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天干:
甲木: 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
火熾乘龍,水蕩騎虎,地潤(rùn)天和,植立千古。
純陽之木,參天雄壯,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榮,生於春則助火,而不能容金也,生於秋則助金,而不能容土也,寅牛戌丙丁多見而坐辰,則能受之,申子辰壬癸多見而坐寅,則能納之,使土氣不乾,水氣不消則能長(zhǎng)生矣。
乙木: 乙木雖柔,圭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鳳乘猴,
虛濕之地,騎馬亦憂,藤蘿繫甲,可春可秋。
乙木者,如生於春之桃李,夏之禾稼,秋之桐桂,冬之奇葩,坐丑未能制柔土,如圭宰羊解割牛,然只要有一丙丁,則雖生申酉之月亦不畏之,生於子月而又庚辛壬癸透者,則雖坐午亦難發(fā)生,故知申酉丑未月為美,甲與寅名見,如弟從兄之義譬之藤蘿附喬木何畏砍伐哉。
丙火: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鍛庚金,逢辛反怯,
土眾生慈,水猖顯節(jié),虎馬犬鄉(xiāng),甲來成滅。
火陽精也,丙火爍陽之至,故猛烈不畏秋而欺霜,不畏冬而侮雪,庚金雖頑,力能鍛之,辛金本柔,合而反弱,土其子也,見戊己多而成慈愛之德,水其君也,遇壬癸旺而顯忠節(jié)之風(fēng),至於未遂炎上之性,而遇寅午戌一二位者,露甲木則燥而焚滅也。
丁火: 丁火柔中,內(nèi)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
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丁屬陰火,性雖陽柔而得其中矣,外柔煩而內(nèi)文明,內(nèi)性豈不昭融乎,乙丁之嫡母也,乙畏辛而丁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不若己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其孝異乎人矣,壬丁之正君也,壬畏戊而丁合之,外則撫恤戊土,能使戊土不欺乎壬也,內(nèi)則暗化木,神能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其忠異乎人矣,生於夏令雖逢丙火,特讓之而不助其焰,不至於烈矣,生於秋冬,得一甲和則倚之不波而焰至於無窮也,故曰可秋可冬,皆柔之道也。
戊土: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dòng)闢,萬物司命,
水潤(rùn)物生,火燥物病,若在艮坤 ,怕沖宜靜。
戊土非城牆隄岸之謂也,較己土特高厚剛燥,乃己土之發(fā)源地也,得乎中氣而且正大矣,春夏則氣闢而生萬物,故為萬物之司命也,其氣屬陽,喜潤(rùn)不喜燥,坐寅怕申,坐申怕寅,蓋沖則根動(dòng),非地道之正也,故宜靜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幫己土卑薄軟濕,乃戊土枝葉之地,亦主中正而能畜藏萬物,故土雖柔而能生木非木所能剋,故不愁木盛,土深而能納水,非水所能蕩,故不畏冰狂無根之火,不能生濕土,故人少而火晦,濕土能潤(rùn)金氣,故金多而金光,此其無為而有為之妙用,若要萬物充盛長(zhǎng)旺,惟土勢(shì)固厚,又得中和之氣溫暖方可。
己土: 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旺,
火少火晦,金多金明,若要物昌,宜助宜幫。
庚金: 庚金帶煞,剛健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
土潤(rùn)則生,土乾則脆,能嬴甲兄,輸於乙妹。
庚金乃天上之太白,帶煞而剛健,健而得水,則氣流而清,剛而得火,則氣純而銳有水之土,能全其生,有火之土,能使其脆,甲木雖強(qiáng),力足伐之,乙木雖柔,合而反弱矣。
辛金: 辛金軟弱,溫潤(rùn)而清,畏土之多,樂水之盈,
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
辛乃陰金,非珠玉之謂也,凡溫軟清潤(rùn)者,皆辛金也,戊土多而能埋,故畏之壬水多而必秀,故樂之,辛丙之臣也,合丙化水,使丙火臣服壬水,而扶社稷,辛甲之君也合丙化水,使丙火不焚甲木,而救生靈,生於夏而得己土,則能晦火而存之,生於冬而得丁火,則能敵寒而養(yǎng)之,故辛金生於冬月,會(huì)見丙火,則男命不貴,雖貴亦不忠,女命剋夫,不剋亦不和,見丁火,則男女皆貴且順。
壬水: 壬水通河,能洩金氣,剛中之德,週流不滯,
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jì)。
