改,使各項規(guī)定更加具體。

  明朝官服

  明代官服恢復唐制,但比唐代的“品色衣”等級的差別更加明顯。這與朱元璋奪取政權后,改變農民立場,大量接受儒家思想有關。

  官服中最高等級的冕服只限于皇帝、皇太子、親王等皇室成員專用。冕服用于祭祀或朝會等大典。明初冕服一如傳統(tǒng)形制,洪武(公元1368—1398年)初至嘉靖(公元1522—1566年)年間曾有幾次變更,只是在質料、花紋位置上作些調整。歷次改變,都使規(guī)定更加具體,制作也更為考究。明代冕服與前稍有不同的地方:一是將原冕服下裳的前三后四改作連屬一起如帷幕的式樣;二是規(guī)定所繡日、月的直徑為五寸;三是用黃玉作充耳;四是將古制的五彩玉旒改為七彩玉珠,又將火、華蟲、宗彝繡在袖上,日、月、龍繡于兩肩,星辰、山繡于后背等等。皇太子在陪同皇帝祭祀天地、社稷、宗廟,以及大朝會、受冊等重大典禮時,也服袞冕,但較皇帝次一等,袞服用九章紋,冕為九旒,旒用九玉。世子袞冕又次一等,為七章、七旒。旒上所用珠玉的質料、色彩都稍有不同,以示區(qū)別。

  皇室冠服,還有皮弁服、武弁服、通天冠服、常服、燕弁服等,用于不同的場合。以上冠服,由于時代不同,也略有改變。如武弁服,在明初時用于皇帝親征或遣將,以后就不多用了。幾種冠服中用途最多的是常服,常服為折角向上的烏紗帽,盤領窄袖黃袍,袍的前后及雙肩各繡金織盤龍,金、玉、琥珀束帶。因烏紗帽折角向上如“善”字,后名“翼善冠”。與唐代相比較,明代“翼善冠”要簡化得多。今天我們還能看到的這種冠的實物,是明十三陵中定陵出土的萬歷皇帝朱翊鈞的金制翼善冠。全冠用極細的金絲編織而成,上面鑲嵌兩條金龍戲珠,姿態(tài)生動,制作精致,體現(xiàn)著皇帝的尊貴及特權地位。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更定燕弁服,作為皇帝燕居休閑的服裝。世宗朱厚熜[zong總]認為,古代的玄端上下通用,有失皇帝威儀,于是告諭禮部:“今非古人比,雖燕居,宜辨等威”(《明史·輿服志》)。后更名“燕弁”,寓有深宮獨處,以燕安為戒的意思。燕弁服的冠匡如皮弁,用烏紗為帽,全帽有12瓣,各瓣間壓以金線,帽前裝飾五彩玉云,帽后列四山,朱纓,雙玉簪。衣服仍如古玄端式,兩肩繡日、月,衣前盤一圓龍,后面盤二方龍。同年,在燕弁服的基礎上制定保和冠服,作為親王、郡王、世子等燕居時的服裝。保和冠乃是明代的創(chuàng)制,但也并未脫離傳統(tǒng)的冠制體系。

翼善冠(明憲宗像)

  明代的文武官服,有祭服、朝服、公服、常服等。

  祭服,最為尊貴,只用于祭祀的特定場合。明朝初立,學士陶安即請制五冕。朱元璋認為古制太繁,于是刪繁就簡,規(guī)定皇帝“祭天地、宗廟,服袞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絳紗袍。余不用”(《明史·輿服志》)。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制定品官祭服。一品至九品都是青羅衣,白紗中單,黑領黑邊。赤羅裳,赤羅蔽膝。冠帶、佩綬等都依朝服品級。

