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律詩有頷聯(lián)和頸聯(lián)必須對仗的要求,因此,掌握對仗的技巧成為了格律詩寫作的一項基本功。舊時,蒙童入學通常要進行對仗技法的訓練。魯迅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中記述:“我就只讀書,正午習字,晚上對課。先生最初這幾天對我很嚴厲,后來卻好起來了,不過給我讀的書漸漸加多,對課也漸漸地加上字去,從三言到五言,終于到七言?!边@里所說的對課,俗稱對對子,就是私塾中開設的學習對仗技法的功課,意在為蒙童今后寫作格律詩做準備。
在格律詩中,對仗是一種比較嚴謹?shù)男揶o,稍不注意就會出現(xiàn)敗筆,以至于破壞詩句音律和韻味。下面,筆者講解一些格律詩句對仗的禁忌,以期幫助初學者了解對仗的內(nèi)涵和規(guī)律:
一忌“失替”
對仗聯(lián)句由兩個句子構成,其中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無論是出句,還是對句,在同一個句子中,第二、四、六位置上的字,音步平仄要交替進行。如果第二字為“平”,第四字就要為“仄”,第六字又為“平”;反之,第二字為“仄”,第四字就要為“平”,第六字又要為“”仄。只有構成對仗聯(lián)句保持了音步平仄的交替進行,才會有馬蹄行進的節(jié)奏感。不遵循這個規(guī)律就叫“失替”。音步平仄失替,就會造成節(jié)奏混亂。
二忌“失對”
在對仗聯(lián)句中,出句和對句相對應的第二、四、六位置上的字,音步平仄要相對。如果出句第二、四、六位置上的字音步平仄是“平仄平”,那么對句第二、四、六位置上的字音步平仄就應是“仄平仄”;反之,如果出句第二、四、六位置上的字音步平仄是“仄平仄”,那么對句第二、四、六位置上的字音步平仄就應是“平仄平”。不遵循這個規(guī)律就叫“失對”。
構成對仗聯(lián)句的兩個句子要求字數(shù)相同?!笆Α背酥赋鼍渑c對句音步平仄不相對外,還指出句與對句字數(shù)不相同的情況。比如出句七個字,對句六個字,屬于嚴重失對,這是不允許的。
三忌“隔景”
隔景原是園林建筑構景手段之一,凡將園林綠地分隔為不同空間和不同景區(qū)的手法稱為隔景。把隔景的概念引申到對仗聯(lián)句中來,就是指出句和對句所描寫的場景與畫面不和諧,沒有內(nèi)在的邏輯聯(lián)系。下面舉例說明:
柳色初開鶯掠影,
秋風乍起雁橫空。
出句描寫柳芽初吐、新鶯疾掠的盎然春景,對句描寫涼風乍起、雁字橫空的蕭瑟秋意。出句寫春天,中間沒有一個自然、合理的過渡,對句就急轉直下寫到了秋天,讓人感覺畫面極不和諧,二者相去甚遠,看不出到底要表達什么,這就是隔景。
四忌“合掌”
所謂合掌,是指出句與對句意思重復,兩句實為一句。在律詩及楹聯(lián)創(chuàng)作中,應當用有限的文字,表達盡量豐富的內(nèi)容。在數(shù)字不多的情況下,如果還意思重復,就沒有多少內(nèi)容了。合掌有兩種情況:
1、局部合掌:出句和對句中部分詞語意思相同。例如:
赤縣神州催駿馬,
中華大地展新姿。
“赤縣”、“ 神州”、“ 中華”意思相同,都指中國,即為合掌。
萬民爭致富,
百姓樂安康。
“萬民”與“百姓”都是廣大民眾的概稱,兩詞相對犯了合掌。
2、整體合掌:出句與對句語義在整體上是一個意思。例如:
豪情移北海,
壯志笑南天。
出句與對句所寫所贊是一回事,語義沒有變化。
鳥語春光好,
鶯歌柳色新。
對句和出句只說了一個意思,不能成為一聯(lián)。因為“鳥”是總概念,“鶯”是屬概念;而且“春光”已暗含了“柳色”,從意義上說犯了合掌。
現(xiàn)轉錄方家所擬《合掌對兩串》如下,體會一下什么是合掌對:
其一
瞧對看,聽對聞,上路對啟程。后娘對繼母,亡父對先君。醪五兩,酒半斤,掃墓對上墳。乞援雙瞎子,求助二盲人。岳父有因才枉駕,丈人無故不光臨。十分容顏,五分造化五分打扮:兩傾姿色,一半生就一半妝成。
其二
五忌“重字”
重字,是指在出句和對句中使用了某個相同的字。如果不是為了修辭的需要,格律對仗聯(lián)句一般是不允許重字的。重字有兩種情況:
1、同位重字:即同一個字出現(xiàn)在出句和對句相對應的位置。例如:
且詠春風尋皓月,
不教春雨問浮云。
