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婚”字,現(xiàn)在有種較為流行的戲謔說法:女人發(fā)昏了,于是一段婚姻就開始了。實際上,在古代,“婚”字沒有女旁,如《詩經(jīng)》就有“宴爾新昏”的記載。那么“昏”怎樣跟“娶媳婦”扯上聯(lián)系的呢?
“昏”指太陽落下的那段時間,大約相當于晚上六七點。古時婚禮多于此時舉行。
這種“昏時嫁娶”風俗來源于原始社會時期,特別是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過渡時期流行的“搶婚”習俗。天色昏暗正是搶親的好時間。后來,這種搶婚的風俗成為一種儀式,男方依然是在黃昏時到女方家里迎親,故古語中有 “男以昏時迎女”,及“娶妻之禮,以昏為期”之說。因搶女成親,后來為了與黃昏的“昏”區(qū)別開來,人們就在“昏”字前加上一個女字旁,成為現(xiàn)在的“婚”字。
“丈夫”的由來
人們通常談到夫婦時,夫多被稱為“丈夫”,妻子則被叫做“老婆”。這兩種叫法、習俗相沿至今。
原來,在我國有些部落,有搶婚的習俗。女子選擇夫婿,主要看這個男子是否夠高度,一般以身高一丈為標準。當時的一丈約等于七尺 (那時的一尺約合現(xiàn)在的六寸多),有了這個身高一丈的夫婿,才可以抵御強人的搶婚。根據(jù)這種情況,女子都稱她所嫁的男人為 “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