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時今日有太多的人會將秦王朝統(tǒng)一前的大分裂時期統(tǒng)稱為春秋戰(zhàn)國時期,這種說法自有其道理,春秋戰(zhàn)國時期是眾多諸侯國相互角逐的時期,不存在類似于周王朝或漢、唐、宋和明清的大統(tǒng)一的國家,它是眾多零散諸侯國構成的歷史時期。
但根據(jù)文史學上的嚴格的斷代方法來判定,這種認為春秋戰(zhàn)國是一個時代的說法卻也是不完全正確的。在史學家們的眼中,春秋和戰(zhàn)國是兩個完全不相同的時代。
春秋是大周王朝權威不再,政權旁落的開始時期,雖然處在當時當世的各個諸侯國也并未真正正眼看待周王的統(tǒng)治,但明面上仍是尊王的,仍然不會公然與周天子的統(tǒng)治作對,所以春秋諸國也被稱為“東周列國”。
但從戰(zhàn)國初期開始,遵從周王的絕對統(tǒng)治地位就變得不再是各個諸侯國的首要任務了,類似于楚王的“問鼎中原”的故事也頻繁出現(xiàn)。周王的統(tǒng)治地位的一再下跌和各個諸侯國權利的不斷上升是使春秋時期和戰(zhàn)國時期成為不同時代的根本原因,但他們之間最為標志性的事件還是韓、趙、魏三家對晉的分權而治,史稱“三家分晉”的背叛性事件。
“三家分晉”成為劃分春秋和戰(zhàn)國的標志性事件的主張的第一次出現(xiàn)時間是由西漢王朝統(tǒng)治時期的著名史學家司馬遷提出的。司馬遷的劃分依據(jù)在他所撰寫的《史記》一書中體現(xiàn)得淋漓盡致。
《史記》開篇就明確指出了遵從禮節(jié)制度對于一個國家的發(fā)展和存在具有很重要的意義。西漢中后期是儒家傳統(tǒng)文化大為推行和發(fā)展的重要時期,傳統(tǒng)儒學中的“尊君”思想在西漢王朝的中后期也大為流行。
在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儒學大家董仲舒的全力支持下,從漢武帝時期就開始的“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儒學思想成為國家的統(tǒng)治思想,而作為儒家傳統(tǒng)文化中的“君權神授”思想也深刻影響著當時的人,也影響著他們對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選擇。
太史公司馬遷就深受傳統(tǒng)儒學文化的熏陶和教育。在他看來,天子之所以可以統(tǒng)治國家,可以統(tǒng)領萬千軍隊和百姓,追根溯源,其根本原因在于社會所崇尚的禮法制度是國家存在和發(fā)展的重要因素。
禮法制度是維持國家存在和進一步發(fā)展的倫理綱常,只有所有人都遵循這種倫理綱常,由上自下的對所有人進行統(tǒng)治和管理。即天子以君權神授的方式統(tǒng)領三公九卿,三公九卿在一定的權利作用下監(jiān)督各諸侯。
而政治地位相對低下的卿大夫歸諸侯管理,而卿大夫在相對權利的作用下又對比他更為低一級的人進行管理。整個社會自上而下,由下自上都恪守自己的本分和原則,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和繁榮富強。所以禮法制度是神圣不可玷污的,是作為國家最高統(tǒng)治者的天子的最為重要的義務和工作。也是保證天子絕對權利的重要保障。
在注重禮法制度、倫理綱常的太史公眼中,韓、趙、魏三家對晉國的分權而治事件是不符合禮制的,也是為君子所不能為的和眾人所不齒的。晉國作為春秋時期可以說是最為強大的諸侯國,自出現(xiàn)至晉出公在位時期,晉國的軍政大權都由晉國的世襲者掌握,且它是由周王朝分封而形成的,是符合當時的禮法制度的。
韓、趙、魏三家作為晉國國君的家臣和侍者,公然不顧禮法制度的存在,三家聯(lián)手殘忍驅逐和殺害了晉國的原有統(tǒng)治家族智氏,在公元前453年掌控了晉國的大小政務。在公元前403年周烈王時期,韓、趙、魏三家被周烈王正式任命為諸侯,并享有同其他諸侯國的同等待遇。
至此,名噪一時的晉國開始了其名存而實亡的顛簸歷程。直至公元前376年,晉國的軍政大權被韓、趙、魏三家徹底掌控,晉國徹底消失于滾滾歷史的長河之中。這便是“三家分晉”的大致歷史過程。
這在太史公眼中,是完全與禮法制度相悖的和不符合的,固然會成為太史公嘲諷和挖苦的對象,這也是三家分晉為何會成為太史公眼中春秋與戰(zhàn)國分界線的重要原因。
作為歷史上赫赫有名的史學大咖,太史公司馬遷在他所撰寫的《史記》一書中曾明確指出,晉文公曾是周王室的有功之臣,但他仍然得遵從自周公開始便遺傳下來的禮法制度,而不能越俎代庖。
