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薪資系統(tǒng)的設計
3.5.主管及專業(yè)人員薪資
3.5.1主管或專業(yè)職的薪資水準
主管或專業(yè)職的薪資普遍比較高,但怎樣給卻是一門學問。根據調查主管或專業(yè)職的變動薪占其總薪資的比例越來越高。這點所透露出來的訊息,對負責薪資的人,不可不知。
因為職等越高的人其所擔任的職務與公司前途、利益關系越密切。這一類的人員越能夠全力為公司打拼、沖刺,對公司的助力當然是越高。所以薪資一方面要顧慮到每月應有一個基本行情,另一方面又要考慮其整年度的貢獻。所以主管與專業(yè)職薪資的設計重點就是,每月固定的薪資應納入一般的薪資規(guī)范,至於其年薪,則根據每年的目標及職務內容訂定。所以主管或專業(yè)職薪資的設計,主要的重點是放在「貢獻薪」的精神。
試想如果一家公司中高層主管或專業(yè)人員,出現居高位、領高薪卻沒責任的現象,這時不論公司如何強調,公司將依員工的績效決定薪資所得,期望員工努力以赴,員工可能會相信嗎? 或許每家公司或多或少都存在這種現象。但是因為員工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個企業(yè)文化或是價值觀的形成,不是用呼口號或是貼標語就可以的達成的,它是需要長時間用行動來證明公司的決心,最後大家被潛移默化。這也是為什麼要改變一個企業(yè)文化,會有那麼困難的原因之一。
現金企業(yè)面對的競爭都是非常激烈,公司在經營管理上,一定要把這樣的壓力,適度的轉移至經營干部身上,而轉移的最佳方式,就是透過績效管理,讓主管或專業(yè)職人員,承擔績效的壓力??冃Ш媚甓刃劫Y就好,績效不好,年度薪資就少一點。所以每月固定的薪資,就不應該過高。這樣就不會出現居高位、績效差、沒責任卻領高薪的現象。否則,公司損失金錢事小,對公司整個企業(yè)文化產生負面的作用與影響事大。尤其是企業(yè)文化的改變需要經年累月的努力,如果因為一些主管與專業(yè)人員的管理沒有處理好的話,那企業(yè)文化的重新塑造將功虧一潰。
基於以上的慨念,主管及專業(yè)職人員,其薪資應合乎底下條件:
1.不論任何部門主管及專業(yè)職人員,依每年目標及績效,決定所得
2.薪資高低決定在自己
3.公司利益與主管及專業(yè)職人員息息相關
4.總年薪每年依職責與目標核定
5.每月固定的薪資應合乎一般行情即可,其馀依績效核發(fā)
6.總薪資中是否包含年終獎金須事先說明清楚,一般情況是包含年終獎金的
以某一部門主管(或是專業(yè)職人員)為例,根據其職務內容及當年度目標定出年薪為150萬。但是其每月的薪資是七萬,假設貢獻薪一年分兩次給,上半年為40%,下半年60%則其年薪發(fā)放程序如下:
1.每月薪資7萬,一年共領12 x 7 =84萬
2.150萬-84萬 = 66萬,意即這66萬是屬於貢獻薪,以績效成績?yōu)橹鳌?/p>
3.上半年貢獻薪 = 66萬 x 40% x 上半年績效成績 = 26.4萬x
上半年績效成績。假設上半年績效成績?yōu)?00%,則該員上半年可領26.4萬,如果表現差的話,則低於26.4萬,表現好的話,則高於26.4萬。
4.下半年可領的貢獻薪 = 66萬x 60% x上半年績效成績 - 年終獎金
從這里就可以了解年薪是浮動的,即便當年度所定的金額,亦可能因為績效的好壞而變化。這樣一個主管或專業(yè)職人員就不會出現因為高薪卻可以不努力的情形。不過這樣的薪資系統(tǒng)的關鍵因素「績效考核」,如果做得不好,那麼對整個制度的公平性與管理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有關「績效考核系統(tǒng)」,會再另辟專題說明。
采用年薪的另一好處是,避免高階主管任意破壞薪資制度。采用年薪之後,即便總經理針對某一主管特別另眼相待,我們就可以建議在年薪部分處理,看是在績效成績加分,或是在總年薪上增加依些金額,而總經理本來就有這些調整的權利,因此一來可滿足總經理的需求,二來也可以避免在每月的薪資上破壞薪資制度了。
3.5.2是否應訂定部門主管加給
有關部門主管是否應另訂主管加給,兩種做法都有企業(yè)在運用,主要還是考慮每家企業(yè)的文化及實施的情況。另外,一般企業(yè)中常有部門主管比較辛苦的錯誤觀念,這種沒有功勞也也苦勞,沒有苦勞也有疲勞的心態(tài),是萬萬不可有。以目前這種知識導向,知識工作者的時代,主管只是任務不同,哪有一定比較辛苦的道理。
