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中國封建社會發(fā)展承上啟下的重要階段,在選拔人才方面,唐代沿襲隋制,對開科取士十分重視,對廣大熱心仕途的布衣寒族有強大的吸引力,難怪唐太宗在看到新科進士從皇宮門口魚貫而入時,說道:“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得意之情溢于言表。但是,由于唐代科舉制度還處于初創(chuàng)完善階段,存在內在制度缺陷,科舉取士錄取人數(shù)有限,再加上唐朝獨有的銓選制度限制了及第進士們的晉升空間,許多有才之士苦于沒有施展才華和不次擢升的機會。大名鼎鼎的文豪韓愈就是銓選制度的受害者,他“四舉于禮部才一得,三選于吏部卒無成”,仕途前期可謂是困頓。
在這種情況下,脫胎于漢代州郡辟署制度的唐代使府辟署制度有效地彌補了科舉制度和銓選制度的缺陷,吸納了大量優(yōu)秀人才擔任幕職,在選拔人才方面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韓愈也正是憑借擔任幕職,實現(xiàn)了仕途的轉折點,最終躋身朝廷重臣之列。本文擬著重對唐代使府辟署制度的起源簡要分析,對使府辟署制度吸納優(yōu)秀人才獨有的優(yōu)勢開展分析,并簡要分析使府辟署制度得以長期存在的原因。
應該說,辟署制度并不是新鮮事物,它起源于秦漢時期的征召辟舉制度。西漢建立后,朝廷采取征召辟舉的方式選拔人才,其中,征召是皇帝對一些人才的召聘,被聘者多為社會賢達人士,其中德高望重者還需要用錦帛包裹車輪的專車迎接。如漢武帝以“安車蒲輪”征召枚乘和魯申公。辟舉是指朝廷行政長官和地方周目郡守自行征聘和選任僚屬?!段墨I通考》卷十二《選舉考》記載:“漢朝(王國)唯丞相命于天子,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懲吳楚之亂殺其制度,罷御史大夫以下官;至武帝,又詔:凡王侯吏職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補。其州郡佐吏自別駕、長史以下,皆刺史、太守自辟,歷代因而不革?!薄逗鬂h書·百官志》也記載:“漢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則為百石屬。其后皆自辟除,故通為百石云?!奔窗偈韵碌墓倮艨捎芍菽量な刈孕斜倥e。
到了魏晉時期,由于門閥士族政治占據統(tǒng)治地位,“九品中正制”成為進入仕途為官的主要途徑,唐朝沿襲隋朝隋文帝的做法,廢除了漢代以來州郡長官可以自行辟署僚屬的制度,“內外一命。悉歸吏部,才廁班列,皆由執(zhí)政”,將州郡僚佐的任命權從地方收歸吏部。唐代的使府辟署制度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存在并發(fā)展起來的。唐代使府辟署制度有以下鮮明特點:一是辟署更加開明。不僅在任官員可以被各藩鎮(zhèn)辟署,通過門蔭制度獲得做官資格和進士及第尚未被授官的士子也可以入幕,甚至布衣平民也可以入幕,二是唐代藩鎮(zhèn)辟署士子只能先署某一職務,再上報朝廷請求朝廷任命。這一點既不同于漢代州郡長官可以直接辟舉為官,也不同于明清時期各級官員的幕僚(即師爺),師爺完全是各級長官的私人聘請的幕僚,既沒有官爵俸祿,也不能考課升遷。
有唐一代,藩鎮(zhèn)官員任用系統(tǒng)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州縣職官系統(tǒng),由朝廷提名任用;另一種就是使府幕職系統(tǒng)。從實際情況看,唐朝中后期特別是“安史之亂”被平定后,文人士子爭相到藩鎮(zhèn)使府擔任幕職,正所謂“唐世士初登科或未仕者,多以從諸藩府辟署為重”,之所以會出現(xiàn)這種現(xiàn)象,主要是因為使府辟署制度在吸納培養(yǎng)優(yōu)秀人才方面有其獨特的優(yōu)勢,其優(yōu)勢大致可以從以下方面分析:
(一)文人士子個人自由不受限制,合意則留,不合悉聽尊便。在唐朝中后期,各藩鎮(zhèn)為了借助名士聲望加強自身實力,提高藩鎮(zhèn)長官地位,形成了禮賢下士延請文人士子擔任幕職的社會風氣,且對入幕的文人士子一般尊重有加。各藩鎮(zhèn)長官若想請文人士子入幕,必須要先發(fā)聘書給對方,隨聘書附上聘禮,即所謂的“撰書辭,具馬幣”,并以“幕吏乃古之陪臣”為由,允許入幕士子可來去自由,也可以自主選擇幕府。如貞元年間進士及第的竇牟名氣很大,當時割據河朔一帶的成德節(jié)度使慕名持厚金聘竇牟為掌書記,竇牟沒有答應。與此同時,淮南鎮(zhèn)發(fā)書辟其為參謀,竇牟則欣然應召(《全唐文》卷761)。名士竇常,窮居廣陵,“結廬種樹,不求茍進,”鎮(zhèn)州節(jié)度使王武俊派人持重金聘他為掌書記,不就,但杜佑鎮(zhèn)淮南,聘他為參謀,卻欣然應召(《舊唐書》卷155)。如果藩鎮(zhèn)沒有禮遇文士,可能會遭到輿論的普遍譴責。如名士穆生因見慢于藩帥,“見醴酒不設,遂相顧而行”; 荊南節(jié)度使裴胄“簡儉恒一時,常賦之外無橫斂”,但“待賓客不以禮,物議薄之”(《舊唐書》卷122)。這種批評不能不使藩帥們對幕僚采取優(yōu)待的措施。
幕府以禮相待、來去自由的納賢措施,確實具有相當?shù)奈?,使得許多藩鎮(zhèn)的幕府都名士云集,如崔衍為宣歙觀察使所辟幕僚,“皆一代名流”;鄭從讜為河東節(jié)度使“開幕之盛,冠于一時,時中朝望者,目太原為小朝廷,言名人之多也”(《舊唐書》卷188、166、163、158)。
(二)俸祿優(yōu)厚,用待遇留住人才。安史之亂之后,由于朝廷財政一度很困難,在制定官員俸祿時,一改唐朝初期官員俸祿“外官降京官一等”的前例,轉而“厚外官而薄京官”,造成“京官不能自給,常從外官乞貸”的現(xiàn)象,這就使得求仕途者大都愿意到地方任職。而藩鎮(zhèn)幕職“職多于郡縣之吏,俸優(yōu)于臺省之官”,對各類優(yōu)秀人才很有吸引力。各藩鎮(zhèn)長官常利用這一優(yōu)勢招攬人才。如晚唐時期劍南東川節(jié)度使柳仲郢為了聘請李商隱為判官,事先出錢35萬為其準備行李。最關鍵的是,在外任職的官員包括幕職“在唐代中晚以后,除法定俸祿之外,其他不載于法令而可以認為正當收入者,為數(shù)遠在中央官吏之上”。
(三)有職有權,致身通顯的捷徑。文人進入藩鎮(zhèn)幕府擔任幕職后,經藩鎮(zhèn)上報中央批準,就成為了國家正式編制官員,而且享有比正常官員更優(yōu)厚的晉升條件。從職權來看,到了唐朝中后期,幕職官實際掌握了藩鎮(zhèn)和郡縣的許多實際權力。如行軍司馬掌軍籍符伍,號令印信,常被認為是各藩鎮(zhèn)的二號人物,常有在“帥守物故”之后,接替其職務。名將封常清就是從安西行軍司馬升任安西四鎮(zhèn)節(jié)度使。判官“分判倉兵騎胄事”,藩帥往往盡“委錢谷支計于判官”。掌書記掌管表奏書檄,“凡文辭之事”皆出于掌書記之手,名臣令狐楚、李紳、齊映皆曾任此職。幕職人員還常奉命巡察所屬州縣,儼然位居刺史、縣令之上。如陽城為道州刺史時,“觀察吏遣判官督其賦,至州,怪城不出迎,以問州吏,吏曰:刺史聞判官來,以為有罪,自囚于獄,不敢出”(《舊唐書》卷192)。州縣官如或有缺,即可權攝。如張元賞任荊南、西川節(jié)度使“所管州縣,缺官員者,少不下數(shù)十年,吏部未嘗補,但令一官假攝”(《舊唐書》卷129)。如關播以淮南判官攝滁州刺史,劉昌以宣武都虞侯攝濮州刺史,張萬福以淮南副使攝濠州刺史、李芃以永平判官攝陳州刺史。