壬水則癸水之源,發(fā)於崑崙,癸水即壬水之歸宿,扶桑之水,有分有合,運(yùn)行不息,所以為百川也,亦為雨露也,是不可歧而二之,申為天關(guān),乃天河之口,水生此,能發(fā)西方金氣,週流之性,漸進(jìn)不漸,剛中之德猶然也,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其勢(shì)沖奔不可遏也,如東海發(fā)端於天河,每成水患,命中遇之,若其用財(cái)官者,其禍福當(dāng)何如哉,合丁化木,又生丁火,可謂有情能制丙火,不奪丁火之愛故為夫義而君仁,生於九夏,則巳午未中火土之氣,得壬水薰蒸而成雨露,故雖從火而未嘗不濟(jì)也。
癸水: 癸水至弱,達(dá)於天津,得龍而潤(rùn),功化斯神,
不愁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化象斯真。
癸水,乃陰之純而至弱,故扶桑有弱水,至達(dá)於天津,得龍而成雲(yún)雨,乃能潤(rùn)澤萬物,功化斯神,凡柱中有甲乙寅卯,皆能運(yùn)水氣,生木制火,潤(rùn)土養(yǎng)金,為貴格,火土雖多不畏,至於庚辛,則不賴其生,亦不忌其多,惟合成土化火,何也,戊生於寅癸生於卯,卯屬東方,故能生如火,此一說也,不知地不滿東南,戊土之極處,乃癸水之盡處,乃太陽起方也,故化火,凡戊癸得丙丁透者,不論衰旺秋冬,皆能化火最為真也。
論地支: 陽支動(dòng)且強(qiáng),速達(dá)顯災(zāi)祥。
子寅辰午申戌,為陽也,其性動(dòng),其勢(shì)強(qiáng),其發(fā)至速,其災(zāi)祥至顯。
陰支靜且專,否泰每經(jīng)年。
丑卯巳未酉亥為陰也,其性靜,其氣專,其發(fā)不速,而否泰之驗(yàn)每至經(jīng)年而後見。
生方怕動(dòng)庫宜開,敗地逢沖仔細(xì)推。
寅申巳亥,生方也,忌沖動(dòng),辰戌丑未,四庫也,宜沖則開,子午卯酉,四敗也,有逢合而喜沖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有逢沖而喜合者,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閉也,仔細(xì)詳之。
支神只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dòng)不動(dòng)。
沖者,必是相剋也,及四庫如兄弟之沖,所以必動(dòng),至於刑穿之間,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動(dòng)不動(dòng)之異,故為輕也。
暗沖暗合尤為喜,彼沖我沖皆沖起。
如柱中所無所缺之局,取多者,暗沖暗會(huì),沖起暗神而來會(huì)合,暗神比明沖明會(huì)尤佳,如子來沖午,寅與戌會(huì)合者,是日干為我,提綱為彼,提網(wǎng)為我,年時(shí)為彼,四柱為我,歲月為彼,彼寅我申是彼沖我,我子彼午,是我沖彼,皆為沖起。
旺者沖衰衰者拔,衰神沖旺旺者發(fā)。
如子旺午衰,子沖午則午拔不能立,子衰午旺,子沖午則午發(fā)而為福,餘皆倣此。
干支論: 陰陽順逆之說,洛書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執(zhí)一。
陽生陰死,陽順陰逆,此理出於洛書,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於午,午為洩?dú)庵?,理固然也,而乙木死於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為死哉,凡此皆詳其干支輕重之機(jī),母子相依之勢(shì),陰陽消息之理,而論吉兇可也,若專執(zhí)生死一說推斷則有誤矣。
故天地順?biāo)於庹卟斓毓糟6靵y者亡,
不論有根無根,俱要天覆地載。
天全一氣,不可使地道莫之載。
四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為地不載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覆。
寅卯辰,亥卯未,而遇甲乙庚辛,則天不覆,故不論全一氣與三物者,皆要天覆地載不論有根無根,皆要循其氣序,干支不反悖為妙。
陽乘陽位陽者昌,最要行程安頓。
六陽之位,獨(dú)子寅為陽方,為陽位之純,五陽居之旺矣,最要行運(yùn)陰順安頓之地。
陰乘陰位陰氣盛,還須道路光亨。
六陰之位,獨(dú)未酉亥為陰方,乃陰位之純,五陰居之旺矣,最要行陽順光亨之運(yùn)。
地生天者,天衰怕衝。
如戊寅壬申丙寅己酉皆長(zhǎng)生日主,如主衰逢沖,則根拔而禍尤甚矣。
天合地者,地旺宜靜。
如丁亥、戊子、甲午、己亥、辛巳、壬午、癸巳之類,皆支中人元,與天干相合者,此乃坐下財(cái)官之地,若旺則宜靜不宜動(dòng)。
甲申戊寅直為殺印相生,癸丑庚寅也坐兩神興旺。