  朝服用于大祀、慶成、正旦、頒詔等國家大典。戴梁冠,穿赤羅衣、裳,佩赤、白二色絹大帶,革帶,佩綬。明延宋制,也以冠上梁數(shù)劃分等級。公冠為八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后玉蟬。侯七梁,籠巾貂蟬,前后金蟬,其余皆少于公冠一等。伯為玳瑁蟬,其余較侯再減一等。都插雉尾。駙馬與侯相同,但不插雉尾。梁數(shù)之外,官員所佩的帶、綬也是區(qū)分品級的標志。官一品,冠七梁,不用籠巾貂蟬,革帶用玉,綬用云鳳四色(黃、綠、赤、紫)花錦。二品,冠六梁,犀革帶,綬同一品。三品,冠五梁,金革帶,綬用云鶴花錦。四品,冠四梁,余同三品。五品,冠三梁,銀革帶,綬用盤雕花錦。六品、七品冠二梁,銀革帶,綬用練鵲三色(黃、綠、赤)花錦。八、九品冠一梁,革帶用烏角,綬用鸂鶒[xichi西翅,一種水鳥,色多紫]二色(黃、綠)花錦。御史冠用獬豸。所拿的笏板,一至五品用象牙,六至九品用槐木。

  公服用于早晚朝奏事、侍班、謝恩、見辭等,以后改為常朝時穿便服,只在初一、十五朝參時穿公服。這種服制為盤領右衽袍,袖寬三尺,用纻絲或紗羅絹制作。袍服顏色,一至四品為緋色,五至七品為青色,八至九品為綠色。按品級繡織各種大小不同的花紋。八品以下官員的公服沒有紋飾。穿公服時,頭上須戴幞頭。

明代官員公服

  常服用于常年理事,也是公服,形制比較簡便,由烏紗帽、團領衫、束帶三部分組成。烏紗帽前低后高,兩旁各插一翅,通體圓形,外表用黑皺紗,帽里為漆藤絲或麻,既輕又牢固,可以自由戴脫。明代以烏紗帽作為官帽,此后即引申為官職的代稱。鄭板橋的“烏紗擲去不為官,囊橐[tuo陀,袋子]蕭蕭兩袖寒”(《予告歸里,畫竹別濰縣紳士民》),就是以烏紗帽代指官位。束帶,依品級區(qū)別,一品用玉帶,二品花犀,三品金钑花,四品為素金,五品銀鈒花,六品、七品素銀,八品、九品烏角。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定職官常服使用補子。這是一種有固定位置、形式、內容和意義的紋飾,以金線或彩絲織成飛禽走獸紋樣,綴于官服的前胸后背處,通常做成方形,前后各一。文官繡禽,表示文明;武官繡獸,表示威武。公、侯、伯及各品官各不相同。明代這一創(chuàng)制,延續(xù)到清代,成為區(qū)別官員品級的又一顯著標志。其具體規(guī)定所繡圖案如下:

  公、侯、伯、駙馬麒麟、白澤

  文官一品仙鶴武官一品獅子

  二品錦雞  二品獅子

  三品孔雀  三品虎豹

  四品云雁  四品虎豹

  五品白鷴[xian閑]  五品熊羆[pi皮]

  六品鷺鷥  六品彪

  七品鸂鶒  七品彪

  八品黃鸝  八品犀牛

  九品鵪鶉  九品海馬

  雜職練雀  風憲官獬豸

  明代對補子品級圖案的規(guī)定還不十分嚴格,一些沒有正式官職的雜職人員也可以用雜禽、雜花補子。其他還有用應景補子的,如:正月十五的“燈景”補子,五月端陽的“艾虎”、“五毒”,七月的“鵲橋”,以及“葫蘆”、“菊花”等正式品服之外的補子,大多是內臣、官眷等人觸景生情自己置辦的。

