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投資者
期貨投資者分類————套期保值者,投機者
按照投資目的分
1.套期保值者:那些把期貨市場當作轉(zhuǎn)移價格風險的場所對其現(xiàn)在買進(或已擁有,將擁有)準備以后出售某種標的物或?qū)硪I進的某種標的物價格進行保險的個人或企業(yè)。
商品期貨:生產(chǎn)商,加工商,經(jīng)營商等。
金融期貨:金融市場的投資者,融資者或者進出口商。
2.期貨投機者:那些試圖余冊商品價格的未來走勢,甘愿利用自己的資金去冒險,不斷買進賣出期貨合約,以期從價格波動中獲取收益的個人或企業(yè)。
二機構(gòu)投資者。
對沖基金:風險對沖過的基金,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品的杠桿效應,承擔較高的風險,追求較高收益。
對沖基金是一種集合投資,即將所有合伙人的資本集合起來進行交易。
對沖基金通常不受監(jiān)管,其出資人一般在100人以下而且對投資者有著很高的資金實力要求。
對沖基金可通過做多,做空以及進行杠桿交易等方式,投資包括衍生工具,外幣和外幣證券在內(nèi)的任何資產(chǎn)品種。
3.共同基金和對沖基金的區(qū)別:
共同基金不能投資衍生工具
監(jiān)管約束不同。
共同基金:通過發(fā)行基金單位,集中投資者的資金,由基金托管人管理和運用資金,從事股票,債券,外匯等投資一伙的投資收益和資本增值。
特點是: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商品投資基金.組織形式上類似共同基金公司和投資公司
含義:一些投資者將資金集中起來,委托給專業(yè)的投資機構(gòu),并通過商品交易顧問(CTA)進行期貨和期權投資交易,投資者承擔風險并享受投資收益的一種投資方式。
組織結(jié)構(gòu)
1.商品基金經(jīng)理(CPO)主要管理人:基金的設計者和運作的決策者。
負責:選擇基金的發(fā)行方式,主要成員,決定基金投資方向。
2.商品交易顧問(CTA)
受聘于CPO
負責對商品投資基金進行具體的交易操作,決定投資期貨的策略。
3.交易經(jīng)理(TM)
受聘于CPO
負責:幫助CPO挑選CTA,監(jiān)視CTA的交易控制風險以及在CTA之間分配基金。
4.期貨傭金商(FCM)
含義:接受客戶交易指令及其資產(chǎn),以代表其買賣期貨和商品期權的組織和個人。
負責:執(zhí)行CTA發(fā)出的交易指令,管理期貨頭寸的保證金。
5.托管人
負責保管基金資產(chǎn)和監(jiān)督基金,運作的合格機構(gò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