兩神者,殺印也,庚見寅中火土,卻多甲木,又以財(cái)論,癸見丑中土金,卻多癸水,則幫身,不如甲見申中壬水庚金,戊見寅中甲木丙火之為真也。
上下貴乎有情,左右貴乎同志。官,旺則得其用矣,不直沖壞。
天干地支,雖非相生都要有情而不反悖,上下左右,雖不全一氣三物,卻須生化不錯(cuò)。
始其所始,終其所終,福壽富貴,永乎無窮。
年月為始,日時(shí)不反悖之,日時(shí)為終,年月不妒害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干時(shí)支有所歸著,為始終得所,則富貴福壽,可以永乎無窮矣。
形象論: 兩氣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天干屬木,地支屬火,天干屬火,地支屬木,其象屬一,若見金水則破,餘仿此。
五氣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木必得水而生,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於要緊之地,或過或缺則為害,餘仿此。
獨(dú)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一者為獨(dú),曲直炎上之類是也,所生者為化神,化神昌旺其喜氣流行,然後行財(cái)官之地方可。
全象喜行財(cái)?shù)?,而?cái)神要旺。
三者為全,有傷官而又有財(cái)是也,主旺喜財(cái)旺,而不行官煞之地方可。
形全者宜損其有餘,形缺者宜補(bǔ)其不足。
方局論: 方是方兮局是局,方要得方莫混局。
寅卯辰,東方也,搭一支亥卯未,則為太過,豈不為混局哉。
局混方兮有純疵,行運(yùn)喜南還喜北。
亥卯未木局,混一寅卯辰則木強(qiáng),運(yùn)行南北雖有純疵俱利。
若然方局一齊來,須是干頭無反覆。
木局木方全者,須天干全順,得序行運(yùn)不悖尤妙。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庫地皆非福。
如寅卯辰全者日主甲乙木,則透元神而又遇亥之生,未之庫,決不發(fā)福,惟有純一火運(yùn)略好。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邊右邊空碌碌。
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者,庚辛乃木之官也,又見左辰右寅,則名利無成,詳例自見甲乙日單遇庚辛,亦無成矣
格局論: 傷官食神正財(cái)偏財(cái)正官偏官正印偏印。
財(cái)官印綬分偏正,兼論食神八格定。
自形象氣局之外而格局之最真者,月支之神透天干也,以散亂之天干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者,非格也,自八格之外,若曲直五格之類,亦皆為格,而方局氣象定之者,又不可言格也,五格之外,飛天與合祿雖為格,而可以彼理移論,亦不可以言格也。
影嚮遙繫既為虛,雜氣財(cái)官不可拘。
飛天合祿之類,即為影嚮遙繫,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具當(dāng)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才官,戊己日生於四季,當(dāng)看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不可以一概雜氣論之,至於建祿,同支羊刃,亦當(dāng)看月令中人元透於天干者取格,若不合氣象形局則又無格局矣,只取用神,用神又無所取,只得看其大勢(shì),以皮面上斷其窮通,不可執(zhí)格論也。
體用論: 道有體用,不可以一端論也,要在扶之益之,得其相宜。
下有體用俱滯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則俱滯,不可一端定也,然體用之用,與用神之用有別,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固不可,舍此而別求用神,則又不可,只要斟酌體用真了於此,取緊要者為用神,若二三四五用神者非妙,須抑揚(yáng)其輕重,毋使有餘不足。
精神論: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