在勢力日漸衰微的周天子面前仍然會有所畏懼,不敢再次提及有所冒犯周天子的葬禮制度的無理要求。晉文公曾居功自傲,認為自己的功勞堪比先王,故請求周褒王賜予自己百年后可以以王者的葬禮制度下葬,遭到了周褒王的情理交融的言辭的拒絕。
太史公認為,在周天子的勢力已相當弱小的情況下,在周王勢力與晉國的勢力根本無法相提并論的情況下,晉文公都不敢僭越禮制。
更何況諸侯國中那些稍微強勢的卿大夫,他們雖有實力可以驅逐和殺害自家的君王,他們也曾想取而代之,卻沒有人真正敢如此行事。并不是因為自身所擁有的勢力不夠強大,也并非是因為良心未泯而于心不忍,而是因為他們沒有實力可以堵住悠悠眾口,他們更沒有與天下人為敵的勇氣。
然而“三家分晉”卻給了他們足夠的可以驅逐甚至是殺害自家君王的理由和借口,周天子對于韓、趙、魏三家的處理方式也成為了助長他們囂張氣焰的外在動力。
三家分晉后,周天子對類似于背叛晉國國君的韓、趙、魏三家不僅沒有申斥和處罰,反而將他們的地位從卿大夫提升至諸侯,并將他們的福利和待遇等同于與原有的的諸侯各國。
這種不降,不殺,不懲反升的做法給予了那些同樣想造反的家臣們以重大的鼓勵和支持,這為后期家臣驅逐和殺害君王,成為王國的實際掌權者開了先例。
從古至今,有了先例就會有人模仿,有人模仿就會有人超越。韓、趙、魏三家聯(lián)手取代智氏成為晉國的實際掌權者,這是卿大夫取代自家君王而成為君王的真實事件,這是先例。公元前672年的齊國的“田氏代齊”,成為國家的主人,這是模仿。
而秦始皇一掃六合,統(tǒng)一天下,成為新興的封建君主專制統(tǒng)治制度的掌權者,成為國家的新主人,并在分封制的基礎上開創(chuàng)了一系列適合秦王朝發(fā)展并適宜后世國家繼續(xù)發(fā)展的制度,這就是創(chuàng)新和超越。
所謂的創(chuàng)造和超越就是在原有存在事物的基礎上進行創(chuàng)造和更新,以“推陳出新,革故鼎新”的思維方式推動事物的進一步發(fā)展,進而不斷完善和充實自己。
自古以來,權利放出去了就別想著可以收回來,周天子對分了晉國軍政大權的韓、趙、魏三家的權利的給予既是對他們的錯誤行為的肯定和認可,也是給其他擁有此想法的人開通了捷徑,也給自己的最終走向滅亡埋下了伏筆。
換句話說,周王室的禮法制度是被周天子自己給破壞的。也可以這么說,三家分晉后各諸侯國及所有人對周王室的統(tǒng)治地位的絕對化認可和服從的態(tài)度也發(fā)生了重大的變化。在他們看來,既然君臣之間的禮法制度已經被周天子自己給破壞了,天下人以實力、勢力爭高下又有何不可。
以前的嚴格的等級制度的時代已然一去不復返,不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群雄并起、逐鹿中原的能者居上的自由時代。
因此,在太史公司馬遷看來,三家分晉前的禮制還可以維持國家發(fā)展秩序的春秋時代同三家分晉后的禮崩樂壞的戰(zhàn)國時代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時代。這便是三家分晉是春秋與戰(zhàn)國分界線的由來。
在很多人眼中,歷史就是故事,就是帝王將相和諸子百家之所以存在的源由,沒有作用可言。還有很多人認為認識歷史,了解歷史,懂得歷史也是有錢人的事兒。經濟并不富裕的人掌握歷史對自己的現(xiàn)實生活并沒有太多的實際幫助。
然而實際上,歷史是前人智慧的結晶,是勞動人民不懈努力的成果,且每一段歷史不僅是曾經真實發(fā)生和存在的,不僅僅是向我們講述了當年的歷史史實,而且也讓我們深刻了解了大到國家,小到個人的興衰成敗。
歷史雖然都是以前發(fā)生的,距離現(xiàn)在的我們也是遙不可及的,但歷史故事中所蘊含的深刻道理依然值得今天的我們學習和借鑒。唐太宗李世民曾說:
“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p>
我們在生活中遇到的無法解決的問題,往往都可以在歷史長河中找到最佳答案,“以史為鑒”其實可以讓我們的人生受益無窮。正如三家分晉的歷史史實,周烈王的不幸告訴我們,一個人在必要的時候必須守護住自己的底線,無休止的退讓只會成為別人進一步傷害你的理由和借口。
參考文獻:
《周禮》
《史記》
《資治通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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