  明代在本色官服之外還有賜服,初意是由皇帝特別恩準賜予有功勛的官員,以后朝政腐敗,賜服也已變質,主要是視皇帝的喜好、需要了。一種賜服是官品未到而賜予的,如官未至一品而賜佩玉帶,正二品賜服公、侯的麒麟服,或品級低的賜服一、二品的仙鶴、錦雞服。嘉靖時,皇帝朱厚熜好道教,學士嚴訥、李春芳、董份因能撰寫青詞①,都以五品官得賜服仙鶴(《明史·輿服志》)。另一種是賜服蟒衣、飛魚、斗牛服。蟒的紋樣與龍相仿,僅比龍少一爪;飛魚為有魚鰭、魚尾之蟒;斗牛是蟒頭上多兩個牛角。這三種紋樣像龍,是袞龍服外最為尊貴的紋飾。因為三者形象近似,容易相混,有時難免錯認?!睹魇贰ぽ浄尽份d有這樣一樁事: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朱厚熜出行,群臣朝于駐蹕〔bi畢〕所(途中停留暫住的地方)。兵部尚書張瓚〔zan贊〕“服蟒”朝見?;实垡娏舜笈?,質問:“尚書是二品官,為什么自穿蟒服?”閣臣夏言答:“張瓚所穿是皇帝賞賜的飛魚服,鮮明像蟒,并不是蟒?!敝旌駸腥砸云涠嘤忻胺?,要嚴加禁止。結果是禮部奏定,文武官員不準擅用蟒衣、飛魚、斗牛服,以及其他違禁的華異服色。

  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定忠靜冠服,作為品官燕居時的服裝。取名“忠靜”,意思是“進思盡忠,退思補過”(《明史·輿服志》)。這是一種仿古冠服,烏紗帽,冠頂有三梁,各壓以金線,沿有金邊,四品以下官員去掉金邊用淺色絲線。忠靜冠也是明代的創(chuàng)制。這種冠服使用范圍較廣,王府將軍中尉,在京七品以上官員,八品以上翰林院、國子監(jiān)、行人司官,在外的各府堂官、州縣正堂、儒學教官,及武官都督以上都可以穿用。崇禎時曾令百官燕居時都用忠靜冠服。

  內臣服飾。朱元璋取得政權后,深以歷史上宦官的禍國亂政為鑒戒,嚴禁宦官干政,對宦官作了種種限制。明初規(guī)定:凡內臣(宦官)不許讀書識字;不得兼外朝文武官職銜;政府各部門不得與內臣有公文來往;內臣的品級不得超過四品;內臣不許戴朝冠、幞頭,不得穿外朝官員的服裝。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規(guī)定:內使監(jiān)參與朝會,按品用朝服、公服。平時的常服,是葵花胸背團領衫,不拘顏色;烏紗描金曲腳帽;犀角帶。沒有品級的,只服用團領衫,衫上沒有胸背花。并在宮門鑄一鐵牌,上刻“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做出這些規(guī)定的目的是使宦官成為名副其實的宮廷仆役。但是,事與愿違,有明一代宦官之為害,卻是中國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朝代之一。朱元璋晚年,已經違背初衷,讓內臣參與了一些政府的經濟活動。這當然還是極有限度的。到明成祖朱棣時,由于他是依賴宦官取得政權的,所以,永樂時期,宦官的地位大大提高,不僅名稱上“改監(jiān)正曰太監(jiān)”,事實上,也參與了國家大事,出使地方,有的還成為地方的監(jiān)軍。永樂十八年(公元1420年),設置東廠,令宦官刺探臣民隱事。這是一種特務活動,而宦官的權力已凌駕于朝臣之上了。此時內臣的冠服,早已非復往昔,制度上明確規(guī)定,陪侍帝王左右的宦官“必蟒服,制如曳撒,繡蟒于左右,系以鸞帶”,其“貴而用事者,賜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明史·輿服志》)。明熹宗時,大宦官魏忠賢把持朝政,他的朝服不僅與外廷相同,且有超越。他的朝冠已加至九梁,并戴上公、侯、伯爵的簪纓。直到熹宗死去,才有所收斂。

