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仁宗年間,包拯任開封府尹時,因為家庭瑣事,他一怒之下,將小妾孫氏趕回了娘家。
當(dāng)時,包拯不知道她已有身孕,后來孫氏在娘家生下了一個男孩。
包拯的大兒子叫包繶,是原配夫人董氏所生,十九歲時,娶淮陽的崔氏為妻。
包繶雖然生在高官顯赫的家庭,但并沒有嬌生慣養(yǎng)受到特殊的照顧。后來因包拯清明廉潔,宋仁宗為了嘉獎包拯,特地賞賜給他兒子一個太常寺太祝的職位。
包繶婚后,還沒等去上任,就在第二年病故了。崔氏哭得傷心欲絕,可誰知道禍不單行,幾年之后,她五歲的兒子包文輔又夭折了。
包拯接連失去了長子和長孫,心如刀絞,一段時間里無心料理公事。他的夫人董氏看兒媳這么年輕就守寡,勸她再嫁。
但是崔氏說:“婆婆您已經(jīng)失去了兒子和孫子,夠悲傷的了,我公公是天下人人仰慕的人,我怎能再離開叫二老更痛苦呢?”董氏見兒媳很堅定,就不再勸她改嫁。
有一次,崔氏去集市,聽人說包拯的小妾生了個男孩,她便背著包拯夫婦不知道,去看望這孩子,并私下不斷地送錢送衣物到孫氏家。
等這孩子百天之后,崔氏就接回了孫氏的兒子,抱養(yǎng)在自己房里。
第二年,包拯過六十大壽,崔氏把這孩子抱出來,向包拯夫婦細(xì)說緣由。包拯大喜,給這孩子取名叫包綖。
嘉祐七年,六十四歲的包拯在樞密院巡查時,突然得急病去世了。
宋仁宗得知后很悲傷,就親自前往靈堂吊唁。仁宗來到包家,看到靈前時有一個小孩穿著一身孝服,模樣酷似包公,很驚訝。一問才知道這是包拯的次子包綖。
當(dāng)時包綖只有五歲。仁宗吊唁完畢,環(huán)顧包家的房屋,看其居室擺設(shè)極其簡陋,很是心酸。
于是,仁宗下旨,賞賜給包家許多財物,并欽封包綖為太常寺太祝。
包拯去世后,包家就將其靈柩遷往合肥。當(dāng)時,包拯的夫人董氏年歲已高,包家日常生活管理都由崔氏來打理,而包綖也在崔氏的精心養(yǎng)育下漸漸地長大。
為了培養(yǎng)包綖,崔氏請來啟蒙老師,教包綖讀書識字,并給包綖取了學(xué)名叫包綬。
包綬性格極像包拯,聰明絕頂。他八歲時朝庭下旨,將其轉(zhuǎn)為“承信郎”。小小年紀(jì),就已取得當(dāng)年和父親考中進士后的同等職位。
崔氏對包綬管教很嚴(yán),如同母子。包綬也非常尊敬崔氏。
崔氏不但從學(xué)業(yè)上對包綬抓得緊,而且培養(yǎng)他吃苦耐勞的品德,經(jīng)常帶著他去田間勞動,了解老百姓生活的疾苦。
因此,童年時的包綬雖然封官,但他并沒有沾沾自喜,而是更加自強奮進。
包綬九歲時,包夫人董氏病逝,崔氏為其辦完后事,把董氏葬在包公墓側(cè)。
一晃很多年過去了,包綬已經(jīng)成年,崔氏便給他張羅婚事,娶了宰相文彥博之女文氏。
包綬成婚之后,做了濠州團練判官,崔氏又派人到開封一帶找到包綬的親生母親孫氏,將孫氏接回合肥,讓其母子團聚。
有一天,崔氏的一個親屬犯了法,要受到木杖鞭打背脊的處分。
這個親屬依仗崔氏的地位,想躲過刑罰,但知道包綬和崔氏的性格脾氣。不敢去求崔氏,就暗中給一個包綬手下的心腹吏卒送去了金錢。
吏卒接受了罪犯家屬的賄賂后,就和罪民約定說:“你見了包判官后,他一定會將鞭打你的任務(wù)交給我執(zhí)行,這時你只管大聲哀號,為自己找尋借口,我會想辦法減輕你的罪?!?/p>
不久,包綬命人帶上罪犯,審訊完畢后,依照刑罰,果然包綬要吏卒鞭打罪民。
罪犯就按照吏卒所說的,不停地大喊大叫伸冤辯解。這時吏卒大聲斥責(zé)說:“你不要拿崔夫人來說事,還不趕快接受處罰?!?/p>
包綬知道這個罪犯是親屬,心里一震。很快明白這吏卒徇私枉法,不但將罪犯責(zé)罰,還打了這吏卒七十大板。
這天,包綬去縣府辦事,需要蓋上官印,等蓋上大印后,卻發(fā)現(xiàn)這官印竟然是偽造的。
他立即派人到縣府搜查,也沒找到真的印信。包綬就讓縣令把所有的差役集中到衙門后院,從他面前一一走過,每個人在他面前直視。
包綬盯著這些差役的眼睛,等全部走過后,包綬說:“我已經(jīng)知道竊賊是誰,只要你主動能把官印交出來既往不咎,否則嚴(yán)加治罪!”
次日一早,縣令來到衙門,進入辦公室, 見印匣放在桌子上。
又有一次,按院大人懷疑手下一名文書官曾收取別人的賄賂,于是他親自率人搜查,他們把文書官的身體、行李翻遍也沒有發(fā)現(xiàn)贓款,只好罷手。
而案桌上的很明顯的串鈴、馬鞭及一頂大帽子,卻沒有仔細(xì)檢查,而賄款就在帽子中。
當(dāng)晚,這個文書官帶著帽子剛要離開衙門,就被包授逮個正著。
包授三年任滿,離開濠州時,他博得一個'廉潔勤政’的好名聲。
而后,包綬調(diào)至開封府,后又任汝州通判,憑他的才智,辦理了很多大要案。
這時,在包家守節(jié)二十年,已經(jīng)六十二歲的崔氏去世了,包綬痛不欲生。
崔氏生前包綬對她有如親生母親一般孝順,去世時,包綬正在開封擔(dān)任國子監(jiān)丞,聞訊之后,連夜奔喪回到合肥,為其披麻戴孝,把她安葬在祖墳里。
宋徽宗崇寧四年秋,包綬調(diào)任譚州通判,在赴任坐船途經(jīng)黃州時,突然得急病去世,當(dāng)時才四十七歲。
包綬死后,官府打開他的行李,發(fā)現(xiàn)除了任命狀、書籍外,衣袋里只找出四十六枚銅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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