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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即有稿酬:《閱讀悅讀》作者獎勵標準(2018第四版)和征稿選題
文/項蘇農(nóng)
【作者簡介】項蘇農(nóng),蘇州市人,現(xiàn)在蘇州從事律師工作。工作之余愛看閑書,出差之機常逛街市,間或有所感,書詩文自娛。
【本文由作者授權(quán)發(fā)布】
在諸子百家中,莊周是最有趣的,他不但是異想天開的一個人,而且還是腦洞大開的一個人。
他在《莊子》一書中,用文言文記錄了他如下做的一個夢:
昔者莊周夢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
你只要看到該文章的第一句,你就會不由自主地在莊周老先生的引導下,一步一步的進入他的夢境:
看見莊周夢見自己變成了一只蝴蝶,
很生動很逼真的一只蝴蝶。
身心于是感到了從未有過的愉快和愜意!
竟然忘記了自己原來就是莊周。
突然之間醒了過來,
在驚惶不定中方才醒悟自己原來就是莊周。
現(xiàn)在的問題是莊周在夢中變成了蝴蝶呢,
還是蝴蝶在夢中夢見自己變成了莊周呢?
看到這里,相信你會露出會心的一笑,是啊,我現(xiàn)在在看這篇文章的時候,究竟是以人的角度呢?還是以蝴蝶的角度呢?
如果進一步深思,你會不會為此茫茫然呢?為自己身份的準確定位,而產(chǎn)生從未有過的頭疼呢?
在這里,莊子提出了一個道家的終極問題,人如何認識真實?
莊周夢蝶故事里的蝴蝶,是一只最最有意思的蝴蝶。
唐朝詩人齊己,在《感時》一詩里寫到:“忽忽枕前蝴蝶夢,悠悠覺后利名塵。無窮今日明朝事,有限生來死去人”。
通過《莊子》里這只“栩栩然胡蝶也”,終于明白了上面提到的莊周之問,也終于知道了那個意味深長的答案:人生如夢夢如人生。
二、寫蝶三百首的“謝蝴蝶”謝逸
北宋詩人謝逸,生前曾經(jīng)因為一口氣連寫了300首的詠蝶詩,被當時的人稱為“謝蝴蝶”。
但不知什么緣故,謝逸現(xiàn)在流傳下來的,以《蝴蝶》為題的詠蝶詩,只有一首是完整的:“粉翅雙翻大有情,海棠庭院往來輕。當時只羨滕王巧,一段風流畫不成?!?br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雖然如此,謝逸畢竟是謝逸,他這個“謝蝴蝶”的稱號,也絕非是浪得虛名,在他留存下來的詠蝴蝶詩的一些散句中,最有名的是下面的金句:
“狂隨柳絮有時見,舞入梨花何處尋?!?/p>
詩句的畫面感極強,充滿了立體和動態(tài),可以分明看見輕盈飛舞的漫天柳絮、輕靈曼舞的雙雙蝴蝶、輕揚擺舞的雪白梨花。
如果說在柳絮似透非透的朦朧之中,還可以看見一只或數(shù)只,并且是或隱或現(xiàn)蝴蝶的話,那么當一群蝴蝶先是跟風騰起,后是隨風飛入梨花叢中后,就與如雪的梨花渾然一體無法辨識了。
正因為謝逸能夠把陽春三月里曼妙群飛的蝴蝶,出柳絮時的輕靈風姿,入梨花時的秀麗姿態(tài),描繪的是如此的出神入化,所以這句詩一直是很被后人節(jié)擊贊賞。
三、放蝶枉法的王縣令
清朝人龔煒在《巢林筆談》中,記錄了一則“縣令好蝶”逸事:
明季如皋令王斗,性好蝶,案下得笞罪者,許以輸?shù)狻C匡嬁?,輒縱之以為樂。時人為之語曰:“隋堤螢火滅,縣令放蝴蝶。”
說的是在明朝末年的時候,在江蘇如皋擔任縣令的王斗,平生最最喜愛蝴蝶了。為了喜愛的蝴蝶,他是為所欲為胡作非為,甚至達到了賣法枉法的瀆職地步。
這個王縣令每次在公堂上審理犯人時,如果要判處這個犯人笞杖之刑時,他就會直截了當?shù)南蚍溉思覍?,提出一個讓旁觀人看來是匪夷所思的變通方案,就是讓犯人家屬趕緊去抓蝴蝶,并將抓來的蝴蝶交給他,如此這樣就可以對該犯人不實行笞杖之刑,免除該犯人屁股的皮肉之苦。