  冠服之外的佩飾有牙牌。這是內官及在京各司常朝官都需隨身懸掛的,用來作為出入關防的憑證。官員牙牌以象牙為料,上面刻有官職。拜官時由高寶司頒給,轉官時須繳還,不得轉借,否則就要坐罪。內使、小火者用烏木牌,校尉、力士、勇士、小廝等用銅牌。明武帝時太監(jiān)劉瑾圖謀不軌,不僅私制兵器,偽造寶印,且改制牙牌。抄沒他家時,除金銀珠寶、蟒衣袞袍外,牙牌竟有兩大柜。

  明朝男服

  同歷代的封建統(tǒng)治者一樣,朱元璋在登上帝位后,早已忘卻自己也曾是貧苦百姓中的一分子,在強化統(tǒng)治者特權地位的同時,視百姓為賤人,認為庶民不過是“趨事執(zhí)役以奉上者”。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出榜曉諭兩浙、江西人民:“為吾民者當知其分(職分,應盡的義務),田賦力役出以供上者乃其分也。能安其分,則保父母妻子,家昌身裕,為忠孝仁義之民?!狈駝t,不但國法不容,“天道亦不容矣”(《明太祖實錄》卷一五○)?;谶@種觀點,反映在百姓的服飾上是多有限制。明初規(guī)定,庶人結婚可以借用九品官服,平時則服雜色盤領衣。男、女衣服不許用黃、玄色,不得僭用金繡、錦綺、纻絲、綾羅。靴不得制作花樣,不得用金線裝飾。飾物不得用金玉、珠翠。平民百姓的帽子不得用頂,帽珠只許用水晶、香木,不許用金玉等。農民可以穿綢、紗、絹、布,而商人只準用絹、布。對衣服的身長,袖的長、寬,都規(guī)定了尺寸。這些限制,至明代中后期,多已禁而不止了。

  明代男子便服,一般用袍衫,形制雖然多樣,但都未脫大襟、右衽、寬袖、下長過膝的特點。庶民百姓服裝,一般是上身著衫襖,下身著褲子,裹以布裙。貴族人家男子的便服多用綢絹、織錦緞,上面繡有各種花紋。這些花紋大多含有吉祥意思。常見的是在團云和蝙蝠間嵌一圓形“壽”字,蝙蝠的“蝠”與“福”諧音,有蝠有壽,取意“福壽綿長”。另有一些牡丹、蓮花等變形夸張的圖案,牡丹是“富貴之花”,一直被認為是繁榮昌盛、美好幸福的象征。蓮花是我國人民喜愛的花,被視為“花之君子”,也被佛教當作“佛門圣花”。在這些花形間穿插一些枝葉、花苞,花樣別致,含意喜幸、神圣,深受當時人們喜愛。

  儒士、生員、監(jiān)生等讀書人大多穿襕衫或直裰。明制規(guī)定,生員襕衫用玉色布絹制作,寬袖,沿有黑邊,黑色軟巾垂帶。直裰是一種斜領大袖的長衫,因背之中縫直通下面,故名。《儒林外史》中落魄的童生周進與發(fā)跡的王舉人都是身穿直裰,不過一個是多處已磨破的舊“元色(黑色)綢”的,一個卻是嶄新“寶藍緞”的(《儒林外史》第二回)。此外,還有穿曳撒,程子衣以及褡護、罩甲的。曳撒,也是明代一種袍服,交領,大襟,長袖過手,上下衣相連,前面腰間有接縫,兩邊有擺,從兩邊起打褶裥,中間留有空隙,是士庶男子的一種便服。明代后期,士大夫宴會交際時也多穿用。程子衣,是明代文人儒士的日常服裝,衣身較長,上下相連,腰間有接縫,縫下折有衣褶,袖寬大,斜領掩襟。搭護是一種比褂略長的短袖衣。罩甲有兩種,一種對襟的,是騎馬者的服裝,一般軍民步卒不準穿;一種不對襟,士大夫都可穿用。

直裰(明俑)

