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開國大將藍玉,就是明初洪武四大案之一'藍玉案'的主角。后人詬病明太祖朱元璋濫殺功臣,但從'藍玉案'來看,藍玉確實是恃功驕縱,已到除了朱元璋誰也奈何不了他的地步,屬于自己作死的。但明太祖因“藍玉案”株連殺戮一萬五千多人也確實過分。
史料介紹,藍玉是安徽定遠人,與丞相胡惟庸同鄉(xiāng),是開平王常遇春妻弟。他身材高大,滿面紅光,富于勇氣和謀略,具有大將的氣質(zhì)和才華。中山王徐達、開平王常遇春死后,藍玉屢次統(tǒng)帥大軍作戰(zhàn),太祖朱元璋待他十分優(yōu)厚。洪武十二年秋封永昌侯,后來又官拜大將軍,涼國公等。
(藍玉塑像)
藍玉都立下哪些主要戰(zhàn)功?又是如何恃功驕縱而被定罪誅殺、而且被剝皮實草傳示各地,還被抄家,滅三族的?從下文可以看個大概。
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藍玉以左副將軍的官階,跟隨征南將軍傅友德、右副將軍沐英率領(lǐng)王師30萬,奉命向南征討云南 。藍玉、沐英率領(lǐng)東路軍一部分兵將,兵不血刃就拿下昆明,元朝右丞觀甫保出城投降,盤踞云南的殘元勢力也被消滅。同時,藍玉又攻占大理,在曲靖擒獲元廷平章達里麻,梁王在逃亡途中死去,滇地全部平定。 戰(zhàn)后評功,藍玉功勞突出,增加俸祿五百石,朱元璋又把藍玉之女冊封為蜀王朱椿妃。
六年后,藍玉被明太祖拜為征虜左副將軍,以征虜左副將軍身份隨大將軍馮勝北征元太尉納哈出。二月初三日,馮勝率兵抵達通州,當?shù)弥獞c州(今內(nèi)蒙古境內(nèi))有元兵駐屯后,于是派遣藍玉率領(lǐng)輕騎冒大雪出兵,殺元廷平章果來,擒果來的兒子不蘭奚,并俘獲了元廷的大批人馬。后藍玉率軍乘勝追擊,當軍隊到納哈出巢穴金山(今吉林雙遼),納哈出來假裝投降,藍玉等將領(lǐng)看出他的計謀并將其生擒,同時,迫使納哈的軍隊全部歸順。
征討期間,恰碰到馮勝獲罪,明朝廷命藍玉'總管軍事',官拜大將軍,屯兵在薊州。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藍玉率領(lǐng)王師15萬向北征討,大軍出大寧,進至慶州,探知元主在捕魚兒海,藍玉便抄近路星夜兼程趕到百眼井,此地離捕魚兒海(今貝爾湖)四十里,仍不見敵兵,藍玉本想引兵返回。定遠侯王弼說:“我們率軍十多萬人,深入漠北,毫無所獲,就這樣班師回朝的話,我們怎么去向皇上復命呢?”