在薪資制度規(guī)章不完整,高階主管可以任意調整薪資的狀況下,有時部門主管加給到最後會喪失意義。例如,部門主管定為5000元,依照規(guī)定職務調動,不在擔任部門主管時,5000元應該取消,但是很多公司因為職務調動的頻率不高,因此為了怕主管動調之後,一時薪資減少而產生負面的影響,也為了安撫當事人的情緒,結果就把5000元加到本俸中。這樣無形中就在破壞薪資制度,有些公司資深的人員,其本俸有不合理的偏高現象,這也是其中的一種原因。
所以在前面提的職務加給中,我沒有用主管加給這個名詞,我用的是職務加給,擔任工程師與擔任部門主管,有其不同的職務加給,職務一有異動,依照薪等薪級表對照一下,職務加給就可依據標準調整,另一方面在制度規(guī)章中明定本俸調整的規(guī)定,這樣就比較更不會出現困擾。是不是沒有擔任主之後,薪資就比較少。這一點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其擔任的職務加給比原來擔任部門主管的職務加給還高,那麼職務調整之後每月薪資還會因此調高。
另外,不是只有部門主管才有年薪,專業(yè)職的人員一樣有年薪。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不當部門主管,但是說不定因參與幾個專案,根據這些任務所定出來的年薪,會比部門主管還高也說不定。所以當部門主管與非主管職之專業(yè)人員,對公司來講,其實都是專業(yè)人員,只是專業(yè)領域不同,一個在工程技術或是管理技術,一個在領導統(tǒng)馭。因此,除了鼓勵部門主管之外,如果對專業(yè)人員也能年薪相待,讓專業(yè)人員敢沖、肯拼,最終獲得好處的,還是公司本身。
前幾天(1998.1)的一則新聞,說到大陸上海金星電器,因產品成功暢銷,特發(fā)給總工程師一個10萬元人民幣的紅包,其年薪超過該廠廠長。這個新聞與本文所談的觀念是一樣的。領高薪的人不一定是擔任部門主管,這樣的慨念,如能落實,則企業(yè)一定能激發(fā)許多專業(yè)人員的潛力,而不是到最後所有優(yōu)秀的人一直往部門主管一直擠。
在管理雜志281期中談到變動薪資的觀念及薪資透明化的觀念,但是如何變成制度化,對許多人而言,是一項艱鉅的任務,本文所談的具體做法,對讀者應所幫助。
3.6.年終獎金
每年到了過農歷年前,年終獎金就成了報章雜志例行報導的主題。東一家公司發(fā)2個月,西一家發(fā)1個月,這個話題,弄得很多公司緊張兮兮。公司賺錢時,怕發(fā)得少,員工不滿意,不賺錢時,又不知怎麼發(fā),反正每年總要痛苦一次。
年終獎金既是這麼讓人又愛又討厭,總是應該想個辦法解決。所以應先澄清年終獎金是基本新的一部份或是分紅,這個觀念澄清之後,其他就好辦。
首先,如果是分紅,則應建立提撥的基準及計算的公式,并以制度規(guī)章加以規(guī)范,將此部分的爭議降至最低。而不是每年在那邊斟酌提撥比率。例如,公司原先宣稱按稅前獲利,提撥5%,但是每年獲利忽高忽低,當年度獲利偏低時,造成按5%提撥時,年終獎金偏低,獲利偏高時(例如業(yè)外收入提高),按5%提撥,年終獎金又會偏高,例如5或10個月。除非公司員工可以適應,在不賺錢時,不領年終獎金,在很賺錢時,公司愿意按提撥比率發(fā)放。否則在年度獲利偏低時,公司為體諒員工過個好年而增加提撥年終獎金,此種情況下,原先規(guī)定又會流於空談。
另外,業(yè)外收入是否并入計算,也是需要仔細考量清楚,尤其業(yè)外收入這幾年許多公司透過股票買賣,創(chuàng)造出許多障上的獲利,這些風險極高的不穩(wěn)定收入,最好是不要列入,否則要是有一天,本業(yè)獲利不錯,但是股票買賣缺出現虧損,恐怕員工會不服氣,拼死拼活之後,到了年終,竟然因為股票買賣虧損(業(yè)外投資),而使得員工收入減少,這種情況員工怎麼可能會服氣呢? 所以將員工無法作又的因素排除在外,應是比較合理的做法。但是一定要讓員工充分了解,資訊一定要充分公開,否則一旦員工對資方產生不信任的心態(tài)之後,將來紛爭一定不斷。
比較好的方式是,將年終獎金與分紅分開設計。因為年終獎金已變成社會共同習俗,除非臺灣改成只過國歷新年,否則年終獎金一定是無法避免的議題。既然這樣,就應該認清這個事實,將它視為每年固定薪資的一部份,并在會計帳上每月提撥,此時即可以「本俸」作為估算基礎。例如在規(guī)章中規(guī)定,由總經理依營業(yè)狀況決定1至2個月的本俸作為年終獎金,這樣在農歷過年前,即可很決定出年終獎金,而員工也不用多費心思去談論,因為就是1至2個月之間。這樣,對留住人才也是很有幫助,因為變成制度之後,在招募新人時,即可告知公司有1至2個月的年終獎金,將不確定因素降至最低。當然,如果將1至2個月的本俸作為固定薪資來處理,那麼之前起薪的基準,就要一并納入考量,這樣才能真正掌握公司的薪資水準。