  成化年間(公元1465—1487年),京城時興一種“馬尾裙”。這裙始于朝鮮國。裙式蓬大,舒適美觀。傳入京師后,京師人多“買服之”。最初,能織做者很少,價錢昂貴,只在一些富商貴公子中流行。以后商家及販售者增多,“于是無貴無賤,服者日盛”,至成化末年,連朝官亦“多服之者矣”(陸容《菽園雜記》)。

網 巾

  明代一般人用的巾、帽,除采用前代式樣外,還有新創(chuàng)制,形制繁多。最常用的網巾,是一種系束發(fā)髻的網罩。它形似漁網,多用黑色細繩、馬尾、綜絲編織而成。巾口用布制作,旁有金屬小圈,用以貫穿繩帶,緊帶即可網發(fā)。戴網巾又是男子成年的一個標志。網巾一般襯在冠帽內,也可單獨使用,露在外面。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明太祖朱元璋微服出訪,見一道士在結網巾。朱元璋問:“此何物也?”道士答:“此為網巾,用以裹頭,則萬發(fā)俱齊?!边@“萬發(fā)俱齊”的話使朱元璋非常滿意?!耙钊?,命取網巾,頒示十三布政使司,人無貴賤,皆裹網巾,于是天子亦常服網巾”(《明史·輿服志》)。還有一種上面開口的網巾,用時將發(fā)髻通過開口露在外面,開口處也用繩帶系拴,名為“一統(tǒng)山河”。網巾在明代使用時間最長,直至明亡,才在清統(tǒng)治者強制下去掉。另有儒巾和四方平定巾,是士人所戴。明初,朱元璋指令士庶“服四帶巾”(《明史·輿服志》)。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改為四方平定巾,取其四方平定的吉祥之意。這是一種可以折疊的四方形便帽,用黑色紗羅制成。平頂巾,是皂隸、公使等下層小吏戴的。軟巾,也稱唐巾,用軟絹紗制作,有帶縛在后面,垂于兩旁,比較普及。此外,還有吏巾、漢巾、萬字巾、諸葛巾等。帽有棕結草帽、遮陽大帽、圓帽,以及衙門中執(zhí)役人戴的紅黑高帽等。

  對鞋靴的穿著,明代有嚴格限制。靴子用作公服,無論用皮、氈、緞、絲何種材料制作,都必須染成黑色,用木料、皮革或硬紙做成厚底,外涂白粉,所謂“粉底皂靴”即是。教坊及御前供奉人可以穿皂靴,儒生可以穿皂靴,校尉力士當值時也可以穿,外出時則不許。明代的錦衣衛(wèi)統(tǒng)穿白皮靴。他們草菅人命,作惡多端,京師百姓見白皮靴來,無不畏之如虎。明初的20余年中,庶民百姓原也可以穿靴,后以民間靴“巧裁花樣,嵌口金線藍條”,洪武二十五年(公元1392年)重新規(guī)定,凡為庶民、商賈、技藝、步軍、雜職人等一律不許穿靴,只許穿皮扎?(《明史·輿服志》)。北方寒冷地區(qū)的人們可以穿牛皮直縫靴。靴上不許裝飾,也不得染成黑色,以與官靴相區(qū)別。南方廣東、福建等地男女多穿木屐,有的還在上面繪制彩畫,別具特色。

