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隨著私家車的普及,車險的購買量不斷增加,但是人們對車險的認識還存在一些誤區(qū)。
車險理賠誤區(qū)一:全險不等于全賠
購買新車后,一般車主都會購買全險。全險并不意味著發(fā)生任何事故都可以賠付。車損險在條款中明確規(guī)定了責任免除,例如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駛致使發(fā)動機損壞的,屬于責任免除。有的客戶以為只要買了“全險”,發(fā)生任何交通事故保險公司都會照賠。所謂“全險”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玻璃險、劃痕險、車上人員險及不計免賠等多個險種。它只是一個通常情況下的說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個準確的概念。如果發(fā)生發(fā)動機浸水等,只有投保了相應的涉水保險,才能獲賠。
車險理賠誤區(qū)二:制造假案,獲賠方便?
一些車主為了理賠方便,認為如果有熟人朋友就可以找一家修理廠通過非法的途徑制造假案,獲得賠償。但往往這樣的方式會給后續(xù)的理賠埋下隱患,車險制造假案騙保不僅增加了保險公司的風險,最重要的是對投保人的保險權(quán)益也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一方面修理廠使用惡劣的手段偽造事故,會使車輛的安全性能受到影響;另一方面,如果一輛車經(jīng)常高額地向保險公司索賠,這將會在保險公司留下該車主的不良保險記錄,到第二年投保人續(xù)保車險時,保險公司有權(quán)提高所投車險的保險費率,上升幅度最高可達30%,如果連續(xù)多年有不良記錄,保險公司還有可能拒保。
車險理賠誤區(qū)三:普遍忽視保險條款
每個上了保險的車主都希望能夠“一險在手、保護全有”。然而事與愿違的是,當看到那長長的保險條款,多數(shù)車主都選擇了“忽略”,只有在出險之后才想起看看條款,更有甚者根本不看。在購買車險時,對于保險條款車主還是應有一定的了解,提高自身的保險專業(yè)知識,有的車主因為缺乏一些保險常識,因此在投保后才發(fā)現(xiàn)原來車險并不是萬能險,車險也存在一些絕對免賠或部分免賠的情況,例如酒后駕車、無照駕駛、未年檢不賠,放棄追償權(quán)不賠,自己加裝的設(shè)備不賠、無主肇事絕對免賠率30%等等。
車險理賠誤區(qū)四:先修理后報銷
有些車主,在車輛出險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修完車后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其實這說明他們并不了解理賠的一般程序。事實上,出險后應首先打110報案,并拿到交警開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關(guān)事故記錄。在交警處理完事故后,車主應向保險公司報案,保險公司會派人查勘、定損,然后才是對車輛進行修理,最后提交單證、賠付。如果車主不向保險公司報案先修理車輛,在理賠時保險公司認為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可能由車主自己承擔。所以先定損后修車,是對被保險人自身利益的保護。
車險的理賠并不難,如果能在購買車險前了解車險的承保責任以及免責條款,那么在理賠中就會做到心中有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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