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年,北京菜市口,一個劊子一手抓起剛剛被砍下的犯人頭顱,向監(jiān)斬官示意犯人已經(jīng)被砍下了頭。之后,其頭顱還要被掛在刑場示眾,直至腐爛成骷骨。
據(jù)史料記載,砍頭這種刑法最早出現(xiàn)在商代,到了秦代才明確地列入刑法制度,而漢代則延續(xù)了秦朝的刑制,此后各朝一直延用此刑,至到清朝。
1905年,清廷才廢除了斬首。在此之前,一大批的仁人志士死在菜市口,例如1898年的“戊戌六君子”和1900年的“庚子五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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