  明朝貴婦冠服

  明代貴婦冠服,分禮服與常服兩種?;屎蠖Y服用于受冊、謁廟、朝會等大典。皇后于大典時所戴的冠稱鳳冠。明代鳳冠形制較宋代復雜。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規(guī)定:皇后鳳冠,圓框之外飾以翡翠,上飾九龍四鳳,另加大小花各12枝,冠旁各綴二博鬢(一種云形片飾,似下垂狀的冠翅),用12花鈿。永樂三年(公元1405年)又有規(guī)定,鳳冠比原來華麗。今天我們能看到的明代鳳冠實物是定陵出土的四頂。這些鳳冠因存放在特制的朱漆箱中,所以保存完好。孝端皇后(萬歷皇帝朱翊鈞的妻子)的一頂,冠上三龍二鳳。冠圈以金板圈成橢圓形,上染紅彩,周圍是用晶亮珍珠和各色寶石嵌成的花朵。冠殼外,用翠鳥的碧藍色羽毛,貼出層層云海,上插三條立體的金龍。正中的一龍,昂首翹尾,口銜一串珍珠寶石制成的珠滴(類似下垂的纓絡),在彩云間奔騰,十分生動。冠的左右各有一龍,龍首伸向兩側,龍口銜一條珍珠寶石串成的“挑排結”(似下垂的流蘇),下墜金累絲嵌寶石花三朵,立于翠云之端,充滿活力。冠殼外的朵云間還點綴著八朵用珍珠和紅、藍寶石組成的大花朵,正面的主花上插有二只展翅飛翔的金絲鳳凰,點出了鳳冠的主題。冠后左右各垂博鬢三札,上面飾有珍珠、寶石和懸垂的纓絡。這六條尾翼,使鳳冠的外型顯得豐滿,更增添了美感效果。鳳冠里面是漆竹絲做的圓椎,邊緣鑲有金制口圈。其他鳳冠也大致如此,只是龍鳳的數(shù)目不同。每頂鳳冠上都鑲有珍珠5000多顆、寶石100多塊。其中有一塊寶石價值白銀五六百兩,當時折合大米約14萬斤。據說當時有些寶石是從錫蘭、印度購進的。禮服除鳳冠外,尚有翟衣。衣為深青色,交領,大袖,織有翟紋,間以小圓花。領、袖、衣邊等處鑲有織金云龍紋。穿翟衣時內襯玉色紗中單,系與本服同等顏色花紋的蔽膝。還有玉革帶、大帶,青色襪、鞋,上面裝有珍珠金飾?;屎蟪7P冠外,還有真紅大袖衣、霞帔、紅羅長裙、紅褙子。永樂時,衣服改用黃色大衫,圓領,右衽,寬袖,前胸繡有龍紋。深青霞帔,上飾珠玉等各種飾物,另有褙子、鞠衣、緣裙等,顏色、質料、花紋等都有規(guī)定?;实叟c后妃服裝多用織繡。明代織錦是有名的工藝品。定陵出土的袍服及成匹織錦,圖案極其美麗,雖在地下300余年,出土時仍然金光閃閃。尤其是孝靖皇后用的一件羅制的百子衣,上繡雙龍壽字,周身用金線繡松、竹、梅、石、桃、李、芭蕉、靈芝等八寶及各種花草,并繡有百子。百子姿態(tài)各不相同:有捕捉小鳥的,有因貓捕蝶而按住打貓的,有捉迷藏的,有登上凳子摘桃的,有圍在一起戲魚的,有在水盆中洗澡的,又有在旁邊噴水的,有放風箏的,有執(zhí)傘蓋的,有跳繩的,有看書的,也有假裝教書先生的。神態(tài)自然,惟妙惟肖,反映了明代絲織工人高超的織繡技藝。當然,從這些光澤燦爛的絲織品后面,我們似可看到織工的斑斑血跡和淚痕。

  明代對授有封號官員的祖母、母親、妻子的服飾也有嚴格規(guī)定。命婦的禮服用于朝見君后、參與祭祀等大典。主要有禮冠,明制規(guī)定,除皇后、嬪妃外,其他人不得戴鳳冠。內外命婦的禮冠形狀雖同于鳳冠,但冠上不得用鳳凰,只能用金翟。至明代中葉,這項規(guī)定已被打破。嘉靖時,權貴嚴嵩家就有鳳冠十數(shù)頂,其裝飾之富麗不亞于后妃冠。嚴嵩失勢后,他的兒子嚴世蕃被殺,家產籍沒,從他府邸中查抄出珍珠五鳳冠就有六頂,珍珠三鳳冠七頂。命婦禮服除禮冠外,還有霞帔、大袖衫、褙子等。禮冠上的珠翟及各種珠翠飾物,均依品級而增減。命婦禮服上的花紋是隨同她們的丈夫或兒子所任官職品級而定的。