分紅則是根據才報表決算之獲利金額後,依提撥比率進行提撥。因為,有多公司財務報表決算完成時間,趕不上農歷年,如果將年終獎金與分紅混在一起,萬一決算時間趕不上農歷過年,將會造成提撥金額無法決定的困擾。如果將分紅與年終獎金分開處理,則分紅的計算,將有較多的處理時間。之前談到的年薪,也可在分紅時給予,這樣就把公司的獲利與全部員工的厲害關系結合在一起。
分紅可以現金或是股票方式給付。在股市行情好的時候,員工比較偏好用股票,且公司也比較傾向以股票來分紅。這是因為對公司來講,不用現金支出但員工分紅的金額反而比較高。不過須注意股本膨脹所帶來的問題,這點屬財務之專業(yè)問題,本文不在此作進一步的討論。
3.7.調薪政策 - 升遷、工作調動與薪資的關系
造成薪資需要變動的原因有許多情況,例如晉升、職務(工作)調整或是比照公教人員調整本俸(通貨膨脹)等等。前面一開始提到的薪資政策,有一部份就涉及薪資調整的問題。如果一遇到不景氣或不賺錢,就全公司薪資凍結,這種政策是最不好的政策,不用多久的時間,員工會逐漸離去,最後留下來的會是比較差的一群,絕對有損公司的戰(zhàn)力。所以,除非是財務危機,否則不論公司情況怎樣,在永續(xù)經營的理念下,該晉升的人還是需要給於晉升,晉升之後依薪資規(guī)定給於調高薪資。職務調整之後,職務加給依規(guī)定須調高者,就依制度執(zhí)行。考績達一定標準以上者,職務加給該調高者,就須調整。整個公司唯有按薪資的規(guī)章制度處理,才能獲得員工的信任。
3.7.1 晉升
除非公司的員工沒有一個人能力提升且績效表現好,否則一定有人需要晉升。即便公司職務沒有缺,按照前面提過「職務與資格」分開管理的觀念,能力提升且績效表現好的人,還是需要有獲得晉升的機會。這種情況下,因為晉升,所以薪資一定會跟著變動。所以公司一定要避免因為景氣不好或是不賺錢,就將晉升作業(yè)停止,這會讓有能力的員工產生理開公司的念頭,最終將變成劣幣驅逐良幣。公司不賺錢或是不景氣,一定要透過經營分析,找出確實的開源與節(jié)流的地方,而不是以最偷懶的方法,將薪資凍結。因此,將晉升作業(yè)變成一項規(guī)章,按時辦理,只要通過晉升,即可調整薪資,唯有如此才能跳出傳統(tǒng)該不該調薪的巢臼,將晉升與調薪分開處理。
3.7.2職務加給變動
每個員工所擔任的工作,都有可能變化。不論是計劃性輪調、人員離職後現有人員的調動遞補或是新職務設立等等,只要職務變動,都可能牽動到職務加給的調整,因此這一部份與晉升作業(yè)一樣,最好制定制度規(guī)章,變成一項作業(yè)標準。只要資格或是職務變動人事單位只要根據晉升命令或是人事異動單,依據標準即可直接進行薪資調整。這樣一方面建立制度,另一方面使人事薪資作業(yè)簡化。這也是我為什麼一直強調,人事主管應該是在建立制度化的運作,而不是將每個人的薪資調整權力抓在手上,因為這樣不僅沒有解決問題,而是將問題攬在身上,最終會遭到所有主管的唾棄。
3.7.3新人保障調薪
所謂保障調薪,指的是如果公司當年度沒有比照公教人員調薪時,在規(guī)定年資內的員工,仍然可以調高本俸。新人保障的觀念其實很簡單,那就是當引進一位有經驗的人員時,薪資要不要比完全沒經驗的人多一點,如果是的話,那麼新人保障調薪就是需要了。同樣是一年工作經驗,能力一樣,假設新進的人員比內部人員薪資高,這樣的薪資系統(tǒng)絕對會造成管理的困擾,難道我們要現有的員工,離職再重新應聘嗎? 所以新人保障的調薪,就是解決這一困擾的方法。
所以當我們對新進人員在其他公司已有的工作經驗,且工作經驗也獲得任用部門的認同之後,在本俸上依標準給予增加。那麼在公司內部員工就需要針對新進人員,在一定年限內,例如年資叁年內的員工給予同樣的待遇,這個做法就是新人保障調薪。
在規(guī)定年資內的員工,每年考績只要達到規(guī)定的水準,就依照制度規(guī)章給予調薪。這樣一方面員工獲得保障,比較不會心猿意馬,想換工作,也免得公司培訓一年的員工,只為了別家公司多一些的薪資就產生轉換工作的意念。如果考績低於規(guī)定者,則不給予調薪,一方面讓該員有所警惕,來年再多努力一點,對公司其他同仁也是一種機會教育,再次讓大家知道,公司要保障的人,一定是要績效好的人。
3.7.4通貨膨脹調薪
過去幾年來,通貨膨脹調薪幾乎都是以公教人員的調薪幅度當作風向球。也因為如此,民營企業(yè)幾乎都是在等行政院公教人員調薪幅度公布之後,才開始計算自己可以調整的幅度。民營企業(yè)要不要跟著調整,需要考量公司的經營狀況是否與以往一樣,考量是否跟著調薪,另一個項目則是起新標準要維持不變、調高或是調低。
