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接上文。
有些同學們的態(tài)度就是,你談篆書我根本不看,我就想看看篆刻相關的,沒辦法,吾丘衍大神在寫《三十五舉》的時候,前十七舉就是講篆書的,接下來的,才是刻印。因此,現在才開始說刻印。
好了,接著說。
十八舉曰:漢有摹印篆,其法只是方正,篆法與隸相通,后人不識古印,妄意盤屈,且以為法,大可笑也。多見故家藏得漢印,字皆方正,近乎隸書,此即摹印篆也。王俅《嘯堂集古錄》所載古印,正與相合。凡屈曲盤回,唐篆始如此,今碑刻有顏魯公官誥尚書省印,可考其說。
其實,我們知道,秦代的時候,政府已經規(guī)定了“八書”,其中就有專門的一種文字用來入印,刻印必須用這種文字,叫“摹印篆”,到了漢代,這種入印文字發(fā)展成“繆篆”(確立于西漢晚期公元8年王莽篡政之后),嚴格意義上講,繆篆跟摹印篆是有區(qū)別的,區(qū)別就在于,繆篆更加方正,也就是大神說的“與隸相通”,而秦摹印篆最大的特點仍然是小篆的特征,還有點圓轉。比如,秦印“中司馬印”:
其中的字形仍然是圓轉的,雖然字形上變成了方塊字,但每到轉角,仍然是圓轉的。而漢印不這樣,比如漢印“淮陽王璽”:
除了字形是方正的外,轉角也都方正得多。
他這里說的后人不識古印,是指唐宋時期的九疊篆,把印面填得滿滿的,并且自以為得到了摹印的方法,其實這是很可笑的。這一句我們要批判地看,吾大神這時候的理論指向是復古,其實,唐宋元的疊印并非一無是處,丁敬就認為宋元印也有可觀處(丁敬詩:古人篆刻思離群,舒卷渾同嶺上云??吹搅扑蚊?,何曾墨守漢家文。)
對于這些大神的觀點,我們都可以一分為二的看待,在對古人印章的臨習上,要有選擇,古人說的有道理的,我們就吸收,不好的,就揚棄,被很多人認可的,而自己又“欣賞不動”的,先放放,記下筆記,等自己提高了再回來看。
十九舉曰:漢、魏印章,皆用白文,大不過寸許,朝爵印文皆鑄,蓋擇日封拜,可緩者也。軍中印文多鑿,蓋急于行令,不可緩者也。古無押字,以印章為官職信令,故如此耳。自唐用朱文,古法漸廢,至宋南渡,絕無知者,故后宋印文,皆大謬。
戰(zhàn)國時期的印,有朱有白,秦及西漢還有新莽時期,也間或有朱文印,而到漢魏時期,官印基本全用白文,印章的大小也基本在寸許左右,也就是現在3.3厘米以內,后來的南北朝時期白文朱文都有,并且印章開始變大,比如南齊時期的印章“永興郡印”:
而到了隋朝(跟秦朝一個德行,我統(tǒng)一了,新朝新氣象,我要改變一下章程),官印又全用朱文,不用白文。
后人羅福頤等人考證過,就算是漢鑄印其實也是只鑄印模,印文是后來沖鑿而成,所以,吾大神這個時候的斷語也可批判地看待,畢竟,吾衍在寫這篇教材時,還沒有那么多的出土文物可以觀摩。但在吾衍那個時期,能有這樣的認識,已相當不易,至于后面他認為的宋元時期的印章廢盡古法,就“大謬”了,也可一分為二的看待。我們看這篇教材,一定要意識到吾衍在復古方面的貢獻,多肯定他,但也不能迷信他的說法。
二十舉曰:白文印,皆用漢篆,平方正直,字不可圓,縱有斜筆,亦當取巧寫過。
