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八字命理中,對于官司牢獄的看法一般較為復雜,十神方面多以正官、七殺、傷官、偏印、劫財(羊刃)、偏財為分析對象,以其組合來進行判定。尤其是注重官殺在命局中的旺衰及位置,由于正官七殺是約身之物,管理自身,從而決定了命主的行為。正官、七殺又代表法律,法規(guī)(正官)以及某些突出的勢力(七殺),對日主來說,其喜忌對命局有著深刻的影響。例如八字日主弱,命中官殺旺,又行官殺運,或觸怒柱中旺神時,易有牢獄之災(zāi)。
例
乾造:
殺食 殺梟 日梟 官劫
丁亥 丁未 辛丑 丙申
大運
4 14 24 34 44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此命造八字身旺,忌神官殺混雜透干一遍,丙辛合,忌神官合日主,官星為忌,代表官司,病災(zāi),牢獄。地支有一申金為根在時上,身為中和偏弱,火是旺神,不可觸犯,觸犯有災(zāi),1983年癸亥年,行癸卯運,七殺得歲運命三合木局生,火旺流年干癸水沖丁火七殺犯旺,此年被判為無期徒刑,至1994甲戌年丁火入墓于流年支,被提前釋放,可是到了1996丙子年,丙辛合,子丑合,傷官見官又入獄。這個八字以財為忌神,所以犯事情都是為了女人,兩次都是流氓罪入獄。
在八字命局中,不論正官為喜還是為忌,都怕與傷官相逢,傷官是反法律反道德之物,自視非凡,狂妄乖張,喜歡獨斷獨行,討厭受到法律法規(guī)等條條框框的束縛,易使人失去自我管理約束的能力。因此代表日主想法的傷官與代表法律法規(guī)的正官會互相沖突,當沒有代表長輩、上司關(guān)系的正印或代表疏通關(guān)系、賄賂了事的偏財出現(xiàn)時,那么傷官和正官就是混戰(zhàn),使日主陷入困境(克泄交加),從而引發(fā)官司是非。
反過來,命局中只有食神傷官而沒有官殺星的人,一般都不會意識到觸犯法律法規(guī)的嚴重性,因為食神傷官的人多有自以為是的一面,只有歲運官星出現(xiàn)時,才意識到官星的威力。
另一方面,七殺為攻身之物,力量遠比正官大,帶有很強的破壞性和殺傷力,故其人容易偏激極端,往往由于沖動而冒險做出傻事。
因此,八字中殺旺身弱的人,再有財星透出相生或傷官透出混雜,同樣易有官司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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