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丨張軍
人體象形文(四、完結篇)(接上期)
19、女,小篆作,或
。象女子交手曲膝之形。是古代女子禮節(jié)如此。今日本仍可見此禮節(jié)之大概情形。20、母,小篆作。本義:哺乳之人?!墩f文》“母,牧也”。母和牧均有養(yǎng)育義。母,最初只表示哺乳的女性,當“媽媽”講,是后起之義。屬于合體象形文。
21、子,小篆作
,或。本義:幼小之人。象小孩在襁褓中的形狀。古代指嬰兒。證:好,甲骨文作
,是婦女攜抱幼兒之形。從字形分析,是表現(xiàn)母愛的,且,女人以育子為好,不育則不好,是會意字。本義為喜歡自己孩子是女子的天性,甚至可推而廣之到所有動物。因喜歡的一定是感到美好的事物,固有美好之好的含義。22、
tú,小篆作。是子的倒文,剛剛生下之人。證1: 育,本義:生養(yǎng)孩子,甲骨文作
,篆文作,從月肉。證2: 棄,古文作
,從字形看,表示生下的孩子死了,下面部分表示兩只手扔掉死去的孩子,故有拋棄的意思。棄字的篆書后又改作,則表示用些東西來包裹一下再扔掉。這是隨風俗的變化,字形也發(fā)生了變化。23、
,古文寫作,與“子”義同,只是有頭發(fā),其實就是子字篆體的倒寫。證:育字的異體字為毓,古文作
。24、孑jié,小篆作
,表示子無右臂之形。故引申為孤獨,單獨義,如孑居,表示獨居的意思。在現(xiàn)贛州府客家方言中,讀作běn,(未知是否是該字古音讀法,存疑)指把出生不久的小孩,用手抱在懷里。25、孓jué,小篆作
,子無左臂之形。在現(xiàn)贛州府客家方言中,讀作bì,(未知是否是該字古音讀法,存疑)指把出生不久的小孩,用背帶背在身上。26、了,小篆作
,子無臂之形。本義為束嬰兒兩臂,這是因為初生的嬰兒往往束兩臂而裹之。27、兒,繁體作兒,小篆作
。本義指小孩,頭囟xìn尚未長合。下部象人形,上部象頭囟未合之形。為合體象形字。28、身,金文作
,小篆作,象人大腹之形,故有“懷孕”之義,如“身孕”。又如《詩 大雅 大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29、
yǐn,金文作,象人大腹之形,但與上面身字相反?!墩f文》釋為“歸也”。證:殷,金文作
,字從部,右部從殳shū,表示擊磬奏樂,殷字表示,擊磬奏樂,以愉悅孕婦。30、兄,金文作
,象跪著的人形,上面突出一個大大的口,似乎在禱告。證:祝,《說文》:祭,主贊詞者。以字形不難推測,古時祭祀祖先時,應是長子讀贊詞。所以,長子與兄就有了聯(lián)系,后來作長子之義廣行,而作為“贊詞者”之義廢。
31、鬼,甲骨文作
,象人死后,已化為骷髏之形。下面是人形,上面是甲,而甲的本義為頭腔,即骷髏。鬼字,表示人死后已有所歸。證1:《說文》釋鬼:人所歸為鬼。
證2: 《禮 祭義》:“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所謂鬼?!?/p>
鬼字的小篆作
,加了,即私字,古人認為公為陽,私為陰,鬼也為陰,后引申為萬物之精靈,如山鬼。有迷信意義的鬼神之鬼,應是后起之義。《人體象形文》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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