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內(nèi)形第八
——摘自《陽宅十書》
[明] 王君榮 編
宅法多端,無一可略,宅內(nèi)房屋,如龜頭、雁尾、披孝之類,一有所犯,輒應(yīng)兇災(zāi)。至于推車,光禍尤大。均之不可不慎者。故論宅內(nèi)形第八。
宅舍既明看屋法,莫將樓角頭上插。
后堂前堂仍可安,廳若欺堂大相壓。
更有廊屋可次安,龍鳳昂頭卻是法。
中堂莫將暗視裝,暗視有病在衷腸。
壽星不出人夭壽,梁枋要出筍為勝。
小筍如菱方勝,如小圓星為壽星藏頭不出,則主人短命,主小兒難養(yǎng)。枋壓梁頭亦不良,人不起頭多夭死,婦人少壯守空房。
天井不可作一字,一字帶殺少神氣。
一丈必須五尺闊,長短折半隨所至。
磚高不過十五層,只取下階平水例。
其次十一是合數(shù),過此雙偶皆非利。
假如堂屋作九間,分作三井方為是。
堂前門廊不可空,窗欞梁福須分布。
中堂不可架直屋,停喪之房多不利。
堂柱用九廳用七,門戶凡皆雙數(shù)利。
西脅開門最不宜,房屋雙數(shù)方為利。
十家八家同一聚,同出同門同一處。
水路縱橫兩脅來,一切兇禍歸中聚。
兩巷明為抽劍水,抽劍殺人出狂廢。
門路各家不為巷,水路空闊卻不妨。
兩脅不可分兩路,前橫合一過一方。
順從一邊行過去,此水得地乃無傷。
合流須是一家水,折作之元隨短長。
更看方位有吉兇,如此門法多富貴。
白虎頭上莫開口,白虎口開人口傷。
殺名吞啖難養(yǎng)人,產(chǎn)婦常常病在床。
著還更有人行破,官禍在門不可當(dāng)。
更有碓磨居其上,家宅不寧發(fā)瘟疫。
門外不須更架屋,蔽卻好山壞明堂。
造屋從來有次第,先內(nèi)及外起自堂。
若還造門堂不造,屋未成時要分張。
堂屋終須不結(jié)果,少年寡婦受犧惶。
若還造廳堂不造,客勝主人招官防。
中堂無主失中饋,錢財耗散有禍殃。
先造兩廓不造堂,兒孫爭斗不可當(dāng)。
公婆父母禁不住,兄弟各路行別方。
造得門成要龍虎,龍虎可從門上裝。
下水青龍要居外,上水青龍要內(nèi)方。
下水白虎要居外,上水白虎內(nèi)方藏。
莫道明堂外自有,不知門內(nèi)是明堂。
來龍在后碓居前.不可舂撼有損傷。
震動不寧龍亦病,家宅不安事無常。
來龍在左碓居右,來龍在右碓左傍。
碓頭要向前頭去,人從后踏無禍殃。
若是碓頭踏向里,人踏居前向宅堂。
被人擔(dān)磚打住居,家財冷落少人亡。
碾磨必須居左腹,右腹攪動白虎腸,
主生病疾絞腸南,出入褊窄結(jié)肚脹,
廚灶必須居左位,不宜安在白虎方。
陽宅若還依此法,定須子孫熾吉昌。
家寶積聚兼福祿,災(zāi)害不起成安康。
大凡人家建立新宅,莫要先筑墻,謂之困字,主人家不興發(fā)。
凡人家起屋,屋后莫起小屋,謂之停喪,損人口。若人住此小屋尤不吉。
凡宅起丁字屋,主無家,主絕人丁。
凡宅起屋前低后高主發(fā),財?shù)撆d旺。
凡宅起披孝屋,即后接連披蓋是也,主橫死人丁退田產(chǎn)。
凡人家蓋屋,后不許起倉屋,謂之龍頓宅,主家財不興。
凡人住屋拆去半邊及中間,拆去者謂之破家殺,主人丁不旺。
凡宅住屋莫要屋角水射其門,門射來水主聾啞之人。
凡人家宅起屋莫要飛走一直,主忤逆、兄弟不和之人。
凡宅開門路及車門不要直射,謂之穿心殺,主家長橫死之患。
凡宅屋后莫開車門,要被盜退財。如在側(cè)邊不妨,北方開門亦然。
凡宅開車門不要見子午坤艮四方,子午為天地心,坤為自虎頭,艮為鬼門,主疾病,損人口。
凡宅天井中不可積屋水,主患疫痢。不可堆亂石,主患眼疾。
凡宅側(cè)屋不可沖大門,觸穢門庭,主災(zāi)禍。
凡人家宅門上不可起樓,必主家長不利,官衙亦然。
古云:門上起高樓,家長遭獄囚。又云:白虎位上聳一樓,注定家長憂。
凡人家屋角不可漫街,主招訟禍。
凡人家有食乳小兒,穢衣不可高曬并過夜,則主生病。
凡人家居住之屋必須周密,勿令有細(xì)隙,致有風(fēng)氣入。少覺有風(fēng)勿疆強之久坐,必須急急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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