  明朝一般女服

  明代一般婦女的服裝,基本沿襲唐、宋式樣,恢復了漢族習俗,主要有袍衫、襖、霞帔、褙子、比甲、裙子等。按規(guī)定,民間婦女只能用紫色絁,不能用金繡。如穿袍衫,只能用紫、綠、桃紅及淺淡顏色,不能用大紅、鴉青、黃色。士庶妻女所穿團衫,可以用纻絲、綾羅、綢絹,但都須淺色。至明代后期,禁令廢弛,民間富有者也穿紅袍,甚至有穿百花袍的。褙子,是婦女的常用服裝,樣式和宋代的相仿,以對襟為主,下長過膝,也可當作禮服穿用。比甲,是一種無領無袖的對襟馬甲,較后來的馬甲為長。另有一種水田衣,是用各色零星綢緞拼湊而成的,因各種色彩相互交錯形同水田而得名,簡單別致,深得當時婦女的喜愛。它頗似僧人的“百衲衣”,至民國時期,民間孩童也有穿這種衣服以討吉利的。婦女服飾中上衣下裙仍占一定比例,其長短隨時變易。弘治年間(公元1488—1505年)婦女衣衫僅掩至裙腰;至正德(公元1506—1521年)時衣衫漸大,裙褶漸多;嘉靖(公元1522—1566年)初衣衫長大垂至膝下,裙則短而褶少。此后,隨同經濟的發(fā)展,資本主義的萌芽,“代轉風移,人皆志于尊崇富侈,不復知有明禁”(張瀚《松窗夢語》)。婦女一改過去的衣著樸素,競相追逐鮮華綺麗。至明代晚期,裙子花樣繁多,裙幅有增至10幅的。腰間折裥也越密,有的每褶用一種顏色,五色俱有,但都顏色清淡,微風吹動,呈現(xiàn)出如皎月般的光澤,稱作“月華裙”;還有用綢緞裁成寬窄不等的條子,每條上繡有花紋,周邊鑲以金線,再以裙腰聯(lián)結各條,并合而成的“鳳尾裙”,以及用整幅緞料摺成的“百褶裙”。這種裙前面平展無折,周圍加有裝飾的花邊,里面填以彩繡花紋,左右兩邊打細折,最多的有一百五六十折。另有一種“合歡裙”,與其他裙的不同處是自后向前圍合的。明代各時期都有不同的流行顏色。明初淺淡,明末多用月白加各種繡飾、花邊。明代婦女大多纏足,有的穿弓鞋。弓鞋是一種尖頭鞋,鞋尖上翹如弓,普遍采用高底。有兩種:一種平跟,鞋底用多層粗布縫納而成;另一種為高跟,在后跟部分襯以木塊,以香樟木為底。老年婦女穿平底鞋。鳳頭鞋仍是婦女的一種鞋式,鞋上或繡花,或綴明珠。

  明朝梳妝

  明初婦女發(fā)式基本保持宋、元時的式樣。嘉靖以后,花樣日多。這時期的婦女發(fā)髻有梳成扁圓形、頂部簪寶石花朵的“挑心髻”;有將漢代墮馬髻稍作變動,將側垂髻梳成后垂狀的;也有將發(fā)向上梳起,以金銀絲綰結,頂上裝點珠翠如紗帽般的高髻。另有一種牡丹頭,是將頭發(fā)梳至頂部,用發(fā)箍或絲帶扎緊,再分成幾股,每股向上卷至頂心,再用發(fā)簪綰住。梳成的發(fā)式蓬松如牡丹,故名“牡丹頭”。與此梳法相似,只是變換卷發(fā)形式的還有“荷花頭”、“芙蓉頭”等。當時的蘇州鄉(xiāng)村有一首山歌唱道:“南山腳下一缸油,姊妹兩個合梳頭。大個梳做盤龍髻,小個梳做揚藍頭”,足見當時髻式名堂之多。此外,還有一種假髻,戴時罩在髻上,用簪挽住。到明末,發(fā)式更加繁多,有“羅漢髻”、“懶梳頭”、“雙飛燕”等等。