如此以后,這個王縣令在宴請賓客時,還會親自打開放在大堂邊上的竹籠子,把犯人家屬為了贖免犯人笞杖之刑,而向他交納的蝴蝶放了出來。一時間整個宴會廳里,到處是蝴蝶飛來飛去,如同碎錦灑地,甚是好玩熱鬧。
王斗就這樣開開心心的朝南坐著,一面和在座的賓客們飲酒尋歡,一面以看蝴蝶的飛舞開心取樂。
當時有知情人,就把王斗的這種交納蝴蝶贖免笞刑的怪誕行為進行類比,說他和曾經(jīng)“征求螢火”的隋煬帝一樣荒唐乖張。
根據(jù)《隋書·煬帝紀》記載:“大業(yè)十二年,上于景華宮征求螢火,得數(shù)斛,夜出游山放之,光遍巖谷?!?/p>
由此可知,王縣令宴會廳里放飛蝴蝶的行為,的確和隋煬帝夜出游山放飛螢火蟲的舉動,不相上下有的一拼。
這個王縣令雖然沒有什么好政績可言,但他在公堂審案時,公然要求犯人納蝶自贖一事,在當時的封建官場里也算是另類表現(xiàn),他竟然因此被蒲松齡寫進了《聊齋志異》里。
在名為《放蝶》的一篇故事里,蒲松齡繪聲繪色的寫道:“長山王進土釁生為令時,每聽訟,按律之輕重,罰令納蝶自贖;堂上千百齊放,如風飄碎錦,王乃拍案大笑?!?/p>
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故事,是中國古代漢族的民間四大愛情故事之一。
根據(jù)考證,雖然該故事從東晉朝開始,就在民間的許多地方廣為流傳,并且存在著眾多內(nèi)容不一的版本。
但是這些所有的傳說,都有一個共性,就是在最初的版本里,故事結(jié)尾并沒有梁祝二人死后雙雙化蝶之說。該故事傳說的這種基本框架,綿延了一千多年。
一直到明朝人馮夢龍編寫的白話短篇小說集《喻世明言》問世時,該書中記錄的梁祝故事,這才出現(xiàn)完整意義上的死后雙雙化蝶的說法。
在該書第二十八卷《李秀卿義結(jié)黃貞女》的故事中,記錄了梁山伯祝英臺雙雙化蝶的詳細經(jīng)過:
英臺果然走出轎來,忽然一聲響亮,地下裂開丈余,英臺從裂中跳下。眾人扯其衣服,如蟬脫一般,其衣片片而飛。頃刻天清地明,那地裂處只如一線之細。歇轎處,正是梁山伯墳墓。乃知生為兄弟,死作夫妻。再看那飛的衣服碎片,變成兩般花蝴蝶,傳說是二人精靈所化,紅者為梁山伯,黑者為祝英臺。
那么問題來了,梁祝死后為什么一定要化為蝴蝶呢?
其實,化為蝴蝶有其邏輯上的必然性。
“莊周夢蝶”的故事,已經(jīng)說明了這個化蝶的淵源,也就是“不知周之夢為胡蝶與?胡蝶之夢為周與?”套用一句李白的詩來說,就是“莊周夢胡蝶,胡蝶為莊周”《古風其九》。
更重要的是,人要變只能變成蝴蝶,蝴蝶要變也只能變成人,這個說法在古書中是有明確記載的,在據(jù)說是東晉陶潛陶淵明寫的《搜神后記》里,就記錄了一則兇人變蝴蝶的故事:
晉義熙中,烏傷葛輝夫,在婦家宿。三更后,有兩人把火至階前。疑是兇人,往打之。欲下杖。悉變成蝴蝶,繽紛飛散。
該故事說的是,在晉朝義熙年間,烏傷人(今浙江義烏)葛輝夫,有一天住在妻子家里。由于換了一個地方睡覺,很不習慣的他,就一直沒有好好的睡著。
就在這天的半夜三更時分,葛輝夫透過窗戶,看見有兩個人分別手持著火把,一前一后的來到了他住的房子臺階前。
葛輝夫懷疑這兩個人是壞人,于是手里就拿了根棍子,就想去打這兩個人。就在他要把手里拿著的棍子揮下去打的時候,只看見這兩個人,突然之間都變成了蝴蝶,亂紛紛地朝四處飛舞。
既然所謂“疑是兇人”的人,都能“悉變成蝴蝶”,而且是“繽紛飛散”,那么為愛殉情的好人祝英臺,當然就更加能和梁山伯一起,化作蝴蝶翩翩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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