有以日主為體,提綱為用,日主旺,則提綱有食傷財(cái)官者,皆為我用,日主弱而提綱有物幫身,以制其強(qiáng)神者,亦皆為用,提綱為體,喜神為用者,日主不能用其提綱矣,提綱才官食傷太旺,則取年月時(shí)上印比為喜神,提綱印比太旺則取年月時(shí)上食傷財(cái)官為喜神,此二者皆體用之正法也,有以四柱為體,暗神為用者,必四柱俱無可用之神,方取暗沖暗合之神也,有以四柱為體,化神為用者,四柱有合神,而無用神,即以四柱為體,而以化合之神可用,而即為用神矣,有以化神為體,四柱為用,蓋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為體也,如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剋者,則又取以為用也,有以四柱為體,歲運(yùn)為用者,有以喜神為體,輔所喜之神為用,所喜之神,不能自用,以為體,則用輔喜之神矣,有以格象為體,日主為用者,須八格氣象,及暗神化神客神忌神,皆成一個(gè)體段,若是一面格象,與日主無干者,或傷剋日主太過,或幫扶日主太過,中間要尋體用辨處,而又無形跡,只得用日主自去引生喜神,別求活路為用矣,有以日主為用,有用過於體者,如用食神,而財(cái)官食神盡行隱伏,及太發(fā)露浮散者,雖美亦過度矣,有用立而體行,有體立兩用行者,體用之理也,如用神不可於流行之地,且又行助體之運(yùn),則不妙,有體用各立者體用皆旺,不分勝負(fù),行運(yùn)又論輕重,上精氣神氣皆元?dú)庖?,大率五行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而土所以?shí)之也,有神足不見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見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又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有精神俱缺而氣旺者,有精神俱旺而氣衰者,有精缺而神助之者,有神缺而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洩無氣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斃無氣者,二者皆由氣以主之也,凡此皆不可偏求也,俱要損益其進(jìn)退,不可使有過不足也。
月令提綱之府,譬之宅也,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不可以不卜。
令星乃三命之至要,氣象得令者吉,喜神得令者吉,令其可忽乎,月令如人之家宅支中之三元,乃定宅中之向道,又不可以不卜,如寅月生人,立春後七日戊土用事,八日後十四日前者,丙火用事,十五日後,甲木用事,知此可以取用,亦可以取格矣。
生時(shí)歸宿之地,譬之基也,人元用事之神,墓之穴方也,不可以不辨。
子時(shí)生人,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後三刻七分癸水用事,其寅月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本用事何如,局中所用之神與壬水用事者何如,窮其淺深如墓墳之定方道,斯可以斷人之禍福矣,至於同年月日時(shí),而人各不同其應(yīng)者,當(dāng)究其時(shí)之先後,又論山川之異,世德知殊,十有九驗(yàn),其有不然者,不過此則有官,彼則子多,此則財(cái)多,彼則妻美,乃小異耳,夫山川之異,不惟東西南北迥乎不同者宜辨之,即一邑之家,而風(fēng)聲氣習(xí)不能一律也,世德之殊不惟富貴貧賤絕乎不侔者宜辨之,即同門共戶而善惡邪正不能盡齊也,學(xué)者可以知其興替矣。
衰旺論: 能知衰旺之真機(jī),其於三命之奧,思過半矣。
旺則宜洩宜傷,衰則喜幫喜助,子平之理也,然旺中有衰者,存不可損也,衰中有旺者,存不可益也,旺之極者不可損,以損在其中矣,衰之極者不可益,以益在其中矣,至於實(shí)所當(dāng)損者而損之反兇,弱所當(dāng)益者而益之反害,如此真機(jī)皆能知之,又何難於詳察三命之微奧焉。
中和論: 既識(shí)中和之正理,而於五行之妙,有能全焉。
中而且和,子平要法也,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舉傷而言之也,至格中如去病才祿兩相宜,則又中和矣,到底要中和為至貴,若當(dāng)令氣數(shù),或身弱才宮旺而取富貴者,不必中和也,用神強(qiáng)而取富貴者,不必中和也,偏氣古怪而取富貴者,不必中和也,何則以天下之才官止有此數(shù)者,而天下人才為最多者,尚於邪巧也。
源流論: 何處起根源,流到何方住,機(jī)括此中求,知來亦知去。
不必論當(dāng)令不當(dāng)令,具論取最多最旺者,而可以為歸局之宗祖者,即為源頭也,看此源頭流到何方,流去之處,是所喜之神,即在此住了,乃為歸路,如辛酉癸巳戊申丁巳,以火為源頭,至金水之方,即流住了,所以富貴為最,若再流至木地,則氣洩為亂,如未曾流至去方,中間即為阻節(jié),看其阻住之神何神,以斷其休咎,流住之地何地,以知其地位,如癸丑壬戌癸丑壬子,以土為源頭止水方只生得一介身子,而戌中火土之氣,得從而引氣,所以為僧也。
通關(guān)論: 關(guān)內(nèi)有織女,關(guān)外有牛郎,此關(guān)若通也,相邀入洞房。