  婦女當時盛行戴珠箍。珠箍是以彩色絲帶穿以珍珠,懸掛在額部,也是明代婦女發(fā)上的特殊裝飾。珠箍原是富貴人家婦女的飾物,后來流行至一般婦女。年輕婦女還有戴頭箍的風尚。式樣用料不一,冬季多用氈、絨等,制成中間窄、兩頭寬的形狀,外表覆以綢緞,加以彩繡,考究的還要綴以珠寶,兩端有扣,用時圍繞額上,扣在后面。因有御寒作用,又稱“暖額”。富貴人家婦女,冬天用水獺〔ta塔〕、狐、貂等獸皮制成的暖額,圍在額上如兔蹲伏,故又名為“臥兔”。明、清小說中多有這種描寫。頭箍樣式時有變化,開始較寬,以后又窄,到清初時只有一條窄邊,系于額眉之上。另外還有以梳篦插于發(fā)際作為裝點的。由于手工藝的進步,加工更趨精良,一種以金累絲工藝裝飾花紋的梳子深受當時婦女的喜愛。用鮮花繞髻,也是明代婦女的時興裝飾。鮮花亮麗、清香,婦女簪于發(fā)際,起坐、行走,都給人以神清氣爽之感,這確是當時婦女的一個聰明的裝飾手段。

  明朝戎服

  明代軍用服飾有兩種:一種是將士所穿的盔甲、戰(zhàn)襖、戰(zhàn)衣或戰(zhàn)袍;一種是儀衛(wèi)與儀仗隊所穿的服飾。明代將士的護身武裝,包括鐵盔、身甲、遮臂、下裙及衛(wèi)足等幾個部分。同宋、元大體相似,但比較先進,多數(shù)用鋼鐵制作。在朝賀等大典時,侍衛(wèi)官戴鳳翅盔,穿鎖子甲,錦衣衛(wèi)將軍為金盔甲,其他將軍紅盔金甲、紅皮盔戧[qiang槍去]金甲及描銀甲等,懸金牌,持弓矢,佩刀,執(zhí)金瓜、叉、槍等。這種武裝更多一些裝飾性。明初的戰(zhàn)襖是為守邊將士制作的,以質地厚實的麻衣制成,凡旗手、衛(wèi)軍、力士俱穿紅袢〔pan判〕襖,其余衛(wèi)所士兵著其他色袢襖。袢襖形制,長與膝齊,交領,窄袖,冬季用時內裝棉花,有襻,是御寒的軍裝,用紅、紫、青、黃四種顏色辨別部隊。有的表與里分別用兩種顏色,便于將士們變易服用,以表示新軍號,被稱為鴛鴦戰(zhàn)襖。下褲有襻,名袒??褲。此外,還有罩甲。罩甲是半臂類的一種對襟外褂,圓領,無袖或短袖,左右開長衩至腰,衣長至腰下或膝下不等,上面或織繡或畫有甲片花紋。穿時罩于袍襖之外,故名“罩甲”。據記載:“罩甲之制,比甲稍長,比披襖減短。正德間(公元1506—1521年)創(chuàng)自武宗。近士大夫有服者”(李翊《戒庵老人漫筆》)。但軍民皆禁止穿紫花罩甲。另有背心,比罩甲短小。明末兵勇們穿大袖布衣,外加黃布背心,稱為“號衣”。

明代儀衛(wèi)人物(山東泰安岱廟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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