此舉講點篆法,就是漢印印式的白文印,都用漢篆,這是基本正確的觀點,現在人在刻印時也可沿用這一點,篆白文印,用漢繆篆,可以查《漢印分韻》或者查《漢印文字征》,別在《說文解字》里查了小篆入印刻白文印,這也算是成法,可以借鑒的東西較多一些,也容易入手。
遇到斜筆的處理,也應當取巧寫過,就是盡量“方”化處理。清代的孫光祖,把“方”化的方法進行了規(guī)整,說“曲者以直,斜者以正,圓者以方,參差者以勻整”??傊?,就是想辦法讓字形變得“方正”。
這一點,對刻印創(chuàng)作作品,有指導意義。
二十一舉曰:三字印,右一邊一字、左一邊兩字者,以兩字處與為一字處相等,不可兩字中斷,又不可十分相接。
這一舉說三字印的章法。吾大神認為,右邊寫一個字,左邊寫兩個字,左兩字占的位置與右一字占的位置相等,兩字一邊的兩個字既不可中斷,又不能過份分開(其實就是位置適當)。
一般情況下,三字印,姓占一邊,名字占一邊,如:“董路印”、“任嘉成”。
當然,也有因為字形的原因,把姓和印字放在一起的,比如:“孟賀印”。
現在一般認為:不管是三字印白文印,還是四字白文印,兩個字之間的距離,應當稍微寬于筆畫的粗細,跟印邊的粗細相接近,這樣的位置是適當的,現在因為很多名章用滿白印方式,這種間距感反倒沒有了,整個印面渾然一體的白紅相間,也挺美??梢?,章法這件事,實在是深奧得很,不能簡單地以對或錯來理解。
二十二舉曰:四字印,若前二字交界略有空,后二字無空,須當空一畫地別之。字有有腳、無腳,故言及此。不然一邊見分、一邊不見分,非法度也。
四字印的章法,漢印的章法大致都是平分印面的,但總體上來說,也分三種:
1、印面均分。各自占相同的位置,比如西漢初期的官?。骸?span style="color: rgb(217, 33, 66);">皇后之璽”。
2、按需分配。每個字根據筆畫的多少占據印面位置,筆畫多的,就多占,少的就少占,大家互相謙和避讓,一團和氣,比如:“閔勝之印”,“趙福之印”。
3、根據字形排三排。這種印例比較少,但也是均分印面型,只是分了三排,有點新莽印的印章章法意思,如“周竟之印”:
二十三舉曰:軒齋等印,古無此式,惟唐相李泌有“端居室”三字印,白文玉印,或可照例。終是白文,非古法,不若只從朱文。
先秦、秦漢等時期是沒有軒齋印的,那些時代還談不上個性的張揚,到了東晉時期,文人們個性越來越張揚,后來發(fā)展到唐代,才逐漸有了軒齋印這種印章格式。軒齋印的鼻祖是唐代的李泌的“端居室”?。?/p>
文人們是最有個性的群體,大家根據自己的志向,抱負,境遇,學識指向等各種要求給自己的書房、齋院起個意思不錯的名字,然后又刻個印章蓋在自己的書畫作品上,這起于上面這方端居室,后來宋代更加興旺,大家爭相起軒齋名,似乎沒有這個名字,就沒學問似的。比如,宋米芾的“寶晉齋”,蘇軾的“雪堂”,司馬光的“獨樂園”,元趙孟頫的“松雪齋”,我們在看古籍的時候,提到書齋名字,有時候也指這個人,所以,了解一下這方面的知識也有必要。
吾衍認為軒齋印,最好還是朱文好些,我認為,只要適合自家的性情,無論朱白,只要篆法、章法合適,字義不壞就行,不必拘泥于藝術形式上的白文還是朱文的區(qū)別,先秦古印里,白文有,朱文也有,哪個不古?