此外,由于幕職人員在地方掌握實際權力,建功立業(yè)的機會也很多,往往可以得到迅速升遷。按照唐代考課制度規(guī)定,凡六品以下官,四考(四年)與改轉,但是,幕職官所帶中央臺省五品以上官銜,以及監(jiān)察御史、侍御史等,三十個月一遷;幕職帶六品以下檢校官只需三年即可改轉。在實際操作中,幕職人員一年得到數(shù)次升遷的也不鮮見,許多幕僚都成為將相顯官。如唐代詩人中官居高位的高適,就曾入隴右節(jié)度使哥舒翰幕府,任掌書記,后歷任蜀、彭二州刺史,遷西川節(jié)度使。名相令狐楚進士及第后,在河東幕府歷經李說、嚴綬、鄭儋三任節(jié)度使,由掌書記升任判官,河東鎮(zhèn)表章皆出自其手,受到唐德宗的賞識,召入朝中任翰林學士,后升任宰相。郭子儀“幕府六十余人,后皆為將相顯官”。崔衍的幕府僚佐也“后多顯于時”。在柳公綽幕府中任過職的鄭朗、盧簡能、崔嶼、夏侯孜、韋長、李績、李拭等“皆至公卿”。白居易對此評價:“今之俊義,先辟于征鎮(zhèn),次升于朝廷,故幕府之選,下臺閣一等,異日入而為大夫公卿者十八九焉”。到了唐朝后期,宰相竟有三分之二曾出自藩鎮(zhèn)幕府。使府辟署已經成為了文人士子致身通顯的捷徑,因此“游宦之士重以朝廷為閑地,謂幕府為要津”(《封氏聞見記》卷3)。
名相令狐楚
從史料來看,唐代使府辟署制度自創(chuàng)立以來,特別是到了“安史之亂”之后,長盛不衰。唐廷沒有對這種各藩鎮(zhèn)吸納人才的做法表示反對,反而默許甚至鼓勵。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一是使府辟署制度克服唐代科舉制內在的制度缺陷,起到了為科舉制補充選拔人才的作用。由于唐代科舉考試還處于初創(chuàng)完善階段,還存在不少不足之處。主要體現(xiàn)在:一是唐朝科舉取士錄取比例較低,《通典》卷十五云;“其進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經倍之,得第者十一二”,這就使得許多俊才沒有機會從科舉考試突圍而出。二是干謁舞弊現(xiàn)象普遍??忌荚囀遣缓?,主考官除了評閱試卷之外,還存在考慮考生平時作品和社會聲望決定是否錄取的可能性,甚至還存在當時有社會聲望或位高權重的人物與自己共同決定錄取名單的現(xiàn)象,即所謂的通榜。三是進士及第也不過是獲得做官的資格,還需要通過銓選才能釋褐做一個品級很低的小官,如王昌齡僅授縣尉之職。使府辟署制就克服了銓選制度的弊端,擺脫了許多繁瑣的環(huán)節(jié)、僵化的取人標準,節(jié)省了人才的大量寶貴時間,使得具有真才實學者能夠迅速得到任用,并在具體實際工作中得以施展才華,為日后繼續(xù)升遷奠定基礎。比較典型的例子是,文豪韓愈在進士及第后,“四舉于禮部才一得,三選于吏部卒無成”,無奈之下,接受宣武藩鎮(zhèn)董晉的延請入幕,“去京師東歸,圖幕府一席”,正是經過幕府的歷練,韓愈才得以日后躋身朝廷公卿之列。
韓愈
二是使府辟署制度是唐王朝加強各藩鎮(zhèn)地方統(tǒng)治的現(xiàn)實需要。使府辟署制度是唐王朝一手促成支持的,一個重要的目的就在于適度加強地方統(tǒng)治,保證中央政權的意志可以傳達到位。這就需要賦予地方一定的人事自主權,使府辟署制度恰好就滿足這一要求。但是,從整體情況看,使府辟署制度為各藩鎮(zhèn)吸納了諸多人才,有效地加強了地方管理。唐代地方政府和幕府事務繁重,所聘請的幕僚必須有真才實學,才可以勝任職位,這就迫使地方藩帥必須慎選幕職,廣延名士,以輔佐自己處理政務。雖然在使府辟署制度下,由于待遇優(yōu)厚,升遷迅速,地方藩帥免不了有任人唯親的現(xiàn)象,但是“其間或有情故,十猶七全”。因為唐廷對藩鎮(zhèn)責以事權,專其職任,地方藩帥要對朝廷負責,就不得不挑選精干幕僚,幫助自己處理繁重的政務。
使府辟署制度是唐朝獨有的選拔人才制度,它與科舉制、門蔭制相互補充,并克服了科舉制、官員銓選制的種種弊端,不拘于出身門第,以才學能力作為評判標準,輔以優(yōu)渥的俸祿待遇和良好的晉升路線,促使一大批人才在地方實際工作中脫穎而出,為唐廷輸送了許多高級官員,為后世帝王所羨慕稱道。
參考資料:《文獻通考》、《舊唐書》、《新唐書》、《全唐文》、《封氏聞見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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