除非公司的起薪太低,否則一般的情況是經過幾個年度跟著公教人員調薪後,當起薪水準與市場有所差距時再調整起薪基準。不過起薪基準調整時,須重新檢視整個薪資結構中,各項金額所占的比例是否符合當初之理想,因此起薪水準調高時,也需要調整本俸、職等加給、職務加給、獎金等各項金額。
以現在全球整個市場經濟情勢來看,說不定未來薪資水準是往下調整,如果真的是這樣,原理同調高一樣,只要按比例調整即可。所以,整個薪資系統(tǒng)的設計就是在這樣的架構下,不論薪資未來變化如何,都同樣可以適用。
3.8.福利制度
企業(yè)的人事費用包括薪資、勞健保、退休金、住宿費用、交通費用、教育訓練等等,這些費用都是因為「人」所產生的費用。因此從事人事工作的人員,一定要有這個認知,如果公司的福利比其他公司相對不錯的話,一定要讓員工充分了解,自己公司比其他公司好的地方在哪里,以免員工得了便宜還賣乖。
對於公司福利費用要花費多少才算合理,完全視公司的人事費用多寡的政策而定。不過福利制度與薪資制度如何搭配,卻是有一些重點,須事先思考清楚,才能夠規(guī)劃的比較完整。
- 起薪金額或是薪資水準,是否已高過一般水準
- 福利制度(項目)是否要比一般公司好一點
- 福利與薪資如何搭配,才能吸引、留住人才
- 能享受到福利的層級,是全體員工或是指局限於某一層級以上?
- 如何以福利制度幫較高薪者節(jié)稅
3.8.1與薪資水準搭配的福利制度
薪資水準是不是要訂得比一般行情高,還得考量福利費用項目所占的比例,這是因為外界對一家公司到底薪資好不好與福利制度好不好,中間過程的關系并不會很清楚。但是,只要大家都說這家公司好,可能就會口耳相傳或是被媒體報導,至於其他稍微不好的地方,卻會被大家忽略。只要注意一下,平常報章媒體會報導,大多是著重在企業(yè)的福利制度、教育訓練比較多,而不是企業(yè)的薪資情況。所以,如果只是一味地高薪,在某些情況下,其邊際效應會逐漸遞減,反而在公司經營遇到壓力時,只要隨便減薪一點,卻成為別人競相報導的對象。因此,人力資源從業(yè)人員,更應該去注意,這些利害關系的取舍。
以管理雜志1996年五月號得調查為例,新人在就業(yè)時選擇企業(yè)的考量因素,從1至10依序是未來發(fā)展?jié)摿Α⒏@胧?、進修與學習機會、企業(yè)形象、營運狀況、升遷機會、公司規(guī)模、工作地點、工作職稱及經營者知名度。從這個調查得知,員工所重視的前叁項是未來發(fā)展?jié)摿?、福利措施、進修與學習機會,其中兩項即是與福利息息相關。當然這并不是表示薪資可給的低一點,而是公司除了薪資之外,如何讓員工了解,公司的薪資福利政策是符合員工的需求,尤其是在福利項目上,才能在人力市場上吸收較好(適合)的人才。
如果將公司的薪資水準定位在業(yè)界中最高的,福利則是普通而已。一旦公司經營遇到壓力,因為福利費用已無法再降低,所以只能以減薪方式處理,那麼減薪除了招致員工的反彈與降低士氣之外,此措施一定在同業(yè)間留傳,這時反而有損公司的形象。如果公司有工會組織的話,減薪的決策過程,并不是經營階層隨便決定即可,工會可能要求參予決策,如果工會不同意,到時候想降薪,可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所以規(guī)劃薪資制度時,一定要考慮與薪資搭配的福利制度,這樣才可以規(guī)劃出較理想的薪資系統(tǒng)。
企業(yè)的福利大約有以下的項目,員工進修補助、教育訓練、子女教育補助、拖兒補助、伙食津貼、住宿津貼、購屋利息補助、交通補助、購車利息補助、旅游補助、團體保險、健康檢查、生日禮金、節(jié)日賀禮、結婚禮金、生育補助、直系親屬奠禮等等。這些項目的費用,大致由公司、福委會及工會等叁個單位負責支出。而這些項目,至於哪些項目分別由福委會、工會及公司支出,就是規(guī)劃時要注意的重點。一般說來,企業(yè)可以控制的福利費用,主要指的是除了福委會及工會支出之外,另外由公司支出的各個項目,這些項目的多寡與費用支出金額,在制定薪資制度時,就需要整體考量。
3.8.2福委會
公司若有成立福利委員會,則福利金來源有依營業(yè)額提撥、下腳出售所得及從員工薪資中依比例提撥作為福利金。雖說錢是歸福利委員會管理,但畢竟大部分的福利金是從公司提撥而來的,因此,由福利委員會所辦理的各項福利,仍是公司給的福利。不過,在員工心理面,福委會的福利金與公司另外提出經費給員工的福利,是不一樣的,且福委會的福利項目與公司另行給付的福利項目與性質也不盡相同?;哆@點緣故,在規(guī)劃福利制度時,在福利金提撥比率上,應考量如何取得平衡點,以免福利金的提撥造成公司過重的負擔。