二十四舉曰:朱文印,或用雜體篆,不可太怪,擇其近人情者,免費詞說可也。
朱文印,可以用雜體篆,但不能太怪誕,要選擇人們易于接受的字或形態(tài),避免多做各種解釋。其實,我們說,中國文字的發(fā)展,就是越來越讓人看清楚的過程,最早的蝌蚪文、甲骨文等發(fā)展到后來的篆書,再隸書,無不是為了“人情”,為了方便書寫辨認,印章態(tài)度上,吾大神這樣認為沒有錯。至于鳥蟲篆,大體是裝飾性強的印章,有人喜歡這種印章,無可厚非,但并不是印章界的主流,也永遠成不了主流,因為“人情”是需要明明白白的。
這也跟吾衍所處的時代有關,元代人們寫文章已經開始接近口語,比如元曲比較宋詞、唐詩,已經好理解多了。
二十五舉曰:白文印,用崔子玉寫《張平子碑》上字,又漢器物上并碑蓋、印章等字,最為第一。
這個《張平子碑》現在已經失傳,至于崔子玉寫的這個碑是什么樣子,已經不得而知,但大體可以推證,紀念張衡(字平之,就是那個著名的天文學家、發(fā)明家、文學家,大家一定還記得地動儀、渾天儀之類的發(fā)明。)的這個碑上的篆字是可以入印的,吾衍并且認為那個碑上的字是最好的,或者漢代器物上的字,都可以用。
我們現在刻白文印,多用漢印里出現過的字體,這是沒錯的。跟吾大神的說法不矛盾。
二十六舉曰:凡姓名表字,古有法式,不可隨俗用雜篆及朱文。
姓名是很端莊、工整的事兒,不能隨意亂用雜篆或朱文,可以用古代的成法。這一點還是過于拘泥了,盡可能端莊大氣是對的,跟白文雜篆等關系并不大,比如趙孟頫的姓名?。骸?span style="color: rgb(217, 33, 66);">趙孟頫印”。
誰能說不好看,至于雜篆,汪關的那方鳥蟲篆的姓名印“汪關私印”,也非常漂亮:
關于這一點,我們需要破除迷信。
二十七舉曰:白文印,必逼于邊,不可有空,空便不古。
白文印逼邊好看,但不能拘泥于完全逼邊,什么“空便不古”也不絕對。
刻白文印,逼邊只是其中一種形式,比如漢印里的大部分印章,邊界留空基本與字與字之間的界線空地相等,基本逼邊,如:假司馬印。
但我們上邊舉的皇后之璽就留下寬邊,也并不丑,當然,這是因為材料是玉,制作起來困難一些,于是留了寬邊。
至于“空便不古”這句話里說的“古”,大概也就是到漢魏為止,吾衍的理論指向是復古的,因此,他特別強調上面這種印逼邊的白文樣式。其實邊框的處理,到了吳昌碩時,已經完全發(fā)展成熟,各種各樣的粘邊、借邊、厚底邊形式都讓吳昌碩大師發(fā)揮到了極致,越看越好看,并不認為不古,而且看上去古意盎然,渾然天成。如吳昌碩的:“吳俊之印”四字并沒完全逼邊,而朱文印的“破荷亭”更是將邊框處理到了美的極致。
邊框的處理是個大學問,回頭我們專門討論,這里先放一放。
二十八舉曰:朱文印,不可逼邊,須當以字中空白得中處為相去,庶免印出與邊相倚無意思耳。字宜細,四旁有出筆,皆滯邊,邊須細于字,邊若一體,印出時四邊虛,紙昂起,未免邊肥于字也,非見印多,不能曉此。粘邊朱文,建業(yè)文房之法。
朱文印也是可以逼邊的,上邊舉了吳昌碩大師的作品了,這里不多說了。
刻朱文印,如果邊框與字等粗細,那么,蓋在紙上之后,一般會顯得邊框粗于字,因此很多大家刻印,都將朱文印的邊框處理的較文字稍細一些,這樣鈐蓋出來的印章則粗細合宜。比如吳讓之的“師慎軒”:
再比如西泠第八家的錢松作品“集虛齋”。
這些都是邊細于字的。古璽里印章邊框多粗于文字,并不是絕對的章法鐵律,一切以產生章法層面的審美為要求,吾大神的說法還是太絕對。另外,同時代的趙孟頫的印,除上面我們提到的“趙孟頫印”,還有他的齋館印“松雪齋”、書畫印“趙氏書印”,都有文字粘邊的做法,并不是不古,并且后人仿效的作品太多了,可見大神們說絕對話,也不能信。
我們在讀前人的印論文章時,一方面要拓展自己的視野,一方面要辨證地思考他們的觀點吧。至于上面提到的建業(yè)文房之法,是指的這方?。骸?span style="color: rgb(217, 33, 66);">建業(yè)文房之印”。