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欲相合相生也,木土而得火,火金而得土,土水而得金,金木而得水,皆是牛郎織女之有情也,若中間上下懸隔,為物所間,前後遠(yuǎn)絕,或被刑沖,或被劫占,或隔一物,皆為關(guān)也,如得引用會(huì)合之神,及刑沖所間之物,前後上下援引得來,能勝劫占之神,能補(bǔ)所缺之物,則明見暗會(huì),歲運(yùn)相逢,乃為通關(guān)也,關(guān)通而願(yuàn)遂矣,不猶牛郎織女之入洞房哉。
官煞論: 官煞相混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煞即官也,同流同止可混也,官非殺也,各立門牆不可混也,煞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煞助之,非混也,敗財(cái)比肩雙至者,煞可使官混也,一煞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煞也,勢(shì)在於官,官有根而煞之情依乎官矣,依官之煞,歲助之而混官,不可也,勢(shì)在於煞,煞有根官之勢(shì)依乎煞矣,依煞之官歲助之而混煞,不可也,藏官露煞,干神助煞,合官留煞,皆成煞氣,不可使官混也,藏煞露官,干神助官合煞留官,皆從官象,不可使煞混也。
傷官論: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身旺而傷官輕者,見財(cái)而可見官,傷官旺而財(cái)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日主旺而傷官輕,無印綬兩可見官,傷官旺而無財(cái),一遇官而有禍,傷官旺而身弱,一遇官而有禍,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大約傷官有財(cái),皆可見官,傷官無財(cái),皆不可見官,又要看身強(qiáng)身弱,合財(cái)官印綬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又曰傷官用印無財(cái),不宜見財(cái),傷官用官無印,不宜見印,須仔細(xì)詳之
清濁論: 一清到底有精神,管取生平富貴真,
澄濁求清清得去,時(shí)來寒谷也回春。
清者,非從一氣成局之謂也,如正官之格,身旺有財(cái),身弱有印,並無傷官七煞混之,縱有比肩食神印綬才煞雜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頓,或作閑神不來破局,乃為清奇,又要有精神不枯弱者佳,濁者非五行並出之謂也,如正官之格,身弱混以煞以財(cái)以食神,不能傷我之官反與官星不和,印綬雜之,不能扶我之身,反與才星相伐,俱為濁,或得一神有力,或行運(yùn)得所,以掃其濁氣,沖其濁氣,皆為澄濁以求清,作富貴之命看矣。
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枯也苦人,
半濁半清猶是可,多成多敗度晨昏。
四柱中尋他清處不出,行運(yùn)又不能去其濁氣,必是貧賤命,若清又要有精神方為妙,如枯弱無氣,行運(yùn)又不能生旺地,亦清苦之人,濁氣又難去,清氣又不真,行運(yùn)又不遇清氣,又不脫濁氣者,雖然成敗不一,不過悠忽了此生耳。
真假論: 令上尋真聚得真,假神休要亂真神,
真神得用平生貴,用假終為碌碌人。
如木火透者,生寅月聚得真,不要金水亂之,真神得用不為忌神所害,則貴,如參以金水猖狂,而用金水,是金水又不得令,徒與木火不和,乃為碌碌人矣。
真假參差難辨論,不明不暗受膻屯,
提綱不與真神照,暗處尋真也有真。
真神得令,假神得局而黨多,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黨多,不見真假之跡,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勝負(fù),而參差者,其人雖無大禍,一生屯否而少安樂,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為用神,是為提綱不照也,得己丑暗邀戊己轉(zhuǎn)生卯沖酉,乙庚暗化,氣轉(zhuǎn)西方,亦為有真,亦或發(fā)福,已上特舉真假一端言耳,其會(huì)局合神從化,用神衰旺,情勢(shì)象格,心跡才德邪正,緩急生死進(jìn)退之例,莫不有其真假,宜詳辨之。
剛?cè)嵴摚骸 ?/span>剛?cè)岵灰灰玻豢芍普?,引其性情而已矣?/span>
剛?cè)嵯酀?jì),不必言也,太剛者,濟(jì)之以柔,而不得其情,則反助其剛矣,譬之武士而得士卒,則成殺伐,如庚金生於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銳,不如以柔之剛濟(jì)之可也,壬水是也,壬水有正性,而能引通庚金之情故也,若以剛之剛者激之,其禍曷勝言哉,太柔者濟(jì)之以剛而不馭其情,則反益其柔也,譬之弱婦而遇恩威則成淫賤,如乙木生於八月,遇甲丙壬而喜則輸情,遇戊庚盛而畏則失身,不如以剛之柔者濟(jì)之可也,丁火是也,蓋丁火有正情,則能引動(dòng)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濟(jì)之,其弊又當(dāng)何如哉,餘皆例推。
