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房產,其中一方死亡,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繼承手續(xù)應該按照如下方式辦理,供參考:
01、哪些房產能繼承?哪些房產不能繼承?
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第1122條規(guī)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根據(jù)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據(jù)此可有以下解讀:
①哪些房產能繼承?
已取得合法產權的城鎮(zhèn)房地產,包括住宅、商鋪、寫字樓、公寓、倉庫、車位、廠房之類的房地產。當然,雖暫時還未取得產權,但通過合法渠道購買,簽署了買賣合同,并已網簽備案的房地產權益,也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依法建蓋,取得合法產權或合法審批手續(xù)的農村宅基地自建房,也是可以依法給繼承人繼承的,沒有法律障礙。
對于處在城鄉(xiāng)結合部的小產權房,如果原始取得小產權,具有合法手續(xù),原則上也是允許繼承的,但不能辦理權證過戶手續(xù),可以合法占有、居住和收益。
②哪些房產不能繼承?
比如,違章建筑、違法建筑。不管是在城市,還是在農村,如果房產是違章、違法建筑,都是應該被拆除的,不能繼承。
再比如,流轉取得的小產權房,屬于法律禁止轉讓的房產,目前也是不能給繼承人繼承的。至于以后政策怎么處理小產權房?暫時不清楚。
02、能繼承的房產,屬于死者遺產的范圍是什么?
根據(jù)《民法典》第1153條規(guī)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白話就是,夫妻共有房產,在其中一方死亡后,開始辦理繼承手續(xù)時,先分出一半產權給在世一方配偶所有,剩下的一半產權才是死者的遺產。
也就是說,夫妻共有房產,一方死亡后,50%的產權份額是遺產。
01、確定繼承方式
根據(jù)《民法典》第1123條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
白話就是,人不在以后,他的遺產應該按照遺囑、遺贈、遺贈協(xié)議優(yōu)先辦理;沒有這三類的情況下,才按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
02、如何判定死者生前是否立有遺囑?
實踐中,有三個方式:
①查詢房產檔案
就本地來說,針對房產訂立遺囑、遺贈、遺贈協(xié)議之后,不動產管理部門都要求立遺囑人去檔案室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便于后期依照遺囑內容執(zhí)行,防止遺漏。
后期人不在之后,繼承人可持不動產證去檔案室查詢,據(jù)此可初步篩查房產是否立有遺囑。
②向親友落實
遺囑雖然是比較私密的行為,但立遺囑人往往會在訂立遺囑之后,向遺囑執(zhí)行人、受益人、村委會、居委會之類的單位告知房產已訂立遺囑。
實踐中,向這些親友或單位落實遺囑事宜,也是比較常見的一種落實方式。
③發(fā)布公告
比如,采用登報的方式,向潛在的、可能知道情況的不特定人員落實。
03、確定繼承人范圍
現(xiàn)行《繼承法》和即將于明年施行的《民法典》對法定繼承人范圍是有差異的,尤其是在代位繼承上。
根據(jù)《民法典》第1127條規(guī)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01、繼承手續(xù)如何辦?
一件正常的法定繼承案件,往往通過以下步驟完成:
①家庭會議
有繼承權利的人聚在一起,討論遺產如何分配?
比如,男方不在了,女方、子女和男方父母(爺爺、奶奶)坐下來,討論房子該怎么辦?哪些人要房子,哪些人要錢?如果都不要房子,怎么變現(xiàn)分錢?之類的問題。
②準備資料
準備辦理繼承公證手續(xù)需要的證明材料。比如,死亡證明,派出所開,或者死亡醫(yī)學證明、火化證、墓穴證之類的,親屬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之類的。
③辦繼承公證
所有繼承人一起,帶著準備好的證件和資料,去公證處申辦繼承權公證。
④產權過戶登記
辦完公證手續(xù),拿到公證書,連同不動產證和其他資料,繼承人一起去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xù),繼承產權手續(xù)就算辦完了。
⑤遺產交割
如果部分人繼承,部分人放棄,部分人拿現(xiàn)金,還涉及房產交割問題,根據(jù)繼承公證意見處理就行。
一般來說,家庭會議商量妥當之后,就可以派一個代表去公證處咨詢繼承公證手續(xù)和材料清單,準備好資料,預約好承辦公證員,屆時一起去辦公證就可以了,公證辦完就去過戶,領完證基本就完事了。
02、需要注意些什么?
從我承辦的繼承案件看,容易出現(xiàn)爭議的地方主要是兩個:
①房產產權份額分割
一般來說,夫妻共有房產,一方不在了,另一方的遺產往往就是50%的產權份額。如果死者父母健在,獨生子女的,繼承人就只有4個人,平均分配50%的產權即可。
有時候,配偶和子女會忽略死者父母繼承遺產的權利,有時候又是剝奪在世配偶繼承遺產的權利;當然,有時候老人中的一人后于死者死亡的,又涉及死者兄弟姐妹轉繼承的問題。
產權份額如何定?
原則上均等分配,如果大家都同意,也可以不均等分配,或者還有其他的分配方式。
②證明材料的準備
人事檔案健全的死者,準備親屬關系是比較容易的;人事檔案不健全的死者,親屬關系證明是繼承手續(xù)的一道坎!很多案件就是倒在這道坎上,最終無法辦理。
針對這項手續(xù),我特別建議自由職業(yè)者,在達到一定年紀后,主動訂立遺囑,將房產產權做一個安排,便于繼承人以后辦理繼承手續(xù)。
綜上所述,繼承手續(xù)還是比較復雜的,牽扯的人比較多,需要準備的資料也多,稍微有哪里扯著,繼承事宜就要拖下來。建議產權人在適當?shù)臅r候,早做安排,省得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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