這方印傳說是五代南唐印,但據傳有相當大的偽刻可能,因此,我們知道這方印就可以了,章法上的事情,沒有絕對的,更不可能因為一方印這樣刻,大家都必須按照他的樣子來刻。
二十九舉曰:多有人依款識字式作印,此大不可,蓋漢時印文不曾如此,三代時卻又無印,學者慎此?!吨芏Y》雖有璽節(jié)及職金掌辨其美惡,楬而璽之之說。注曰:“印,其實手執(zhí)之節(jié)也?!闭婵套秩缜厥檄t,而不可印,印則字皆反矣。古人以之表信,不問字反,淳樸如此。若戰(zhàn)國時,蘇秦六印,制度未聞?!痘茨献印と碎g訓》曰:“魯君召子貢,授以將軍之印?!眲苍⒀?,而失詞耳。
這一條談到的是入印文字的問題和印章發(fā)生期的問題。這兩條已經不是問題。
1、三代時期有印。因為吾衍當時沒有見過,所以他下了三代無印的斷語,我們前面寫過文章討論過商代三璽的事,這里不再說。
2、鐘鼎文字,碑額文字,吉金文字,石鼓文字當然能入印。參照趙之謙,參見黃牧甫,參見吳昌碩,他們都是大師,他們的特別之處,正是因為把這些印外文字放入印章的原因。(具體可見我寫的介紹這三個人的文章。公眾號里有)
三十舉曰:道號,唐人雖有,不曾有印,故不可以道號作印用也。三字屋匾,唐卻有法。
《三十五舉》寫得較早,那個時候,吾衍還沒有認識到道號是可以刻印的,后來他自己也刻了“布衣道士”這樣的印來用,并蓋在《張好好詩卷》的題字上。
至于趙孟頫,早就有“水晶宮道人”的朱文印傳世。
可見,每個人的作品中下的斷語,都有可能讓將來自己打自己耳光,但這種自我否定的態(tài)度并沒有問題,“今是而昨非”的事情太多了,人畢竟是成長著的人,這不是大問題。
齋館印,前面說過,這里不再提。
三十一舉曰:凡印文中有一二字忽有自然空缺,不可映帶者,聽其自空,古印多如此。
這也是章法問題,漢印里疏密之法,趙之謙吸收的最好,他甚至認為漢印的章法沒有啥竅門,就是“一聚一散”而已。我們在漢印里找大疏大密的印例,太多了,漢印的章法特征我以前總結過,別的篆刻名家如祝竹老師等,都認為任疏任密是漢印的大章法法則,這跟吾衍的說法是一致的??磧煞接±?span style="color: rgb(217, 33, 66);">廣陵王璽,太醫(yī)丞印。
其中的“王”、“太”兩字都極簡單,但仍占同樣的地位,其他字密,但也占相同地位。吾衍總結的不錯,空者“聽其自空”。
三十二舉曰:凡印,仆有古人《印式》二冊,一為官印,一為私印,具列所以,實為甚詳。不若《嘯堂集古錄》所載,只具音釋也。
印論學大致有這樣幾種:一是篆刻史,講篆刻發(fā)展過程和歷史人物;二是印論,討論印章刻制的方法,大致從技法角度入手,也有與印史人物共同討論的;三是印人傳,就是篆刻人的人物傳記;四是論印詩,一些大家,都寫了很多討論篆刻創(chuàng)作以及自家看法的詩作;五是印譜,就是古往今來各種印章的印章印蛻集合。這一條,說的應當是印譜,吾大神推廣自家的《印式》,現在早已不見。
關于印譜,大家可以參看《集古印譜》、《十鐘山房印舉》這一類的書,只是現行的印刷版本極不負責,印刷極不精美,而精美者,又動輒巨金,一般人消費不起。多看印譜是很重要的,我以前寫過一篇“讀印”的重要性的文章說的就是這一點,這里不再重復。買不起印譜的初學者,可以跟在我的文章后面,多看,能提及的印章,我都盡量以圖片的形式列出來,雖不是原拓,但好壞見到了,總有好處。
三十三舉曰:凡名印不可妄寫,或姓名相合,或加“印”、“章”等字,或兼用“印章”字,曰“姓某印章”,不若只用“印”字最為正也。二名,可回文寫,姓下著印字在右;二名在左是也。單名者,曰“姓某之印”,卻不可回文寫。若曰“姓某私印”,不可印文墨,只宜封書,亦不可回文寫。名印內不可著“氏”字,表德內可加“氏”字,亦當詳審之。
這條可以一點一點說說。
名字章,可以單刻名字,或者刻成某某印,某某章,也可以刻成某某印章,或者姓某印章,但都不如只用一個印字更為正式;二字的名字,加上姓就是四個字,可以用回文的方式寫,姓下面是印字,二字名在左。單名的名字,可刻成姓某之印,但不能回文寫;如果是“姓某私印”這樣的形式的,因為有個“私”字,就不能用于文墨書畫,只能用來封檢書信,而且不能用回文的方式書寫;名印內不能加“氏”字,表德內可加“氏”字。