一般福利委員會所給的福利項目,員工進修補助(例如每一學期1000元)、子女教育補助(例如每一學期500元)、旅游補助(例如每年春季、秋季二次旅游,員工可能負擔部分費用)、團體保險(例如意外傷害險)、健康檢查、生日禮金、節(jié)日賀禮、結婚禮金、生育補助、直系親屬奠禮等等。
3.8.3公司負擔的福利
前面提過,縱使福委會已有一些福利措施,但員工仍可能存有公司給的福利不夠的心理。這是因為福委會的福利金額通常較少,且補助的金額并不因職等而有所差別。
另外福利金系由福委會所統(tǒng)籌運用,員工總是覺得這些福利怎麼可以算是公司給的呢 ?員工這種好還要更好的心理,其實是滿正常的,你我不也一樣嗎?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在薪資系統(tǒng)中如何將資源分配至福利制度中就變得很重要。
例如,之前說過某個員工月薪28000,已是中上的薪資水準,那麼是否有必要一定要給到28000。因為前面已提過,一味地高薪其邊際效應會遞減,且企業(yè)如果給27000,在就業(yè)市場也不會被認為偏低。那麼企業(yè)即使想花28000雇用一個人,則此時也可考慮只給27000,另外1000當作福利費用,一年就有12000,這可以很多的福利項目。這樣的好處是,更可以突顯公司的福利似乎比別人好。
員工的需求總是多樣的,如果能好好地規(guī)劃福利制度,是可以讓員工覺得公司的福利真是比別人好。這樣無形之中,公司的形象就慢慢地一點一滴塑造出來,這也是薪資系統(tǒng)活性化的一種技巧。
一般規(guī)劃福利制度都會受限於經費,而只開辦少數項目,甚至只規(guī)定某一職等以上才能享受某些項目。例如規(guī)定海外旅游補助,對於不喜歡旅游者,此項福利就無法享受到,偏偏當事者又很喜歡看書,買了一堆書,卻沒有任何補助。又例如主管購車利息補助,對每幾年就換車的主管似乎很好,對不想換車的人,就變成不公平。
類似的狀況如果一再出現,反而會因為有了福利制度,而產生許多抱怨。這實在不是設計福利制度的人所愿意看到的,因此如何將經費公平地分布到每個人且項目又顧及到大家的需要,就需要設計一套較為彈性的福利制度了。
3.8.4自助餐(自選)式的福利制度
前一陣子媒體報導的自助餐式的福利制度,讓許多人相當好奇,這到底是一個怎樣的制度,看起來福利制度項目那麼多,給人的感覺是能在那種公司上班真是幸福呀!前面提過,福利制度是能比較吸收外界注意的焦點,從這個角度來看,被報導的公司,無形中又給企業(yè)提高了形象,真是一種免費的宣傳。
如果福利制度中,所設計的項目只滿足少數一些人的需要,讓大部分的員工認為,福利并不是大家都享受到的,這樣的福利制度,得到的掌聲就比較少。且薪資高到某依程度之後,員工拿自己跟別人比的又會以福利為比較項目。這是因為,福利項目是每年常態(tài)性的項目,總是會變成話題,如果聽來聽去都是別人的公司,一下子補助書籍費,又是旅游費,又是托兒費,總是會感覺自己的公司福利是不是少了一點。
所以,如何讓公司的福利項目很多,一方面滿足員工的需求,另一方面又兼顧到費用的支出,這就是設計「自助餐式福利制度」的主要目的了。
但是如果將員工進修補助、教育訓練、子女教育補助、拖兒補助、伙食津貼、住宿津貼、購屋利息補助、交通補助、購車利息補助、旅游補助、團體保險、健康檢查、生日禮金、節(jié)日賀禮、結婚禮金、生育補助、直系親屬奠禮等等,全部都納入福利項目,讓每個人都能享受,試想那會造成公司多大的負擔。
所以,除了福委會的福利項目是人人有獎的之外,公司所負擔的福利項目,應依員工的職等訂定每人福利費用的預算,職等越高福利越高。這樣一方面將薪資水準與福利費用一并考量進去,員工也能從資格晉升中獲得較高的福利,而且又把薪資福利制度與資格晉升結合在一起,又多一項吸引員工,對晉升制度支持的因素了。
例如依職等編列預算,每年從一職等至5職等,每年為5000、7000、9000、11000、13000的福利費用,只要符合上述福利項目的,皆可依收據向人事單位申請補助,這樣想出國旅游、想進修、想付托兒費等等,不管員工有何種需求,應可滿足絕部分人的需要。如果沒有提出申請,則視為放棄。有時後,有的公司會規(guī)定,年資滿一年以上者,才可以提出申請,有的公司甚至規(guī)定某一職以上(例如叁職等以上)才可以享受福利。
無論如何,這樣的福利制度,對外可以跟人家說公司有幾十種福利項目,但是實際上每人可享受的卻受到一定金額的限制,對公司與對個人都同樣有好處。而該項福利費用年終時,仍須列入扣繳憑單中,員工一年薪資有多少,從扣繳憑單中也可一清二楚。這種理念的福利系統(tǒng),雖然可能會增加人事單位一些工作,但人事單位本著服務員工的立場,還是應該多多推廣「自選式的福利制度」。