順逆論: 順逆不齊也,不可逆者,順其氣勢(shì)而已矣。
剛?cè)嶂?,可順而不可逆也,崑崙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其?shì)已成,可順而不可逆也,權(quán)在一人可順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寒溫濕燥論:天道有寒煖,發(fā)育萬物,人道得之不可過也。
陰支為寒,陽支為煖,西北為寒,東南為煖,金水為寒,木火為煖,得氣之寒遇煖而發(fā),得氣之煖逢寒則成,寒之甚,煖之至,內(nèi)非一二成象,必?zé)o好處,若五陽逢子月,則一陽後萬物懷胎,陽乘陽位,可東可西,五陰逢五月,則一陰後萬物收藏,陰乘陰位,可南可北。
地道有濕燥,生成品彙,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過於濕者,滯而無成,過於燥者,烈而有禍,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濕,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也,如水火成其燥者吉,木火傷官要濕也,土水而成其濕者吉,金水傷官要燥也,間有土水宜燥者,用土而後用火,金脆宜濕者,用金而後用水
隱顯聚寡論:吉神太露,起爭(zhēng)奪之風(fēng),兇物深藏,成養(yǎng)虎之患。
局中所喜之神透於天干者,歲運(yùn)不遇忌神,不至爭(zhēng)奪,所以暗用吉神為妙,局中所忌之神伏藏於地支者,歲連扶之沖之則為患不小,所以忌神須制化得所者為吉。
眾寡論: 抑強(qiáng)扶弱者常理,用強(qiáng)舍弱者元機(jī)。
強(qiáng)寡而敵眾者,喜強(qiáng)而助強(qiáng)者吉,強(qiáng)眾而敵寡者,惡敵而敵眾者滯。
震兌坎離論:震兌主仁義之真機(jī),勢(shì)不兩立,而有相成者存。
震在內(nèi)兌在外,月卯日亥或未,年丑或巳,時(shí)酉是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敵國(guó)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奸艽,備禦之而巳,不必盡去,兌在內(nèi)震在外,月酉日丑或巳,年未或亥,時(shí)卯者是也,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游兵,易於滅而不可黨震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內(nèi)寇,難於滅而不可助兌也,以水為說客相間之於上下,或酉年巳月卯日丑時(shí),亥年申月庚日申時(shí)之類,亦論主之所喜所忌者何如,而論攻備之法,然金忌木,木帶火,木不傷土者,不必去木也,若木忌金而金強(qiáng)者,不可戰(zhàn),惟秋金而木茂,木終不能為金之害,反以成金之仁,春木而金盛,金實(shí)足以制木之性,反以全木之義,其月提是木年日時(shí)皆金者,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順金之性,凡月提是金,年月時(shí)皆是木,不必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成金之性。
坎離宰天地之中氣,成不獨(dú)成,而有相成者在。
天干透壬癸,地支屬離,為既濟(jì),要天氣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屬坎為未濟(jì),要地氣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為交姤,交姤身強(qiáng)則富貴,天干皆火地支皆水為交戰(zhàn),交戰(zhàn)身弱豈能富貴,坎外離內(nèi)謂之未濟(jì),主之所喜者在離,要水,離內(nèi)坎外謂之既濟(jì),主之所喜者在坎,要火,水火相間於天干,以火為主而水盛者存,坎離相間於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專氣也,其相制相持之勢(shì),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庫之神,皆所以黨助乎子午卯酉者,其理方可詳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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