這是吾衍認為的姓名章刻制方法。大部分都有道理,比如回文印用于二字名字等。但帶“私”字的印章不能用于文墨,在《三十五舉》寫后的第五年,在《張好好詩卷》的題字上,吾衍大神又一次打自家的臉,用了一方,“吾衍私印”:
總共蓋了兩方印,兩方印都打自家的臉,吾大神也是蠻有意思的一個人??梢姟八健庇?,用于字畫并無不妥。
至于名印內不能加氏字,而表德內可加氏字,也不是古法,漢印沒有這樣做,趙孟頫有一方“趙氏子昂”的印,大家都跟著學,是因為他名氣太大了。
名家名氣大,大家跟著學,并不錯,但這并不是死規(guī)矩,不是硬性規(guī)定。何況現在用氏字入印的人,也不多了,即便有,用也無妨。
三十四舉曰:表字印,只用二字,此為正式。近人欲并加姓氏于其上,曰“某氏某”,非也。若作“姓某父”,古雖有此稱,系他人美己,卻不可入印。人多好古,不論其原,不為俗亂可也。漢人三字印,非復姓及無“印”字者,皆非名印。蓋字印不當用“印”字以亂名耳。漢張長安,字幼君,有印曰“張幼君”(右一字,左二字);唐呂溫,字化光,有印曰“呂化光”,亦三字表德印式(幼君,西漢王式弟子?;庖娏?,呂衡州也)。
《顏氏家訓》里說:“古者,名以正體,字以表德”,這是對人的名與字的解釋,也是名和字的區(qū)別。吾大神對于“表字印”,也就是“表德印”加了詳細說明,認為表字印,只用兩個字最為正式。到于加了姓氏的,就不合乎道理,就是古時候人不這樣做,沒有其他道理可講。他認為漢印里不是復姓的,而最末沒有印字的,都不是名印。凡是字印就不用“印”字,以跟名字印混亂,并且舉了例子。這個我沒有考證,但總覺得這些古法里或許有些道理,但完全不必做硬性規(guī)定,更何況,如何排列表字,也不是不可破除的法律規(guī)定。
三十五舉曰:諸印文下有空處,懸之最佳,不可妄意伸開,或加屈曲務欲填滿。若寫得有道理,自然不覺空也。字多無空,不必問此。
最后一舉,再談印章中空白的處理,可見印章中,布白是個大問題,是個關系印章成敗的大問題。三十一舉里談了“任其自空”,已經說了,遇到空白的地方,就讓它空著,聽其自然,在這里的強調是有原因的,就是他說的“懸之最佳”,也就是說,可以“造空”,沒有空,也要造出來空,這是有主動意義的,也是有創(chuàng)作理念在里邊的。不要認為跟三十一舉有重復。
造空大師里面,齊白石算大師級的,我們看兩方他的造空印:
“八硯樓”,八字的中間空白完全是造出來的,八字完全不必這樣寫,但這樣寫,疏密對比就更加強烈,更具美感。
“三馀”,三字完全也可以不這樣寫,而大師把右下半部分完全空出,疏密對比更加強烈,也更具視覺節(jié)奏感。當然,這些造空之法,漢人已經有了,比如上面我們舉的例子里的“太醫(yī)丞印”,太字左右兩筆故意不向處伸,是為了強調疏密,再比如下面這方“趙平”的私印,“趙”、字的肖部,“平”字整體都可以填滿,但都沒有填滿,而是讓它“懸之最佳”了:
當然,吾衍也是實踐大師,他自己創(chuàng)作的印章里,也用這樣的方法,比如:“魯郡吾氏”。
“氏”字當然是可以填滿的,但吾大神造了空出來,盡管他不像齊白師一樣大膽,造強烈的空,但作為那個時代的印人,已相當不錯。
《三十五舉》是最早的篆刻教材,其中的眾多篆刻理論,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之下,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的,一方面他從理論上提出了“復古”,為漢印印風再度為印界重視起到了巨大推動作用,結合他的個人情況(具體看我寫他的文章,左目失明,右腳痞跛),我們有理由認為吾衍是個偉大的印學家、教育家。
(【老李刻堂】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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