3.8.5特殊人員的福利
除了一般員工之外,針對特殊族群例如營業(yè)人員或是其他外勤人員,公司為了鼓勵員工自備汽車,以利業(yè)務推展,在薪資之外,也是會給於額外的福利。
這些福利大抵上包括購車利息補助、燃料稅補助、牌照稅補助、汽車保險補助、意外險、醫(yī)療險等等。至於金額應該多少屬於合理,應通盤檢討後決定?;旧?,這類的福利,為了減低其所得稅,通常以公司費用科目認列。但是,應讓員工徹底了解,以免公司花了錢,還讓員工認為薪資偏低,就不好了。如果是屬於薪資補貼性質的,則仍應列入薪資所得,才是合理的做法。
這一類的特殊人員福利,只要職務一調動,即應取消其所享受的福利,所以這與一般人員由公司負擔的福利是不一樣的。所以幕僚人員應掌握這些特殊福利費的金額,以便進行機動調整。
3.8.6中高階人員的福利
中高階人員的福利制度,主要是考量日常運作實際需要及施給小惠的拉攏觀點。試想一位經由基層過關斬將獲得晉升的人,除了薪資給一些調整之外,如果能再給一些差別待遇,則可以增加晉升的誘因與榮譽感。當然這也得視每一家公司的企業(yè)文化。如果中階人員晉升與降職的速度一樣,反正中高階人員進進出出,這時可能就不需要在福利上規(guī)劃太多的項目。
如果已經導入「自選式的福利制度」,則中高階人員額外的福利,可以另外設立,也可以不用另行設計,而直接套入「自選式的福利制度」,反正都是以總金額來控制即可,這完全視公司的企業(yè)文化而定。如果公司另行訂定額外的福利項目,高階主管才會高興,當然就需要了。
例如,有的公司對協(xié)理級以上人員,有配車的福利,這跟給購車款補助是不一樣的。又譬如,對某一級以上主管(或是專業(yè)職),公司都配給行動電話,并規(guī)定每月在某一金額(例如3000元)內,由公司負擔等等,這些都是在「自選式的福利制度」以外的福利項目,至於要有多少項目,得視可以享受人數的多寡與預算而定??傊?,不論是否已導入「自選式的福利制度」,職等越高的人其福利需要被照顧的越多。
總之,職務越高給的福利越多的原因,一方面也是有幫其節(jié)稅的用意。因為,薪資高到某依程度之後,如果公司能直接以費用方式處理,則這些主管比較能享受到直接利益。例如,高階主管配車,就有這個好處。如果直接給於購車貸款補助,因年底報稅時,還要繳稅,直接的好處,總是感覺沒那麼高,配車就變成直接享受而不用繳稅了。不過配車數量如果過多,也會增加管理上的問題,因此,并沒有絕對的答案。
不過無論如何,對於高階人員的福利,真的要用心規(guī)劃,因為畢竟高階人員的績效對公司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福利制度上若能展現出較關心、窩心的一面,他們應該也會因此而善待下面的部屬。總是有滿意的主管,才會有滿意的員工,如果負責福利制度規(guī)劃的人,能盡最大的能力,將福利制度做好,員工應可以感受到公司的關心與誠意。
3.9 海外派遣人員的薪資福利制度
這幾年臺灣企業(yè)派駐海外的人員越來越多,尤其是一些中小型的企業(yè),也都有了許多海外的派駐人員。以前,海外派遣人員好像是大型企業(yè)的專利一樣,現在連中小型企業(yè)都面臨到這個問題,因此有關海外人員派遣的一些規(guī)章制度與福利措施,有時一些相關的雜志也都有辟專欄探討,足見這個議題是大家所關心的。
有關海外派駐人員的一些前置作業(yè),或是文化上的調適,不是本文所探討的主要重點。本文所定的重點為如何規(guī)劃海外派駐人員的薪資、福利制度,這一點相信是許多公司所共同關心的。
3.9.1 國外出差、短期派遣、長期派遣的區(qū)別
如果將長、短期期派駐與一般的國外出差管理混為一談,會造成許多管理上的困擾。從性質來看,這些人員雖然都是停留在海外工作,但是從派出國的部門、工作性質與人員定位來看,實在是不一樣。既然不一樣,在薪資福利制度及管理的重點也是不一樣。
國外出差的情形,大多是非常態(tài)性且時間較短,幾天至叁周內。因此這類人員在薪資上并沒有與平常不同,所以重點是在國外出差旅費上的設計,基本上是屬於福利上的考量。
海外長期派遣人員指的是,派到國外的公司,人員編制也歸屬海外公司。這類人員通常有固定的任期,幾個月回臺灣休假一次。這類人員,如果在薪資制度沒有另行設計,而直接以國外出差的模式處理,通常會延伸很多薪資與差旅費管理上的困擾。
短期派遣則是,時間較長,次數不定,又不像國外出差,也不像長期派遣人員,是介於一般國外出差與長期派遣人員之間的一種。
所以在設計這些人員的薪資福利時,應先區(qū)別這叁類人員的定位,例如,將「長期派遣」定義為指兩年以上,依任期制前往海外公司服務。「短期派遣」則是指兩年以下,30天(含) 以上,前往海外公司服務。其他的情形則視為「一般國外出差」,以國外出差辦法處理。
