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貞元年間,著名詩人白居易考中進士后,被派往陜西周至當縣令。
他剛上任,城西的趙鄉(xiāng)紳和李財主就為爭奪一塊地跑到縣衙打官司。為了能打贏官司,趙鄉(xiāng)紳差人買了一條大鯉魚,在魚肚中塞滿銀子送到縣衙。而李財主則命長工從田里挑了個大西瓜,掏出瓜瓤,也塞滿銀子送了來。收到兩份“重禮”后,白居易吩咐手下貼出告示,明天公開審案。
第二天,縣衙門外擠滿了看熱鬧的百姓。白居易升堂后問道:“你們哪個先講?”趙鄉(xiāng)紳搶著說:“大人,我的理(鯉)長,我先講?!崩钬斨饕膊桓适救跽f:“我的理(瓜)大,該我先講?!卑拙右壮料履樥f:“什么理長理大?成何體統(tǒng)!”趙鄉(xiāng)紳以為縣太爺忘了自己送的禮,連忙說:“大人息怒,小人是個愚(魚)民??!”白居易微微一笑說:“本官耳聰目明,用不著你們旁敲側(cè)擊,更不喜歡有人暗通關(guān)節(jié)。來人,把賄賂之物取來示眾?!?
衙役取來鯉魚和西瓜,當眾抖出銀子,聽審者一片嘩然。白居易厲聲喝道:“大膽刁民,膽敢公然賄賂本官,按大唐律法各打四十大板!”趙鄉(xiāng)紳和李財主嚇得癱倒在地,衙役把他們拖到一邊狠狠地打了起來,眾百姓無不拍手稱快。
杖刑完畢,白居易斥道:“周至縣就是被你們這些不法之徒攪得烏煙瘴氣,今日責打,就是要你們今后奉公守法,老實做人。至于這些行賄的銀子,我看就用來救濟貧苦百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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