“春”字處在出句與對句的相同位置,屬于同位重字。
2、異位重字:是指同一個字出現(xiàn)在出句和對句中不相對應的位置。例如:
業(yè)流不住勿貪境,
命運相同不恨人。
“不”字處在出句與對句的不同位置,屬于異位重字。
無論是同位重字,還是異位重字,都會損害聯(lián)句音律美,削弱聯(lián)句表現(xiàn)力,初學者應力避之。
六忌“三平尾”
三平尾又稱“三平足”或“三平腳”,是指七言律句“平平仄仄仄平平”中第五字應仄而平,五言律句“仄仄仄平平”中第三字應仄而平,造成收尾三字均為平聲的情況。
從格律聯(lián)句平仄規(guī)律看,平仄相錯,韻律感成就了韻律美,于是便形成了固有平仄格式。“三平尾”被認為是對仗大忌,主要是從聯(lián)句的音律上考慮,如果犯了忌,在吟誦時,就會感覺不協(xié)調(diào),破壞了聯(lián)句的音律美。下面略舉幾例:
渥洼汗血種,
天上麒麟兒。
此聯(lián)對句以“麒麟兒”收尾,三字皆為平聲。
草色全經(jīng)細雨濕,
花枝欲動春風寒。
此聯(lián)對句以“春風寒”收尾,三字皆為平聲。
振錫導師憑眾力,
揮金退傅施家財。
此聯(lián)對句以“施家財”收尾,三字皆為平聲。
七忌“三仄腳”
三仄腳又稱“三仄尾”,一般是格律聯(lián)句中仄收白腳句最后三個字都是仄聲的情況。五言律句“平平平仄仄”中第三字應平而仄,七言律句“仄仄平平平仄仄”中第五字應平而仄,都會造成收尾成為三仄聲的結果。同三平尾一樣,三仄腳會打破聯(lián)句中的音步平仄交替、相對、相粘規(guī)律,造成音律不和諧。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王灣)
世情只益睡,盜賊豈敢忘。(杜甫)
朝罷須裁五色詔,佩聲歸到鳳池頭。(王維)
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兩三人。(杜甫)
上面幾個聯(lián)句中的“兩岸闊”、“ 只益睡”、“ 五色詔”、“ 四五尺”都屬于三仄腳。
對于“三仄尾”是否合律,仍在爭論中,目前尚無定論。但我們讀唐詩時會發(fā)現(xiàn),唐人并不忌避“三仄尾”,即使到清代,雖對律詩格律要求甚嚴,仍然認為“平平仄仄仄”是拗律句。不過,作為初學者,最好學習正格聯(lián)句。
八忌“孤平孤仄”
孤平,是指一個格律詩句中,全句除韻腳外,只有一個平聲字的情況。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一字必須用平聲;如果用了仄聲,就是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七言是五言的擴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也叫犯孤平。
孤仄,是指在律句最后三字中,出現(xiàn)兩平夾一仄,形成“平仄平”的情況。五言“平平平仄仄”,無論第四字還是第五字用平聲,都會犯孤仄;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因為句首兩字可平可仄,最后三字如果形成“平仄平”句型,也屬于犯孤仄。
九忌“上重下輕”
上重下輕,特指對仗聯(lián)句出句氣盛而對句勢弱。如果上重下輕,就會出現(xiàn)虎頭蛇尾的毛病。例如:
氣凌衡岳三千丈 ,
心托離騷廿五篇。
出句雄渾,對句消沉,頭重腳輕。
萬仞驚峰承日月;
一株柔柳伴花枝。
出句高唱,對句低吟,虎頭蛇尾。
十忌“同聲收尾”
在構成對仗聯(lián)句的兩個句子中,出句最后一個字應為仄聲,對句最后一個字應為平聲,不允許有出句和對句最后一個字都是仄聲或平聲的情況。下面幾個對仗句就是屬于同聲收尾的情況:
羊歌盛世方報捷,猴舞新春又呈祥。(收尾均為平聲)
玉燭生輝娶淑女,金風送爽迎佳麗。(收尾均為仄聲)
不難看出,與“失替”“失對”“三平尾”“三仄腳”“孤平孤仄”一樣,同聲收尾也會打破平仄均衡,損害聯(lián)句音律美,實為對仗聯(lián)句之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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