之後所訂定的制度,即可適合全部的人員適用,否則在派遣人員較多的情況下,如果每個人都是以個案方式處理,不但人事單位辛苦,相關單位主管也辛苦,久而久之海外人員派遣的薪資一定會出現漏洞。
如果公司在國外已設立據點(公司),則人力資源單位應協(xié)助其訂定當地適用的薪資福利制度。不論從何處前往當地工作的人員,其薪資、出差津貼等等,都應適用當地同一規(guī)定。這樣當地的管理才能很快地進入軌道。否則差別化的待遇,將使得當地的管理將陷入永無止境的紛擾。至於有所差異的部分主要是一些福利措施與返鄉(xiāng)探親假日,這些都是原派出公司處理,當地公司并無法知道。
3.9.2 派遣薪資與福利
3.9.2.1職等的轉換
職等的轉換,指的是員工在不同公司間派遣時,因各個公司規(guī)模大小有所差異的關系,員工其職等在不同公司之間,也需要做一轉換。這是因為這樣的規(guī)定,才不會使人員的派任變成雜亂無章。
我們常聽到許多臺商所派的員工,在臺灣時為領班或是組長,一到大陸變成經理或是副理?;蚴窃跒檎n長,一到大陸變成協(xié)理、副總經理。這中間到底是對或是不對,有時很難從這樣的表面判斷。這是因為與公司的規(guī)模大小有關。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大公司的人員到小公司上班時,即便從事相同的職務,也希望其職等(頭銜)高一點,或是小公司的員工,換工作到大公司時,須從基層做起。這樣的心理或是看法,其實是反應出公司規(guī)模與職務的定位之間的關系而已,而事實確實也是如此。
既然如此,就有必要將關系企業(yè)包括海外的的公司,其彼此職等的對應關系,變成標準,這樣對調動時的薪資調整,就變成很有幫助的規(guī)定。
例如,總公司、關系企業(yè)與海外公司之職位關系定義如下,并將所有關系企業(yè)歸類至一到四級的定義中。
職等 | 一級公司 | 二級公司 | 叁級公司 | 四級公司 |
七職等 | 經理級 | 協(xié)理級 | 副總經理級 | 總經理級 |
六職等 | 副理級 | 經理級 | 協(xié)理級 | 副總經理級 |
五職等 | 課長級 | 副理級 | 經理級 | 協(xié)理級 |
四職等 | 四職等 | 課長級 | 副理級 | 經理級 |
叁職等 | 叁職等 | 四職等 | 課長級 | 副理級 |
二職等 | 二職等 | 叁職等 | 四職等 | 課長級 |
3.9.2.3 升遷
長期派遣人員一到當地公司,其升遷即應按當地公司規(guī)定辦理。這是因為長期派遣人員一旦被調離原任職公司,其原先職等已被凍結。所以常常有些長期派遣人員任期屆滿回公司時,才發(fā)現當初比自己職等還低的人,已晉升到比自己高的情況。而自己因為長期留在國外,變成一直停留在原地踏步。
這種情況主要有兩種原因所造成,一是長期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沒有晉升,另一種是即便有晉升,但是回原任公司時,因沒有職等對照關系,所以用當時被派出前的職等復職。這兩種原因都是會使長期派遣人員,在回任原公司時,造成許多困擾。
所以解決這類問題的根本原因就是,長期派遣人員,其資格在派遣公司仍應參予該公司的升遷機會。在獲得資格晉升後,應將資料回報原任公司,由原任公司按各關系企業(yè)的職等對照表,給於承認新的資格,并更新其升遷資料。這樣當該原回公司時,即可按最新的資格復職。
3.9.2.4 派遣人員的薪資
派遣人員的薪資規(guī)劃,需要以總支出費用的觀點設計。因為海外派遣人員,雖然薪資應該比較高,但仍然有行情可循。只有從總薪資的觀點設計,才不會出現超出行情的薪資,破壞公司的薪資架構。如果層級較高的派遣人員,每月的派遣薪資覺得不夠多時,一樣可以應用年薪的觀念補足差額,絕不是直接調高每月的薪資,而總薪資應包含在海外公司所領的薪資。才不會變成兩頭領,卻沒人知道該員實際領了多少錢。
所以,針對不同職等(或是職務)訂定海外派遣時的薪資,對海外派遣人員的薪資作業(yè),才能透明化,也可以減輕這類事情的負擔。例如規(guī)定如下:
職等 | 派駐津貼 |
協(xié)理以上 | 150,000 |
七職等 | 120,000 |
六職等 | 110,000 |
五職等 | 85,000 |
四職等 | 75,000 |
叁職等 | 70,000 |
二職等 | 60,000 |
一職等 | 55,000 |