藍玉一想,也對。便下令軍隊穴地而居,不見煙火,乘夜趕到捕魚兒海南邊。當時敵營還在海東北八十余里處,藍玉命王弼為前鋒,率騎兵迅速逼近敵營。敵人以為明軍缺乏水草,不能深入,故未加防備,加上大風揚起沙塵,白天都看不見什么。所以,明軍的行動,元軍毫無察覺。
王弼率軍突然沖至敵營前,元軍大驚,倉促迎戰(zhàn),大敗,太尉蠻子等被殺,其部眾皆降,僅元主與太子天保奴等數(shù)十騎逃走。藍玉派精銳騎兵追擊,但未追上,僅俘獲其次子地保奴、妃嬪、公主以下百余人。后又追獲吳王朵兒只、代王達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屬三千人、男女七萬七千余人,以及寶璽、符敕、金銀印信等物品,馬、駝、牛、羊十五萬余頭,并焚毀其甲仗蓄積無數(shù)。捷報奏傳至京,朱元璋大喜,賜詔獎勵慰勞,將藍玉比作衛(wèi)青、李靖。藍玉又攻占哈剌章營,獲人、畜六萬。班師回朝,晉升為涼國公。
剛歇戰(zhàn)一年,施南、忠建二宣撫司南蠻反叛,藍玉奉命前往討平。接著,又平定都勻(今屬貴州),安撫司散毛諸洞,被加祿五百石,奉詔還鄉(xiāng)。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朝廷再命藍玉統(tǒng)領(lǐng)蘭州、莊浪等七衛(wèi)兵,追討逃寇祁者孫,于是攻取西番罕東之地。當?shù)厥最I(lǐng)哈昝等逃遁。時逢建昌指揮使月魯帖木兒反叛,藍玉又奉命率軍征討,當藍玉率軍趕到時,月魯已逃往柏興州。藍玉乃派百戶毛海誘捕月魯父子,送往京城處死,又盡降其眾,才班師回朝。
戰(zhàn)功赫赫,又拜大將軍封涼國公,藍玉漸漸地驕橫起來,不管朝野上下,一般人都不放在眼里。
(電視劇“洪武大案”劇照)
他恃功驕縱的實例有不少記載。比如,他畜養(yǎng)了很多莊奴,這些人都仗著涼國公的威勢,暴虐兇橫。藍玉曾經(jīng)搶占了東昌的民田,御史查究追問此事,藍玉大怒,竟然趕走了御史。
藍玉北征元軍回來時,半夜敲擊喜峰關(guān)關(guān)門,關(guān)吏沒有及時開門接納,藍玉竟目無王法,縱容士兵打破關(guān)門長驅(qū)直入。消息傳到京城,太祖聽后很不高興。
北征獲勝時,有人說他與元主的妃子有私,致使元妃羞愧自殺,朱元璋為此切責藍玉。
當初,朱元璋本欲封藍玉為梁國公,因藍玉有這些過失,便將梁字改為涼,并命人將這些過失刻在世襲的在鐵券上,藍玉猶不改過。他侍奉皇上酒宴時還放肆地口出傲語,軍中將校升降進退,大權(quán)操于他一人,朱元璋多次責備他,他已經(jīng)聽不進去。藍玉西征返回后,被封為太子太傅,藍玉不愿位居宋、潁兩公之下,狂妄地說:“我難道不能做太師嗎!”此后上奏言事,朱元璋大多不采納他的建議,藍玉也越發(fā)怏怏不樂,確實有了反叛之心。
洪武二十六年,錦衣衛(wèi)指揮蔣瓛(huán)告發(fā)藍玉謀反,下獄鞫訊后,獄詞稱同景川侯曹震、鶴壽侯張翼、舳艫侯朱壽、定遠侯王弼、東筦伯何榮及吏部尚書詹徽、戶部侍郎傅友文等謀反,擬定乘朱元璋藉田時發(fā)動叛亂。
正在鞏固和加強中央集權(quán)的朱元璋對此深感不安,加上藍玉恃功驕縱的種種表現(xiàn),便下旨以謀反罪將藍玉誅殺。
(藍玉案)
朱元璋當朝時,對犯下謀逆之罪的首犯一般都是碎剮凌遲處死。他念及藍玉與自己是兒女親家,決定處死過程從寬辦理,將碎剮改成剝皮。這樣,劊子手把這位藍大將軍“全須全尾”整張人皮剝下來,算是留了全尸。
在剝皮實草各地傳示后,朱元璋命人把人皮送往藍玉女兒蜀王妃處“留念”。據(jù)說明末農(nóng)民軍攻破蜀王府,在王府祭堂發(fā)現(xiàn)了這件嚇人的“文物”。
“藍玉案”自公侯伯以至文武官員,被殺者超過一萬五千人。為警誡群臣,朱元璋還手詔布告天下,并條例爰書定名為《逆臣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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