如果海外派遣人員大部分的薪資仍然在員任職公司支領,則比原薪資多出的部分,可納入海外派遣津貼。例如,張叁原先每月薪資為36000元,該員被派至海外公司,依規(guī)定在臺灣的總薪資為85000元,那麼該員的應保留其薪資架構,只增加(85000-36000)39000元的海外派遣津貼。如果薪資要分成多地方給付,例如臺灣、香港、大陸各付一些,那只是支付的方式不同而已,其總薪資仍需要受到規(guī)范,這樣對派遣人員的薪資就能完全納入制度的掌控中。
另外,比較爭議的一項是,派出的國別不同時,總薪資是否應該不同。關於這點,這并沒有絕對的定論,但是可能比較多的公司傾向沒有差異,我個人也認同這一點。因為一樣出國在外工作,薪資應該與工作責任、壓力有關,而不是依照國家別區(qū)分。至於因國家不同產生的相關差異,應該以海外派遣人員的福利制度來加以彌補。
至於該員的薪資費用是否另切會計科目,將該費用轉至海外公司的人事費用,這是另一個管理層面的問題,這里不作深入的探討。
3.9.5 眷屬津貼
當公司答應員工攜帶眷屬前往海外公司赴任時,員工對於眷屬的起居生活等相關補助就產生需要了。因為除了極少數主動愿意移民國外的員工之外,其他人員大多數是因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因素,不得不前往,所以對員工眷屬的照顧,當然是理所當然。
一般對眷屬的津貼有生活津貼、住房津貼、交通津貼、教育津貼,這些津貼的規(guī)劃,應盡量以人道立場來思考,畢竟員工離開自己最親近的人事物,到了一個陌生的國度為企業(yè)打拼,最終的利益也是貢獻給公司,因此海外人員的薪資福利,在可能的范圍內,意即總成本的考量下,給於較優(yōu)渥的待遇。如果大家認為海外派遣人員的待遇真的那麼吸引人,也可藉此鼓勵大家投入此一行列,對公司反而可增加輪調、儲備的人員。
至於因為臺灣干部成本較高的問題,就需要考慮如何當地化及掌握外派出人的績效。為了降低公司外派人員的費用,公司應明確訂出干部當地化的進度表,及如何加強海外公司的績效管理,這兩大主題,有機會再深入探討。
3.10結語
說了這麼久的薪資系統(tǒng)設計,最終總是要變成公司的薪資管理規(guī)定,納入公司的制度之中,才能真的應用。可是我們卻常聽到許多人在批評制度只會造成的僵化,變成有制度比沒有制度還糟糕,甚至因而影響公司的戰(zhàn)斗力,一下子設計制度的人好像是罪魁禍首一樣。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制度對組織的運作,正面的作用與意義在哪里?
例如,資訊人員因流動率較高,如果不提高起薪,一定無法找到人才。但是,跟人事單位協(xié)調後,得到的答案是,「根據薪資規(guī)定,沒辦法?!谷绻Y訊單位是弱勢單位,則因為無法得到調高起薪的答案,一定會到處批評,薪資規(guī)定是爛規(guī)定,不知是哪個混蛋訂出這個規(guī)定出來。說不定這樣的抱怨,一下子就獲得很多主管的認同,因為他們都是相同的受害者。
如果資訊單位是強勢單位,其主管直接跑去向總經理要求,答應他的部門新人起薪要高一點,而總經理也答應,那麼人事單位可能開始抱怨,「某某人又在破壞制度了,反正辦法(制度)是給沒辦法的人用的,有辦法的人就不需要辦法了?!?/p>
但是,真的沒有制度時,公司真的陷入完全的人治管理時,又會發(fā)現,大家真的需要一個共同的游戲規(guī)則,以免將來浪費大家的時間。所以,并不是不需要制度,而是訂定制度時,保留的彈性可能太小,另一方面制度本身就隱含著公司的管理精神與文化,這方面并沒有教導給所有的員工,甚至很多主管自己都不清楚。在彈性小,對管理精神與文化又不了解的情況下,執(zhí)行起來一定沖突不小。
以上的個案,人事單位應該確實去了解資訊單位的人為何留不住,如果真的是薪資偏低,人事應該主動提高,新進人員或是現有人員的特殊加給,因為這是可以彈性處理的。而不是用一句話,就把人家頂回去。
常見到訂定制度的人,以為好像將別人的書度規(guī)章書面資料,拿來抄一抄就算完事,這樣的心態(tài)當然無法成為一位出色的幕僚人員。一位出色的幕僚人員,在制定任何一項制度規(guī)章時,除了要與相關主管充分溝通之外,對於該制度與公司管理的精神與文化,如何融入,又兼顧到執(zhí)行的細節(jié)與困難,都要能事先在心中有一定的程度的看法。因為,將來還需要針對該項制度持續(xù)進行教育訓練。如果員工無法理解該項制度的精神與相關細節(jié),將來怎麼可能認同呢? 內心說不定會納悶,「這些幕僚(臺語”無聊”)人員,真的是沒事找事干,只會跟大家找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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